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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页(第1页)

武兴本来也想照做,后来发现自己跟不上曹立逆天的体能。他只能在旁当个监督,眼巴巴地望着训练得热火朝天的“军队”。

一天的锻炼结束之后,武兴蔫耷耷地去找郑思:“唉,怪不得阿雱选曹立当将军。他最近还开了窍,每天跟着阿雱学几个字。”

武兴本来是大咧咧的性格,一直想着自己只要继承他爹的位置当个县尉就差不多了,现在看到曹立这么拼命,他顿时觉得自己被人比下去了。最近王雱课业多,武兴不好意思去让王雱顺便把自己也教了,只好来磨郑思教他识字。

王雱说了,不识字等于一半的瞎子,以后哪怕当个县尉都得事事经别人的手,更别提当大将军了。

郑思到底是和武兴一起长大的,哪怕平时有些不对付,见武兴这般失落还是心软了,答应教他认字。

小伙伴们都在努力,王雱也没落下,他每天除了腾出空来指导指导自己的“书童”,剩下的就是读楼先生给他挑的书。楼先生家中藏书丰富,是沈括的最爱,可这对王雱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噩梦。

主要是,他不知道该读到什么程度,一不小心就会暴露自己已经把它全背下来的事实。记忆力好得差不多过目不忘也不是他的错,对吧?

偏楼先生这人外表看着清正严直,实际上可狡猾了,表情永远跟他爹一样深沉莫测,压根瞅不出他到底满意还是不满意。若不是王雱偶然听到楼先生在和杨适先生他们吹牛逼,他都不晓得自己的表现又超前了。

王雱痛心疾首!

这世道到底咋了,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奸诈狡猾!诚实点坦然点不好吗!简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在王雱腹诽着完成课业的时候,沈括也回到了鄞县,恢复时不时往海边跑、时不时和王雱探讨新作大纲的状态。

太宗时期朝廷一直“禁海贾”,也就是禁止民间私自搞海上贸易,不过太宗以后松缓了一些,虽然明面上还是不许,但海上往来还是有的。

沈括还是个半大少年,又整天拿着本本子写写记记,船工们对他没有太多警惕心,大多时候都会满足他的好奇心。沈括把资料攒齐了,开始理顺故事大纲创作名叫《黄金国》的新作。

这次故事的主角是个家产快要败光的败家子,他因为欠下一身赌债害怕债主上门,连夜跟着海船出了海,一路上遇到各种奇闻异事,最终抵达了传说中的“黄金国”,满载黄金、珠宝、香料回国。

这还不是结局,结局是败家子又被赌坊骗光了家财,他的儿子却将他随手带回来的种子种出了新的粮食,其中一种粮食颗粒分明,莹泽如玉,众人见了大为惊奇,命名为“玉米”;还有一种粮食长在地上像绿油油的杂草,拔起根茎一看却能发现底下长着一大串瓜状物,掰开一看,肉质微红,还渗出些许乳白色汁液,因此有人将它称为“地瓜”,也有人将它称为“红薯”。

这两种植物极易生长,山地与房前屋后都能轻松种植,很快成为大江南北的口粮之一,败家子的儿子也因此而名扬天下,甚至还被官家召见。

结局这一笔,是王雱给沈括提议的。沈括非常喜欢这两种粮食作物的设定——没错,他现在已经明白虚构的东西叫什么了,叫设定!

要是这两种粮食真的存在,那么许多荒田也可以变成良田了!沈括照着王雱的提议画了几个版本的玉米和地瓜,王雱暗搓搓地做了些纠正,非常写实的玉米和地瓜就跃然纸上。

沈括很有成就感,和王雱畅想未来:“要是将来我们大宋的船真能到达其他大陆,是不是真的能找到这些吃的?其他大陆的东西不知道好不好吃,哎,真想尝尝看。”

对于中华民族的吃货本质,王雱早就见怪不怪。两个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进一步完善新粮食的口感和味道。王安石回来时看到沈括过来了,免不了询问几句他如今的课业。

沈括最近沉迷创作《黄金国》,学习却也没落下,应对起来很轻松。

王安石考校完了,才顺势问起他俩在叽叽咕咕什么。沈括对王安石崇敬得很,二话不说把《黄金国》的设定竹筒倒豆子一样往外倒。王安石取过沈括刚画出来的玉米和地瓜,心里也有个念头:这两种粮食会不会真的存在?

没办法,沈括的画工越来越好了,把玉米和地瓜画得十分真实,给王安石一种对着图去找可能真能找到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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