然而唐括下一句话说的却是:“这里……太脏了。你别进来。”杨怀瑾一愣。他一点也没看出来这里哪里脏。但他看到唐括慢慢蹲了下去,把头埋在膝盖里,全身不停颤抖,喉咙里发出快要咆哮出来的哽咽声音。杨怀瑾看到他垂下的手臂。那里被季劫踹了一下,此刻不正常的发红、肿大,看起来已经有些活动不便。杨怀瑾皱眉,没听唐括的话,反而走了进去。浴室内非常潮湿,但因为排水系统发达,杨怀瑾只有鞋底沾湿了一点。杨怀瑾走进浴室时,唐括听到杨怀瑾迈向自己的脚步声,一下子惊慌起来,站起来后匆匆打开花洒的开关。喷头洒出的水浇了杨怀瑾一头一脸。他有些睁不开眼,在水中举起唐括的手,不用看都知道那里肯定骨折了。杨怀瑾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感觉,他问:“怎么不请医生过来?”唐括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额头上,他什么都没穿,本会难免露出一些软弱心虚的表情,可杨怀瑾看到他的眼神却是凌厉中带着怒火的。他的眼神让杨怀瑾不知所措,只听到唐括厉声道:“因为我要先把自己处理干净!季劫!季劫!他竟然敢让我趴在地上!你知道……那有多脏吗?”唐括不可遏止地用没受伤的手用力搓自己的皮肤。他的双手和以前一样,显得苍老而粗糙,上面有大大小小的裂口,在这么用力地对待下很快伤口再次崩开,顺着身体滑下的清水都有了些许鲜红的痕迹。“够了。”杨怀瑾握住唐括的双手,把他拽到自己面前。那些破裂的伤口迅速向下流血,甚至染上杨怀瑾的手背。唐括痛苦的闭上眼,他恶狠狠地说:“季劫……我……绝对不放过他……”那种语气让杨怀瑾有些不寒而栗。杨怀瑾忍不住说:“是我让季劫帮我的,你有什么事冲着我来。”唐括的眼睛看着杨怀瑾的。杨怀瑾发现自己有些不敢跟他对视。他很讨厌跟唐括单独相处。总感觉有点寄人篱下。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合适,但仰视的态度让杨怀瑾非常难受。唐括没说话。房间里一时间非常安静。唐括慢慢平静了,他靠近杨怀瑾的耳边,低声说:“我总是不愿意真的下手对付你……你知道的。”杨怀瑾耳后的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唐括湿透的手臂缠在杨怀瑾的脖子后面,紧紧勒着他,力道极大。杨怀瑾不动声色,盯着唐括看。然后唐括一用力,两条长腿光裸着圈在杨怀瑾的腰间。杨怀瑾一惊,手扣在唐括腰上,想把他推开。可是唐括一只手受伤,本来就摇摇欲坠,要真的推他,唐括肯定要摔在地上。杨怀瑾看看他受伤的手,想了想,反而搂住他,把他半拖半抱地送出浴室。唐括的床安排在向阳处,白天可以尽情的被阳光照射。床很大,杨怀瑾把唐括扔到床上时发现了这一点。唐括拽着杨怀瑾的领子,让他压在自己身上。杨怀瑾开口问他:“你是不是有洁癖?”唐括安静地看着他,道:“如你所见。”杨怀瑾问:“严重吗?”唐括回答说:“很严重。”“有多严重?”杨怀瑾皱起眉。他以前一直以为唐括只是有点穷讲究。今天发现不是那样的。“我……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洗手和冲洗上。该死,该死……”唐括垂下眼帘,声音听起来像是对这样的自己无比愤恨,他握拳,然后松开,摊开手让杨怀瑾看。杨怀瑾看到唐括手心内也有鲜红而细小的裂口,那是杨怀瑾第一眼看见就觉得不该出现在唐括手上的伤痕。唐括缩回手,说:“每天洗手,要用蒸馏水洗手,我不能用洗手液。那种东西也让我反感。我……我最讨厌的……”我最讨厌的,其实是这样的自己。杨怀瑾直起腰,说:“你需要看心理医生。”“我不需要医生,我需要你。”唐括的手突然捏到杨怀瑾手腕上。他的手粗糙而干燥,异常纤细,有一种会乐器的人特有的灵性。杨怀瑾焦躁地揉了揉头发,他拍掉唐括的手,在房间里转了两圈,很郁闷地大声说:“可你不也能到学校里上课吗?我看见你……”他知道自己这是在近似催眠的自我安慰。唐括前些年一直在国外读书,突然回来还跟杨怀瑾一个学校,目的之显然,好比司马昭之心。“不是为了靠近你,我有必要这样吗?”唐括果然这么说,顿了顿,声音有些怨毒,“你来这里,是给季劫求情?”“……”杨怀瑾不动了。“……”唐括冷冷地看着杨怀瑾。他的手已经不流血,但受伤的手臂仍旧红肿。杨怀瑾低头看,然后叹了口气,说:“我帮你叫医生。”唐括突然放低声音,他近似柔和地对杨怀瑾说:“怀瑾,我喜欢你,这你也知道。”杨怀瑾别过脸,匆匆离开唐括的房间。“杨怀瑾!”唐括的声音从门里挤出来,“你别后悔。”杨怀瑾揉揉眉间,真不知道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唐括为什么喜欢自己呢?一个男人,跟另一个男人,怎么可能。谁想到没过几天季劫就被学校通报开除,很快就要被父亲送到北京读书。虽然早就知道季劫户口在北京,但杨怀瑾一直以为他要到高二、高三再过去,或者直接出国读书。至于被学校开除,那对季劫不痛不痒。杨怀瑾却知道这件事唐括功不可没,因为校长曾经被唐家请过去喝茶。可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躲着唐括装傻。他觉得有点对不起季劫,季劫走得前一天给他打电话,杨怀瑾眼睛都红了。“你干嘛?”季劫声音也有些沙哑,“明天不许你来送我。”季劫讨厌分别时的场合。杨怀瑾怀疑他是怕自己看到他哭的模样。不过自己确实没见过季劫哭。他似乎永远那么坚强。杨怀瑾被唐括追的走投无路。富人家的小孩思想自由,十几岁没结婚就有孩子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唐家突然冒出来一个私生子,杨怀瑾一点都不惊奇。让他惊奇的是唐括喜欢男人这件事,以及他看上了自己。杨怀瑾有时候和朋友一起去酒吧,总觉得唐括看自己的眼神好像这些朋友看舞女的眼神。让他心生厌烦。唐括十几岁从英国回来,适应管理家族企业。他做事风格软硬兼顾、不择手段,以前杨怀瑾是很服气的,却知道唐家儿子天生是个心狠手辣的商人,因此不敢靠近。唐括绝对是个能在背后捅人刀子的坏人。但他又有点不一样,比如他的刀刺向你之前,会对你提前说一声:嗨,转过身,我要杀你了。杨怀瑾毛骨悚然的自我安慰:最起码还能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唐括追人非常有一套,他好像一直都没有强迫你做什么。但只要顺着他的步伐,你就一点一点掉进一张网里。比如被他盯上的季劫。比如此刻正坐在唐括面前用餐的杨怀瑾。面前的食物非常精致,带着非常鲜明的特点。唐括还知道杨怀瑾不吃蛋黄,端上来的蛋被挖去蛋黄,只留下蛋白。杨怀瑾是个胃口很大的男人,面前端上来的食物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无论从哪一方面都能体现出主人的用心。可杨怀瑾食之无味,因为他面前坐着的是唐括。唐括似乎有话要对他说,菜品全部上来后,他就让女佣退下,餐厅内只有他们两人。杨怀瑾沉默了一会儿,道:“你叫我来做什么?”唐括眼皮都没抬,只说:“叫你来吃饭。”“……”杨怀瑾笑了。因为尽管餐桌上的食物丰盛,但两人都没动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