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的确是瞪眼看着一张世界地图,只不过不是天花板上这张地图。他的脑海里正一站一站地追溯着他人生的旅程。今天和那个陌生人的相遇,对他不啻是一大冲击。似乎在世界某个角落真的有一个人长得那么像自己,甚至分不出彼此。对于孤单一辈子的他来说,可说是一件令他感到安慰、振奋的事。
事实上,这可能是他落地二十一年来最不寻常的事了。似乎在这许多年的沧桑里打滚为的就是等待那个演戏的在瞥见他时的那一声:&ldo;喂,西蒙。&rdo;
&ldo;噢,对不起,&rdo;紧接着那个演戏的又说:&ldo;我以为你是我一个朋友‐‐&rdo;说到一半,他突然住口,直瞪着他瞧。
&ldo;我可以帮你什么忙吗?&rdo;看到这个人没有走开的意思,男孩只好开口问。
&ldo;可以。和我一起吃个午餐吧。&rdo;
&ldo;为什么?&rdo;
&ldo;现在正是午餐时间,你背后正好是我最喜欢的一家餐厅啊。&rdo;
&ldo;可是你为什么邀请我呢?&rdo;
&ldo;因为我对你有兴趣。你长得跟我一个朋友好像。介绍一下,我叫洛丁,艾力&iddot;洛丁。我就在那个最蹩脚的戏院里上演的一出烂戏里轧个小角色。&rdo;他的下巴往对街抬了抬。&ldo;不过呢,老天总算有眼,他们给我的工资还不赖,比我演的那个角色要强些。告诉我你的名字好吗?&rdo;
&ldo;法拉。&rdo;
&ldo;法勒吗?&rdo;
&ldo;不。是法拉。&rdo;
&ldo;哦。&rdo;那个人一直带着逗趣又若有所思的神色:&ldo;你回到伦敦很久了吗?&rdo;
&ldo;你怎么知道我曾经离开过这儿?&rdo;
&ldo;老弟,看你的穿着就知道了呀。对服装我最在行了。
演过那么多角色,穿过那么多种戏服,一瞧你这身打扮,这种剪裁,不消说,定是打美国来的。&ldo;
&ldo;那你为什么不认为我是美国人呢?&rdo;
一听这话,那个人咧开嘴笑了:&ldo;说到这,可就是咱英国的祖传秘方喽。你可以在意大利看一队慢条斯理走着的修道士,毫不费力地指出一个来:&lso;这一个是英国人。&rso;你也可以在美国街头的一群乞丐当中指出一个来说:&lso;天啊,这家伙是英国人。&rso;你甚至可以从一大堆剥得赤条条等着医生检查的病人当中‐‐哎呀不说了,陪我吃顿饭怎么样?!咱们可以慢慢谈。&rdo;
就这样,他们一起吃饭去了,这个人一直说话,可还不讨厌。但是他那双略微浮肿却还是有生气的眼里,不时透出询问、有兴味,甚至有点不能置信的神色。他的眼神比他滔滔不绝的话显得更逼人。男孩想,我博来&lso;法拉一定是和他口中那个男孩长得像极了,才能让他有那样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躺在床上,把这个不寻常的偶遇想了一遍又一遍。
他真想看一看那个和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叫什么亚叙别来着。这名字还不错:亚叙别,挺像样的英国姓氏。
他也很想看看那个地方:莱契特‐‐在他离开孤儿院到处流浪,无所归依时,他的&ldo;孪生弟弟&rdo;成长的地方。
孤儿院。他待不住那地方,这不能怪孤儿院。老实说,那是所很好的孤儿院,比他后来看到的许多家庭要好多了。那儿的孩子都很爱那所孤儿院。到了必须离开时,每个孩子都会难过得掉眼泪,以后还常常回来,也有人会寄钱回来,结婚时也会请工作人员参加婚礼,等孩子出生,还会带回来让院长认识。从来没有一个男孩或女孩从那所孤儿院溜走的,可是他为什么就做不到呢?因为他天生的流浪性格吗?是因为这样吗?因为从没有人来看他,从没有人寄包裹,或是任何卡片或邀请信给他吗?可是孤儿院已经是很体贴了,工作人员对他的自尊心还是保护得很好的。就因为他是真正的孑然一身,所以比院里其他的孩子要受到更多照顾。他记得每年总会得到院长送的圣诞礼物。那些只收到阿姨或叔叔的小礼物的孩子总是对他又妒又羡。当年就是院长在门口把他捡回来的,并且从那天开始,就吩咐人一定要给他最周到的照料(十五年当中他经常听人向他提起这事,可是他从来也不因此感到满足)。院长靠着一根针和一本电话簿,就决定了他&ldo;法勒&rdo;这个姓。院长看到针落在&ldo;法勒&rdo;这个姓上头时,还高兴了一下。听说原先那根针是指着&ldo;柯芬&rdo;
(英文原意为&ldo;棺材&rdo;。‐‐译者注)这个字的,院长不得不假装没看到,再试一次。
他名字的来历则是一清二楚的。因为他是在圣巴多罗买日那天被放到孤儿院门前的,所以一开始他就被叫做&ldo;巴多&rdo;,但院里那些大孩子老喜欢叫他&ldo;博来&rdo;,后来甚至连院里的工作人员也顺着这样叫了(这又是院长有意的安排,让他不显得过于&ldo;特别&rdo;吧?)。就这样,这个名字跟着他上了小学。小学。为什么在小学里他还是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呢?因为他的服装和别人的有那么一点的不同吗?当然不是。是因为他读书读得太好了吗?也不是。像这样的孩子有一半是读书读得很好的。那么为什么他决定不再上学呢?他这个决定实在和他小小的年纪大不相称,连院长都辩不过他,以致决定让他去工作。
他不喜欢他的工作。这当然一点都不稀奇。那份坐办公室的工作在五十英里以外,因为他的薪水根本租不起一般的房子,所以只好住到所谓的&ldo;少年之家&rdo;去。等到住进这个少年之家,他才领略到以前他住的孤儿院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