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下去吧。”
听到这句,怀蕴双眼冒出金光,拔腿就跑,不带一点迟疑,迅速消失。
再也不来当归山了,再美都不来了,要人命啊,太恐怖了!
极星子无力躺下,双眸紧闭,不一会儿,清澈温热的泪水从眼角滑落。
他这样做与那些恶人究竟有何区别,还是戈欢,与自己同窗共室两年的人。
同穿到异世,不仅没有惺惺相惜,还将他推入万丈深渊。
戈欢早已不是以前那个骄傲自负的公子少爷,在这里他为了生存卑微到不敢得罪任何人,性情大变,根本看不出有几分像从前了。
受过的苦头远远超乎想象。
再讨厌,罪不至死呀!
何况有什么罪,有什么罪。
脑海里蓦然浮现出戈欢深情双眸,乖巧温顺的模样。
后来成什么样子了,什么样子了,他根本不敢看……
灵虫从床下跳到他身上,爬到嘴边,嘬了两口。
这半月来,灵虫没日没夜的在他身体里劳作,体型较以前都缩小了一圈,看见主人醒来,激动坏了,忍不住多嘬了几口。
极星子猝然睁眼,捧住在嘴边撒欢儿的灵虫,左右端看:“辛苦你了,只是很好奇,你为什么不愿意治疗戈欢。”
万灵虫可治一切奇难杂症,是人人都想得到的绝世之宝。
不可能治不好戈欢的。
听到戈欢两个字,灵虫眼珠子直翻白眼,一脸嫌恶,看样子十分讨厌。
“你讨厌戈欢?”
灵虫点点头又摇摇头。
“算了,不问了,你陪我去一趟万妖渊。”
极星子将灵虫胡乱往怀里一塞,迅速起身,一刻也不想耽搁,戈欢作为本书男主,应该不会轻易死,但也不会出现奇迹,什么自愈,黑化,一步登天这些想都不敢想的好事。
应该不会死,不会死的…
极星子穿好衣物,往外疾行,刚没走几步,就看见蓝正天匆匆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