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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时光作渡,眉目成书》

作者:查无此人sept

文案

如果你爱过一个人,如果你失去过一个人,如果你还怀念一个人,请温柔对待那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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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相爱相杀市井生活成长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子期、郁升┃配角:文浩、诺诚、玲子┃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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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遇见

如果能遇上哆啦a梦,拥有它的时光机,那我一定祈祷,千万千万别让我遇见他,即使失去整个童年的欢乐,也在所不惜。

【1】

八岁那年,我被妈妈丢给奶奶照顾。记得那天很闷热,是汗水流淌下来都会被蒸干的灼热。我跟在妈妈身后,走过很长很长一段坡道,知了沉闷的叫声,纹丝不动的大树,凹凸不平的石子路,膈应得我生疼。老远就望见奶奶站在门口等我,看不清奶奶的神情,我更记不得妈妈的表情,因为她送我到门口就转身离去,所以她在我记忆中永远只留下最后穿着白色真丝裙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年,我一直过得很沉闷,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或者说是变老了,完全没有孩子的朝气。转入新的学校,也没交到朋友。以当时的心境,没被大家当做怪胎已经很不易,更不能奢望什么。现在回想,只能用&ldo;惶恐&rdo;二字来形容我的生活。每天像摆钟一样游走于学校和奶奶家,我既不逃学也不旷课,但成绩却一塌糊涂,又没有一个朋友,所以显得格格不入。每天都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去学校,害怕被老师抽问,害怕被同学多看一眼,尽力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总是埋着头来去匆匆,好像只有这样才显得不孤单。

【2】

日子过得平淡苦闷,终于步入小学六年级,其实多少有些期待,幻想读完小学就不必再受这份沉闷的痛苦,但事实是今生最大的福与祸就此拉开。

那年刚开学不久,我们班转来一个大块头,真的挺像哆啦a梦里的胖虎。他很有号召力,刚来不久,身边就集结了一帮小跟班,大家都挺怕他,我是厌烦他,因为他打破了我小心翼翼营造的小小世界。我虽然不爱学习,但也不会破坏书籍,但自从他来了以后,我的书总是凌乱的,不是缺页少角,就是整本消失,我恨得牙痒痒,但还是忍了,知道自己势单力薄,一退再退。我的忍让并未为我换回一片宁静,而是变本加厉的欺凌。他们会在放学路上堵我,把我逼到角落,打我几拳或者踹我几脚,然后一溜烟的跑开。其实我心里很鄙视他们,真想和他们痛痛快快得大干一场,而不是这种矫情的做派。

那天和往常一样,在回家的必经之路又望见他们,我毫不犹豫地走过去,心想长痛不如短痛,横竖是逃不掉的。可那天他们却偏偏出奇的磨叽,没有立马拳脚相加,而是推来嚷去,我被六个人堵在中间,闹得心烦意乱。奇怪的是我并未感觉疼痛亦或恐惧,而是深深的羞耻,好似我真是犯了滔天大罪的犯人,等待临刑前的□□。

&ldo;你们干嘛呀?欺负低年级的同学有意思吗?&rdo;,不知从哪里冒出这么正义凛然的一句话,我却感到无比尴尬,那时我长得确实不高,比平均身高都矮,其实这也是我心里阴影,但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公然指出,还是让我又羞又恼。

&ldo;少管闲事,滚远点!&rdo;大块头气势汹汹得嚷道,然后他的小跟班们七嘴八舌得附和着骂骂咧咧。我心想他还挺有种,这种情况大概没谁会管吧,反正我是不会插手别人的事,所以我佩服他的勇气,那种凛然正气,是我从未拥有的。

很快,他们就上手了,好像有了观众,他们更有成就感,不由分说,噼里啪啦的拳头都落到我身上,我还是没还手,只顾着护脸,大概是不想让这么丢人的事挂在脸上到处流传。我能感到他冲过来了,往中间挤,也是挥着拳头,大家厮打起来,乱哄哄的骂声此起彼伏。突然有人抓住我的胳膊,把我从地上拖起来,撒开腿往外跑,我有点没反应过来,踉跄了好几步,才跟上他的节奏。

白色的棉衬衣,衣角迎风扇动,我好像听见了风刮过衣角的声音,世界显得如此宁静。他在我记忆中最鲜活的印记,便是白衫飘动的背影。

不知跑了多久,反正我已经精疲力竭,连腿都开始发抖,最后我们哆哆嗦嗦得坐在一个路沿边,喘着大气,他拽着我的胳膊的手还是紧紧的。我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么能跑,也第一次看清他的脸。他皮肤白皙,肤质很好,眼睛圆圆的,有点无辜的样子,鼻子很挺翘,嘴唇很薄。现在想来,应该用&ldo;惊艳&rdo;来形容吧。当时身边的男孩、女孩都不够精致,个个都有点土气,他却截然不同,白皙、精致的样子,让我感到遥不可及。过了一会,他大概也发现了,松开我的手,赫然留下五条深深的手印,有些不好意思得笑笑。其实我更尴尬,感觉自己像个狼狈的小丑,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连逃跑都需要人领着,我想我在他眼里应该像个傻瓜。

【3】

他有一个很雅致的名字,我暂且叫他&ldo;子期&rdo;吧。后来我们又碰见几次,都是在回家的岔路上,但都没打招呼,我们真正熟悉起来还得从小学快毕业时起。那天是几号,我是彻底忘了,但那个傍晚的天气我至今难忘,似乎注定要发生不平凡的事。

那天刚放学,就出现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我没带伞,急着往家里赶。但刚跨出校门,就迎来倾盆大雨,转瞬之间,周围就漆黑一片。时至今日,我也只见过一次那样的情况,暴雨如柱,乌黑一片,连方向感都失去了。急得我横冲直撞,好不容易挤到一个路边小店的屋檐下躲雨。借着路灯,勉强看见一个撑着伞的黑影,在狂风暴雨中跌跌撞撞,白衬衫浸透贴在身上。白衬衫,对,白衬衫!一瞬间,我笃定是他。其实我也不清楚自己哪来的直觉,根本连他的脸都没看见,却如此笃定。我冲过去,拽着他的手就往路边拉,他在挣扎,我顾不得解释,像个疯子一样硬把他拽到屋檐下。他大概认出是我,气势汹汹得说,&ldo;是你啊,怎么不说话啊,我还以为遇上抢劫了。&rdo;&ldo;抢劫?你吗?你有什么好抢的。这天气,连鬼都不会出来。&rdo;然后我们哈哈大笑,也不知道笑什么,就像我们是很熟识的朋友一样。

后来,我们就在屋檐下聊了很多,具体说了什么倒是忘了,但知道他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a校读书,那学校挺出名,反正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学校。他家其实挺远,他说他走这段路是因为喜欢它的宁静,尤其是夏天,很多大树还有蝉鸣,很有意境。从一开始就注定我们是不一样的,我回家一定选最短路线,他却选最有意境的路线,穿过去走到另一端再乘公交车。

后来我们就渐渐熟络,我们同届,有时我们会约好在交叉路口等着一起走,其实只是很短一段距离,却很开心有人作伴。更多时候,是他拿资料给我,毕竟是毕业班了,空余时间都不多,尤其是他。他们的学习资料很丰富,所以常借我复习,每次都是他主动塞给我,其实我无心学习,但是盛情难却,我也只好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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