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臻笑了,“那现在呢?”
周懿不吭声。
韩臻起身吻了吻这人的面颊,“我在外面等你,穿好了衣服再说话。”
说完,这人还真的就退出了房间,周懿一愣,这不对啊。
小别胜新婚,就算是中间有点波折,都到了这一步了,韩臻竟然退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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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时候,韩臻还是在写字。
这人家风正派,小时候又是家里长辈一手养大的,自然写的一手好字,周懿看了看,也只能简简单单的说一个‘好看’二字。
什么风骨独特、行云流水的形容词一个都说不出来。
“怪不得外公喜欢你。”
“为什么?你是他亲外孙,他不更喜欢你?”
周懿一个外行,自然是不知道两人毛笔字之间的差距和不同,但是周懿看出来了一点,“外公就喜欢你这样的,不说,你的字比他的更加粗壮,算得上是大气些吧。”
韩臻笑着不说话。
秦暮画一生孤苦,妻子去的早,女儿也和自己分了心,一个外孙是成年了以后才相认的。加上年纪大了,这人的毛笔字自然就显得苍白憔悴一些,但骨架却格外分明。
可韩臻的每个字与外公的那种骨架分明的不同,韩臻的字里透着一种凛然和气焰,这是年暮者极少有的。
“过来。”
“干什么?”
韩臻环抱住周懿,“教你写字,写好了就去讨好外公,别说我韩臻把你周懿的亲外公给抢走了。”
“开什么玩笑。”
周懿抓过毛笔,他没学过,就连拿都让韩臻手把手教了好一会儿。周懿提笔才一会儿,手就开始发抖了,韩臻叹了口气。
“怎么这么不稳?”
“你把你胳膊肘停在半空中十几分钟试试?”
韩臻握住周懿的手,“慢慢来,不急,就是写字而已,记住几个起笔收笔的动作,以后写多了,就知道结构怎么来了。”
周懿至今不知道韩臻今天上午是要干哪一出。
只见那人握着自己的手,细细地开始写起来,周懿本来还在想是什么字,结果写了许久,来来回回就是一个‘周’。
他愣了一下,笑了。
“这学毛笔,都是先从写名字开始起?”
韩臻站在这人身后盯着周懿的眉眼不放,到了白天,周懿这人就把过去那些伤痛隐藏在了面具之下,不再露出来半点。
“不是,”韩臻握着周懿的手道,“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