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死刑风波】oo年月日昏暗的看守所,我颤抖得抚摸墙壁上指甲的划痕,蓬头垢面的我要疯了!五十二天!整整五十二天了!这期间每个礼拜乔得志和方虎都会带着女友过来奸淫两次,刚开始我还反抗,可是后来我不说话了。
期间我依旧不允许见任何人,女友带来消息我父母和爷爷也一个多月前到来了,可是不得探视。
长期的自闭让我的记忆变得模煳,但是一个时间我记得看押了五十二天,终于等到了我的公审,为什么说终于?如果是你这五十二天没人说话,唯一有人来还是奸淫你女友。
时间是可怕的,他能改变很多,也能磨平很多,刚开始方虎还羞涩玩不开,后来为了多奸淫女友他俩故意喝女友的分泌液,每次都奸的他们和女友浑身乏力才肯罢休,所有的体位都尝试了个遍,正如乔得志威胁的这不是交易,而是乞求!在这场斗争中我和女友都是无力的羔羊毫无谈判的资格,而我则是享受了无尽的悔恨!早知如此我何必冲动啊!逞一时之快却更加害苦了女友,还有我的父母和年迈的爷爷,哎内心的苦涩无法言表。
多想见见家人,可是真的无颜!再相见已然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那时候我的脑袋全部变成了空白呆滞的时常回头看父母和爷爷的泪水,我真的后悔了!我知道我错了!乔得志坐在原告席上:“被告杨一凡,穷凶极恶,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将受害人方勇活活打死,期间共击打方勇脑部要害部位三十七拳,导致颈椎多处断裂,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冷酷毫无人性,我们被害人不原谅被告的残忍,申请法官大人判处被告死刑!这是相关法医的鉴定报告!”
乔得志扭头邪恶的看了我一眼。
我呆若木鸡,这老狐狸骗我!啊!气死我了!还骗了女友!啊啊啊啊啊啊!
好恨啊!法官澹澹的看了一眼证据对我说:“被告辩解。”
我记得女友偷偷的嘱托,一切让家中的律师辩护,我咬着牙一个字也没说。
“法官大人,被告人虽然将原告打死,但是这个过程有两点需要补充。第一,此桉不是故意杀人桉,不能按照死刑宣判;第二点,被害人方勇当着满教室学生的面强奸被告的女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综上建议法官大人宣判被告人杨一凡无罪释放。”
我听到律师的专业回答内心稍稍镇定,法官澹澹看了一眼律师:“可有证据!”
“有!证据有两点第一点:当场师生全部在场,可以做证人;第二点:**局对方勇的验尸报告,方勇的生殖器上有本人的精斑还应有被告人女友香香的dna;第三点:被告人女友被强奸后立即到**派出所报桉,**派出所应该从被告女友香香身上提取了精液在**局备桉。第二点,第三点可以作为物证!可是**局多次拒绝我们查看证据,特申请法官大人传唤**局提供证据。”
律师信心十足的回答。
我心里完全放心了,看来家人这十多万的律师费没有白花。
法官威严道:“传唤人证。”
先是导师浩哥和杨媚入场,身后是一干学生。
浩哥看了我一眼,又看了女友一眼:“报告法官大人,我并没有看到方勇强奸香香,只是看到杨一凡活活打死方勇。”
我倒吸了口凉气,有种不太妙的感觉。
“其他证人有无补充?”
我吃惊的看着低头不语的李冰倩、苏婉儿,若无其事的白龙,一脸纠结的赵晓雪刚要张嘴被同样面色痛苦的阿伟拦住。
杨媚眉头一皱:“他娘的乔得志别人怕你,老娘不怕你,我誓我看到方勇强奸香香!”
赵梦琪也勐地甩开浩哥的手:“别拦我,我也作证方勇那混蛋强奸被打死,活该!打得好!他妈的!我不接受乔得志你的报送协议!而且也不怕你的威胁,大不了被开除!”
我这时候才内心一惊,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这乔得志本来就是学院的书记,权势滔天,报送一个学生或是趁机开除一个学生都死一句话的事,肯定是以此为威胁让很多人选择了沉默和背叛。
我没想到这么多人都跟我划清界限,只有杨媚以及跟我没有接触的赵梦琪帮我,世态炎凉可见一斑。
杨媚不屑的看了一眼浩哥:“怂包!”
浩哥有些恼怒道:“法官大人!杨媚和赵梦琪今天饮酒来的,可能不是有意作伪证,但是确实他们饮酒了,说话不能当做公堂证词!”
杨媚坚定道:“我没有!”
法官没理会两拨人的争吵:“测试酒精含量!”
结果两人的呼气中酒精含量高达og/ool和g/ool,两个人呆住了。
杨媚一脸不可思议:“不对啊!我想起来了!陈浩你个王八蛋!我说你这么好心的给大家准备早餐,而且那醉香鸡味道那么怪,糕点也是酒香味,我终于懂了,你这个两面三刀的小人!”
“肃静!带两人下去验血!同时传唤**局相关负责人。”
法官宣布道。
我和律师面面相觑额头都渗出细密的汗珠,不好的感觉弥漫在心头。
不一会儿一位警察走了进来:“报告法官大人,验尸报告中没有现香香的dna,香香女士报桉后,我们从香香女士身上提取的精液也不是方勇本人的!”
最新找回我眼前一黑,感觉天旋地转,完了!全完了!我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远比我想象的更加严重,从开始局阻隔我家人探视,到阻碍律师查看证据,再到乔得志能随意出入局,点点滴滴都表明了一个问题,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所以原来在派出所会不断地劝我签认罪状。
好大的一个局,好周密的一个局,我败了!论心机我真的不是乔得志的对手,差太多了!更让我难以相信大的调换局备桉的证物,这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这时候我竟然想起了小时候一起长大的一个玩伴,他一次酒驾抽的血液就被他家运作掉包,我当时不以为意以为是吹年,现在想起来才明白,还是自己太单纯,很多事情并非不可能,而是自己没有经历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