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温柔的弦音给那一年惨白的回忆带去了一点色彩与期待,秦救第一次知道有一种乐器叫做吉他,有一个地方叫土耳其。
而现在是一个男音在唱,比起温柔更多了份旅行时的放荡不羁和挥霍潇洒,却意外地不让人觉得突兀,秦救慢慢靠近岔路口,看到一排穿着短裙的小女生正靠着墙举着手机正兴冲冲地拍着,秦救把头侧过去,第一眼就看到了一截短短的马尾。
那马尾正随着主人的动作浅浅地晃着,像一个逗猫棒,有一下没一下地挠着秦救的心。
秦救这时候很想上前一步,往这人面前的吉他包里扔下十块钱,在对方看过来的一瞬间朝他笑一下,然后说:“嘿,又见面了。”
###
杜予声喜欢音乐,尤其喜欢民谣,但是光看气质,他倒是更像个玩摇滚的。
野,就是野。
他从小父母就不怎么管他,他爸妈都野,最大的本事就是骂人,他爸是明朝暗讽系的,他妈就是输出靠吼系的,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对于他喜欢民谣的事儿,父母都觉得挺稀罕,因为杜予声也是个野的,从小到大就是孩子王,打过的架比吃过的饭都多,脾气说好可以说差也可以,典型的朋友之间怎么闹都行,但咱俩要是不熟,你多看我一眼我就抽你。
当然不打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专挑看上去结实的爷们打。
所以他喜欢民谣这事儿爹妈还挺高兴,至少弹琴也是一门技术,比打架惹事儿总好些,还给他买了把吉他,这么算一算,一年还省下不少医药费和赔偿费。
简直奈斯。
他喜欢的歌有很多,这首《旅行的意义》不能算最喜欢的,但是算是在他歌单里待得时间最久的,他从十二岁开始就天南海北地乱跑,每到一个新地方就把这首歌放出来听一听唱一唱,但是怎么唱都唱不出陈绮贞那种温柔干净的意境,怎么唱都透着一股野味儿。
后来三胖子告诉他,人家那叫少女旅行,他那顶多叫疯狗乱跑。
杜予声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他一只疯狗手里操着棍子就追着三胖子跑了三里地,还故意不追上。
但是这首歌对他来说意义还挺特别,每次唱过去走过的地方就宛如走马观花般从脑海里闪过。
既然今天刚到上海,就唱一首预预热,他整理好宿舍后就背着包出了校门,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地下通道,他一不做二不休,掏出吉他放下吉他包就开始卖唱乞讨。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赚钱方式。
除了音色低沉好听,歌声清朗自然之外,长相绝对是他吸引听众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从长相就是那种很扎眼的类型,而且不生气的时候总是一张笑脸,按他高中女同学的话说就是一位明朗少年郎,配上骚包的马尾,简直不要太夺目。
所以他刚开始拨吉他的时候,就有女孩子停下来对着他拍照了,唱歌的时候更是围了一圈姑娘,像是在开地下演唱会一般。
不过他自己正沉浸在音乐里,不知道除了面前一群毫不矜持一边拍照还一边冲着他尖叫的小姑娘之外,还有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大老爷们正对着自己看。
一曲之后他浅浅地扫了扫弦,接着文艺的样子立马消散得一干二净,朝冲他抛媚眼的女孩们拱了拱手:“美女们,咱们要不换个捧场方式?”
女孩们顿时哈哈大笑,一个两个地走上前往吉他包里丢小额纸币和硬币。
“谢谢美人们,”杜予声满意地笑了笑,“姑娘们还想听什么?”
“我们要听情歌!”女孩们泼辣又直白。
杜予声笑着摇摇头:“好嘞。”
一首黏糊糊的粤语情歌唱完后那几个女孩们才意犹未尽地离开,杜予声长长地舒了口气,打开矿泉水仰头喝了一大口,等他喝完水把头低下来的时候看到吉他包里多了一张红色的崭新纸币,他心头一跳——哪来的冤大头?
等他四顾找人的时候,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高个子男生正背对着自己往楼上走,身边还跟了一个大胖子,似乎注意到了他的目光,男生转过头来露出一张俊朗的脸,冲他笑了笑,露出了一颗虎牙的小尖儿。
“哎?”杜予声猛地想起来,“这不是下午滑梯那小子吗?”
但是那小子没听见杜予声的声音,挺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口里。
“操,”杜予声冲着已经没人了的楼道口笑了起来,“想要个电话号码。”
第6章旅行的意义(三)
秦救寝室里的第三个人有个稀罕姓,南宫,全名叫南宫洋。
在这个非主流横行的年代,南宫这个姓在小说里的地位堪比几年后的顾姓林姓,和上官东方慕容并称四大玛丽苏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