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人能不能够记住他,一点都不重要。
他是在这个村子里面出生的,这里是他的出生之地,也是他的皈依之所。
被这些乡亲们记住,被乡亲们的后代记住,那才是最重要的。
冯曦看着他踌躇满志的样子,脸上带着微笑,目光也很温柔,说道:
“你可以把格局放大一点,好好的搞你的事业,以后说不定咱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史都会记下你的名字,千百年后都会留下你的传说,把你当做财神来看待。”
严鑫摆了摆手:“这个不重要,也没什么意义。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清楚得很,能力不够,道德也不够,就是一个有点臭钱的俗人,不够上秤的。我的私生活经不起审视,名声太大了可不是好事。咱们也没必要为了那么一个虚名,把自己过成道德圣人一样,太没意思了。”
“这倒也是。”冯曦点头。
名声太大了,就成为了公众人物,私生活就会遭到大众的审视。
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方便。
她可不想跟顾茹一样,在国内的时候,出门都得戴个墨镜,生怕被别人给认出来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顾茹也完全没必要出国去。
比顾茹还要不如的是,他们的私生活确实经不起审视,有点过于糜烂了一些。
没有多大的名气,曝光了也不是很要紧,有钱人的低俗趣味,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情。
可要是先竖起了一个典型,然后再曝光那样的事情,那就会引来人设崩塌,会遭到舆论的反噬。
这么想起来,确实还是低调一点好。
两个人手牵着手沿着公路一直走下去,走到了工厂门口,这才回转。
一路上就遭遇到了两辆车,一辆车私家车,不知道开往哪里去的。
另外一辆是货车,上面还涂着绿之源三个大字,是他们公司的车。
就没有遇到一个路人。
大家还没有养成夜生活的习惯,天一黑就不出去了,要不就是睡觉,要不就是看电视,玩手机啥的。
夜生活也确实没啥夜生活,这村子里面的夜生活大概就是晚上聚在一起打麻将。
公路上面有的路灯,但那些村组里面的小路还没有装上路灯,晚上走路需要自己带手电,黑麻麻的有一些不方便。
回家的路上,严鑫就憧憬着未来:
“等再过几年,将村里所有的水泥路边都装上路灯,晚上跟白天一样方便,再整一个休闲广场出来,跳广场舞的跳广场舞,吃烧烤的吃烧烤,这样晚上也会有人气了吧?”
在他看来,晚上没有吃烧烤的地方,是算不上宜居的。
“等以后村里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在厂里上班,还会有别的地方的人过来上班,人多了,晚上自然也就会有人气了。”冯曦道。
现在工厂里面有一部分年轻人在上班,但是数量还是少了一些。
大部分工人都是那种年纪很大的,在外面都没法找工作的老农民,他们就没有夜生活的习惯,晚上自然没有人气。
再过几年,只要工厂的效益越来越好,给出的待遇越来越高,就能吸引到更多的年轻人在家门口工作。
有了年轻人,才会有人气。
年轻人的消费欲望也会强一些,在他们晚上需要消费的时候,就自然会形成这么一个市场,到时候严鑫所希望看到的,就有可能出现了。
至于跳广场舞那些,现在还没有传到这边来,这边也没形成那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