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宪法才被改写。
那么有人要问了,1987年之前,鹏城的商品房都是怎么来的呢?
这就不得不说一说鹏城作为特区,其独特的意义了。
鹏城想要从一个渔村变为能够承载无数人梦想的特区,面对日益增长的人口,早在1980年便完成了对国有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式改革。
即政府出地,港商出资,合作共建住宅,所得利润按政府和港商,85和15或80和20的比例,进行分配。
这种模式的住宅开发在鹏城一直持续到了1987年。
1982年的时候,陈曦让秦萧到鹏城买地,其实就是想以他们能够拿出来的300万资金,以及他们能够建造出“安宁商贸城”的资质,想要跟鹏城政府合作开发一两个小楼盘的住宅。
至于鹏城政府提到的,他们的实力不如港商的问题,倒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他们可以做到最大让利给政府,把利润分配比例降至九比一。
果然,在利益的驱使下,鹏城政府同意了合作。
秦萧根据陈曦给他划定的几个可选择区域,圈下了几块地皮,但鹏城政府考虑秦萧的发开资质尚浅,便只是出让了一块面积最小的地皮的土地使用权,并且要求秦萧从签署文件的这一天起,必须在三年之内完工。
秦萧默默计算了一下时间,目前“安宁商贸城”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只待施工即可,那么在“安宁商贸城”施工之后,他便可以跟杨大志和宋弘光去鹏城一趟,进行新项目的实地考察。
然后回到申城,他们可以一边跟进“安宁商贸城”的施工进度,一边完成新项目的设计任务。
大约一年半的时间,“安宁商贸城”竣工后,他们便可以立即赶往鹏城,开始新项目的施工。
由于住宅的工期会远远短于商贸城,所以三年之内完工,尚且剩余一年半的时间,秦萧信心十足。
如今,正值1984年的春天,秦萧拿着他跟鹏城政府的合作协议,带着他的团队来到了鹏城,马不停蹄,投入到丽景花园商品房小区的建设。
由于丽景花园的前期工作已经是秦萧跟杨大志和宋弘光早就完成好的,所以刚一到鹏城,项目便投入了施工。
秦萧先把丽景花园的前期施工交给杨大志和宋弘光负责,他自己则迅速地在鹏城注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取名为辰宇地产。
丽景花园作为辰宇地产在鹏城的第一个项目,秦萧是一定要漂漂亮亮地完成的,为他积累经验,提升资质,从而顺利开发第二个项目打下夯实的基础。
但在陈曦看来,跟政府合作,积累经验,提升资质,固然重要,然而迅速地赚钱,积累资本,才更是重中之重。
虽然按照跟政府的合作协议,丽景花园的利润,辰宇地产最终只能拿到一成。
但简单计算一下,丽景花园虽然占地面积较小,预计只能开发四栋楼,每栋楼八层,每层四户,分别有三室两厅大户型一户、两室两厅中户型一户,一室一厅小户型两户。
整个项目,共计大户型32户、中户型32户、小户型64户。
对比鹏城两年前的房价,均价在每平1000到1200元,然而两年过期了,鹏城迎来了大发展,房价均价已经涨到了1500到1800元每平。
丽景花园大户型约100平,中户型约80平,小户型约60平,按照最低的房价均价核算出来,丽景花园整个项目的销售额最少也能达到1400余万,减去两三百万的建筑成本,丽景花园的利润最少也能超过一千万了。
那么按照他们跟政府合作协议上签订的分成比例,九比一,仅仅是一成,他们也实实在在的赚了100余万。
这还仅仅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项目而已,要不怎么都说房地产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最赚钱的行业呢!
陈曦心想,如果1987年之前,辰宇地产能够再完成一到两个相对大一些的项目,那么她和秦萧的资本便可以迅速地累积。
这样,等到1987年,鹏城首次土地公开拍卖会上,辰宇地产便有实力占据一席之地。
到时候他们拍卖拿下的土地,便是完全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再也无需跟政府分成。
到时候他们便可以以土地抵押在银行申请贷款,去开发项目,而后再用他们开发出来的在建工程抵押,继续在银行申请贷款,再去买地,如此循环往复,将辰宇地产做大做强便只是时间问题。
陈曦已经能够预见丈夫的事业上腾飞,凭借她的些许点拨和丈夫的自身能力,她相信,有朝一日丈夫一定会在华夏的房地产行业里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
陈曦被秦萧送到了他们在鹏城的家,那是秦萧亲手布置的他们在鹏城的爱巢。
跟赵英兰两口子刚好是对门,一摸一样的户型,都是两室两厅,6住4的楼层,而楼下的还有两套房子,则准备留给杨大志和宋弘光暂住。
这四套房子便是1982年陈曦让秦萧到鹏城买房买地时,置下的房产。
其中赵英兰两口子所住的房子在1982年当年便被秦萧过户到了赵英兰的名,作为陈曦送给她两世挚友的新婚贺礼。
而剩余的三套房子,则都在秦萧的名下,这几年往返于鹏城和申城,秦萧早就把这三套房子装修了一下,只不过他和陈曦的爱巢是他精心设计装修的,而楼下的两套房子则装修的相对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