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她今天也是跟着去了的。
不过因为她那时候让出了房子来,樊春芳倒也没有为难她。
可是今生却不同了,房子的事情她没有妥协,按照樊春芳的个性,只怕不会让她好过。
“淑兰,你怎么了?”
沈凌云洗好脸回来,就看到姜淑兰坐在床上发着呆,不由得走上前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
姜淑兰回过神,怔了一下,侧过头看向沈凌云。
整个人顿时又是一愣。
面前的男人,换上了自己亲手缝制的那套藏蓝色中山装,更显得他脸上容光焕发,身材笔直挺拔,帅气难当。
这么好看的男人,竟然是自己的丈夫。
“时间不早了,你若是想看的话,咱们等从樊家回来,我让你看个够还不成吗?”
见她望着自己呆愣愣的样子,沈凌云觉得十分受用,可惜外面已经有人在催促该出发了,他只能伸手拽着她从床上下来。
姜淑兰自然又闹了个大红脸,快速的穿好衣服洗漱好,跟着沈凌云一起出了门。
院子里,大家已经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齐全,压礼先生一声吆喝,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沈家院子,朝着远在数十里之外的樊家而去。
樊家,不但远,且偏。
不同于迁桥村处在距离县城比较近的地方,地势平缓,土地肥沃。
樊家位于县城最东边的凤溪乡,算是整个县地势最高的位置,是以,在凤溪乡这个地方,还修了一个大水库,管着全县大部分地区的用水问题。
樊家,就位于水库的最里面。
一路走来,可谓是翻山越岭,还要越过好几条流水潺潺的小河沟,姜淑兰个子娇小腿又短,又是个天生扁平足,走起路来脚底板疼得跟里面那根筋要绷断了一样,一边走一边皱着眉头喘粗气。
可这种时候,没有人会因为她特意停下来,路途太远,早上出门天刚亮,可能到达姑娘家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了。
姜淑兰心里暗暗叫苦,上辈子她就是这么走了一个来回之后,脚丫子疼了好几天,却还要忍着痛到外面去干活挣工分。而那个时候,沈凌云与她并不亲近,别提关心她了,走起路来都故意混在男人堆里,离她远远的,对她视而不见。
“你怎么了?”
正暗暗叫苦不迭时,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道温和的轻问声。
上辈子的悲凉,与这一刻的疼痛辛苦交织在一起,加上沈凌云截然不同的关切,直接弄得她红了双眼。
“没事,就是……就是脚有点疼。”
沈凌云闻言低头看了她的脚一眼,又看了看走得飞快的大家伙儿。
一转身,蹲在了姜淑兰的面前。
“上来吧,我背你。”
姜淑兰不由一惊,急忙推了推他的背,“不,不要了,我自己能走,他们走远了,我们快点追上去吧。”
这要是走到半路他们不见了,到时候可不像话。
沈凌云却岿然不动,直接揪住了她的手,将她拉到了自己的背上。
“别动,误了人家的喜事可不好。我背着你,走得快些。”
姜淑兰哪里能心安理得,挣扎着就要下来,“你还是放我下来吧,我……我可重了,而且这翻山越岭的,你又不常下力,会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