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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第1页)

啊亦哥,昨天喝太多了?难得见你睡懒觉。”许敬亦把卧室门带上,表情有些许怪异,眉头轻轻地皱着,好似在思考什么。这个样子把李润希吓了一跳,不会是……“昨晚好像喝太多了。”许敬亦抬手揉着自己的后脖颈,“总觉得有点累。”李润希松了口气,连忙招呼许敬亦过来吃早餐,“可能是最近工作室的事情太多累着了,快来吃早餐恢复下元气吧。”许敬亦点头过来坐下,像往常一样安静地吃东西。等他吃完,李润希收拾碗筷去洗,许敬亦伸手想拦,“我来吧,今天怎么起这么早?”李润希顿了下,笑着扯了个谎:“我和朋友约了出去玩。”“这样。”许敬亦把碗筷从他手里接过去,“那收拾下快出门吧,我来洗就好。”就这样,为了圆谎,浑身好似散架的李润希背着书包出了门。作者有话说在赶了在赶了(键盘冒烟中)这周15000的榜单,所以大概周四到周日每天都有更新,周二还有一章。喜欢可以投喂海星哟爱你们!纸包火还好在中京,李润希有一个足够好的朋友可以投奔。李润希去了成浩浩练舞的舞蹈室。成浩浩一见到李润希走路的姿态,便立刻停下了舞蹈,满脸紧张地飞奔过来,急切地问道:“你被人打了?!”李润希摇头又点头,以一种复杂的语气说:“某种方面来说,确实被打了。”两人走到角落里,喝起了李润希带来的奶茶。事情刚说起了头,成浩浩就激动得把嘴里的珍珠喷了出来,“卧槽!你们?!”意识到自己反应过度,成浩浩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努力压低了声音,“你糊涂啊小希!”成浩浩立马起身去找了个软乎乎的垫子给李润希垫着坐,眼底心疼得不得了。“你这是何苦呢?他什么都不记得的……”“我知道。”李润希苦笑一下,摊开手无奈地说:“可是我真的太喜欢了,我忍不住。”情之一字,如此蛮不讲理。“我只是怕你最后受伤太深。”成浩浩抬手搂住李润希的肩膀,感慨地说:“你把他当成了你的全世界,我都不敢想象要是你们分开了,你会崩溃成什么样。”李润希很快地摇头否定,“我们不会分开的,他说过不会赶我走,这些事我也做得很小心,他不会知道。”只要小心谨慎,纸可以包住火,秘密会永远埋葬。代价只是李润希自己一个人品尝辛酸苦辣。他觉得值得,并且甘之如饴。成浩浩摇摇头,不知该劝些什么。回想起自己,当初所有人也不看好他和他男朋友,但他硬是把这条路走出来了,所以他衷心的希望李润希也能有个好的结局,或者,可以少受一点伤。但其实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李润希都没受什么伤,后来回想起来,他甚至觉得那段时间是自己最快乐的时光。李润希觉得自己适应能力非常好,能够完成乖弟弟和坏小孩的随意转换。许敬亦倘若喝酒,他就叫许敬亦老公。许敬亦没有喝酒,他就叫许敬亦哥哥。说起第一次叫许敬亦老公,那是在路绍祺求婚祝意蕴的那天。

那是来得有些迟的盛夏了,路绍祺把酒吧布置成了浪漫的花海,所有朋友都在场见证了这个看起来玩世不恭不像好人的男人,浑身颤抖着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单膝下跪。真是超级浪漫的夜晚,在祝意蕴点头答应后,周围响起祝福的尖叫和掌声,震耳欲聋。所有人都很高兴,连李润希也被传染了,即使知道路绍祺并不喜欢自己,他也依旧为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兴奋。当天大家喝了好多酒,李润希也喝了不少,许敬亦就更不用说了,作为见证两人爱情长跑的好兄弟,对方定下来他比任何人都高兴,一杯一杯,来者不拒。最后打车回到家,李润希先进门,回头伸手把许敬亦牵进来,低声地唤他。“许敬亦。”“许敬亦。”想起今天祝意蕴对路绍祺的新称呼把路绍祺弄得脸红好半天,李润希突然心血来潮,他也学着轻声叫出了口。“老公。”醉酒后的许敬亦似乎能跟上一次醉酒的自己有所链接,他上前来抱住李润希,在他耳边回答。“嗯。”“嗯。”“嗯。”李润希笑了,心中一暖又说:“老公,我爱你。”“嗯。”许敬亦应了,扣着李润希的脖子把他压在墙上深吻。那一夜很滚烫,足够燃烧李润希的心。混乱之中,两人开错了门,进的书房。许敬亦的书房平时李润希很少进去,书架上数不清的书陈列得整整齐齐,李润希被抱着坐在书桌上,许敬亦站在他身前咬他的锁骨。李润希受不住力双手往后撑,碰到一支毛笔。朦朦胧胧之中,他想起许敬亦生于书法之家,于是他抬起许敬亦的下巴问他:“老公,你会写毛笔字吗?”许敬亦似乎因为被打断而有些恼,眉头皱着不说话。“老公,写一个吧,写一个我看看,我从来没有见你写过毛笔字。”或许是李润希的撒娇起了作用,也或许是许敬亦想赶快了事好继续刚才的动作。总之许敬亦沉默了一会儿,拿起毛笔蘸了墨汁,把李润希轻掀过去趴在书桌上,撩起他的衣服下摆,露出背部。有点凉的笔尖落下,一笔一画,不止写在皮肤上,好似也印在了李润希的灵魂里。许敬亦每落下一笔,李润希就抖一下,在心中默默铭记着每一个笔画的轨迹。在两边肩胛骨中央,从脊柱由上而下,许敬亦在李润希后背写下了三个字。————许敬亦。最后一笔收尾,许敬亦附身落下一个吻,仿佛为这个作品盖上了完美的印章。那天李润希一直不愿意从正面,他不想把背上的字弄花。有时候李润希觉得自己是有谈恋爱的,和许敬亦谈的。只不过是偷来的,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晓的恋爱。第二天李润希就出门找了个中京挺有名的文身店,斥重金找的镇店师傅,要把后背上的字永远留下。当他脱下衣服,文身师立刻惊讶地拍手:“真是漂亮的瘦金体!”李润希不懂书法,但他已经看过后背无数次,许敬亦的字线条纤细如筋,转折犀利似剑,锋芒毕露,实在惊艳。文身其实很痛,但李润希一点也不在乎,满心只有欢喜。不愧是花了大价钱,文身师百分百地把许敬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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