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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第1页)

1911年,有一万多俄国人在复活节来到耶路撒冷,其中绝大部分是不守规矩的农夫,他们住在不断扩建的俄国大院的宿舍里,在圣墓大教堂旁边谢尔盖大公的玛利亚&iddot;抹大拉教堂和新建的亚历山大&iddot;涅夫斯基教堂进行祈祷。[3]正是这些参观者使他们国家的名声越来越坏:甚至在早些时候,他们的领事就曾将西里尔&iddot;瑙莫夫(cyrilnauov)主教描述为&ldo;一个酒鬼和小丑,身边都是妇女和阿拉伯喜剧演员&rdo;。至于那些朝圣者,&ldo;他们许多人住在耶路撒冷,从某种程度上说,既与这个地方的圣洁不符,也与他们朝圣的目的不符,他们已经陷入了各种各样的诱惑当中&rdo;。

随着人员增多,那些沉溺于斗殴和醉酒的朝圣者们越发难以控制,拉斯普京曾表示他是多么憎恨天主教徒和亚美尼亚人,更不用说穆斯林了。1893年,一个天主教徒在圣墓大教堂给一个有钱的俄国朝圣者的保镖让路时,射杀了一个拉丁教堂看守人和其他三个人。拉斯普京说:&ldo;到处都是烈酒,人们喝酒是因为酒很便宜,大部分酒都是雅典修女们酿造的。&rdo;比喝酒更糟糕的是乱交: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宴会上,俄国朝圣者们很容易便被那些耶路撒冷显贵们弄到手,一些人还暗中成了别人的姘头。拉斯普京这样警告人们:修女们不愿意去耶路撒冷!她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圣城以外的地方谋生。不用做更多的解释,任何人只要去过那里,便知道年轻的男男女女们犯下了多少错误!对姑娘们来说生活非常艰难,她们被迫在那里待更长的时间,诱惑太多了,敌人(天主教徒或是穆斯林)更是虎视眈眈。其中一些人成了别人的情妇,进入皮肉市场。常出现这样的事:她们告诉你&ldo;我们有自己的干爹供养&rdo;,并把你也加入到她们的名单之中。[4]

娱乐的提供是双向的。斯蒂芬&iddot;格雷厄姆是个英国记者,他与农民朝圣者们大概跟拉斯普京在同一时间来到了耶路撒冷,他描述了&ldo;阿拉伯妇女是如何不顾规定在复活节前一周进入旅馆向农民们兜售瓶装的杜松子酒和白兰地酒的。耶路撒冷开始挤满了朝圣者、观光者,同样还有江湖骗子、表演艺人、沿街叫卖者、门的内哥罗警察、配有装备的土耳其警官、骑着驴的朝圣者,以及坐着马车的朝圣者等&rdo;,有英国人和美国人,&ldo;圣城却被转送到了俄国人、亚美尼亚人、保加利亚人,以及基督徒阿拉伯人的手里&rdo;。

俄国小贩们使参观者变得堕落起来。菲利普这个人很特别,他是&ldo;一个高个子农民,有着宽阔的肩膀,身材肥胖,长着大大的脏兮兮的带有黑色鬓毛的不修边幅的脸,浓密的小胡子低垂在他那厚厚的迟滞的红嘴唇上&rdo;,他是&ldo;一个为僧侣拉皮条的人、为基督教店主招揽生意的人、一个走私者、一个不道德的人,以及一个经营宗教物品的商人&rdo;,那些物品是在所谓的犹太工厂生产出来的。堕落的教士们在&ldo;酩酊大醉、宗教的歇斯底里,以及清洗尸体中&rdo;结束了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一天,因为许多俄国人幸福地死在了耶路撒冷。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者积极地向俄国农民们宣传革命和无神论,正好为这个易燃的混合物又增添了一味药。

格雷厄姆来访的那个圣枝主日,土耳其士兵击退朝圣者后,人们从教堂蜂拥而出,&ldo;正统的阿拉伯人大喊大叫,哭天喊地,表现了相当的宗教狂热&rdo;。突然,他们遭到了&ldo;一群戴着红帽子的土耳其人以及戴着长头巾的穆斯林的攻击,这些人大叫一声,乱棒击打杀出一条路,并且朝拿橄榄枝的人扑过去,整个人像着了魔一样,然后自顾自地走开了。一个美国女孩用她的柯达照相机将此记录了下来。基督徒阿拉伯人发誓要报仇&rdo;。随后,俄国人在金门等待基督这个&ldo;伟大的征服者&rdo;再次降临。不过,高潮依然是圣火部分:当火焰出现时,&ldo;兴奋的东方人将一支支点着的蜡烛放到自己胸前,在高兴和陶醉中大声哭泣。他们好像受到了某种非比寻常的兴奋剂的影响&rdo;,&ldo;哭叫着求主垂怜&rdo;。不过,&ldo;也出现了通常都会发生的蜂拥奔逃的情景&rdo;,当局会派人用鞭子和枪托进行镇压。

当晚,格雷厄姆记下了他的同伴们‐‐&ldo;兴奋,狂热,颤动,就像孩子们一样&rdo;‐‐是如何在他们的背包里装满了耶路撒冷的泥土、约旦河水、棕榈叶、裹尸布,立体镜,&ldo;我们再一次互相亲吻&rdo;。

这个夜晚大家都在拥抱和亲吻,到处都是真诚的响吻声和缠结的胡须。这里开启了一个喧闹的欢庆活动的一天。葡萄酒、白兰地、亚力酒(有茴香味的烈性酒)的消费量将会使大多数英国人都大吃一惊。这种醉酒而舞的场景对耶稣来说一定非常陌生!

那一年,复活节与逾越节以及先知穆萨节恰好赶到了一起。当拉斯普京留意东正教修女的道德是否有亏时,瓦希夫则不断引诱这些修女。但是一个英国贵族却引发了暴乱,并使其成为世界的头条新闻。

令人尊敬的蒙蒂&iddot;帕克上尉与约柜

蒙蒂&iddot;帕克(ontyparker)是一个二十九岁的贵族,上嘴唇长着漂亮的浓密的小胡子,下巴上则是尖尖的爱德华七世那样的胡须。他品位很高,收入却很少,是个机会主义者,也是个轻信他人的无赖。他总想找条捷径发财致富,或至少找其他人为其奢侈生活埋单。蒙蒂&iddot;帕克毕业于伊顿公学,是格莱斯顿政府最后一届内阁部长的儿子、莫利伯爵的弟弟、前近卫步兵团军官,也是参加过布尔战争的老兵。1908年,他遇到了一个芬兰圣职人员,这个人劝他说,只要一起努力,就能在耶路撒冷找到世界历史上最具价值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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