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窄小的脸蛋一点点红润,是高兴坏了。他让余夜昇等他,自己从柜门里摸出个描喜鹊的漆木匣子,打开余夜昇挺眼熟的一枚布包,里头是他唯一随身带来的十二块洋钿。“昇爷,我有钱,我请你吃馄饨。”12红绳鱼叉巷最早依着沙土横飞的土路,后来煤渣路浇了柏油成了气候,妓院、赌场、烟馆、鸦片行都起来了,客似云来如风走,陆陆续续的,隔着一条小巷,聚拢来很多讨生活的小贩,两根扁担挑骆驼摊,卖生果、卤田螺、阳春面、肉羹汤团。夜莺很兴奋,拉着余夜昇的手,走在前头,打一出门,他的脸上就有了一种热腾的骄傲,口袋里鼓鼓囊囊,那是他的底气,甚至急着要向余夜昇显摆,显摆什么呢?余夜昇跟在他后头勾嘴唇,手里是一截白嫩的小指,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心里居然有点小如意。夜莺是真的憋坏了,看到什么都新奇:“昇爷,是芝麻汤团……”怕他飞了,余夜昇掐着指头揪他回来:“出了门了还叫昇爷?”他故意板着脸,有点刁难地看他的小东西紧张兮兮地把他望,“那要叫什么?”“叫哥……”窄小白净的脸上,一对点了漆的眸子眨了眨,那是一个即将成行的口型,却迟迟不肯应验。“叫啊……”余夜昇捏他的手心,催他,夜莺犹豫了一下,半阖了睫毛,舌头尖顶着牙,轻轻念了声,“哥……”余夜昇遂了愿,喜上眉梢:“老板,两碗汤团,多搁桂花糖。”“吃不掉的。”夜莺拦他,从老板手里讨回余夜昇扔下的钱,又乖乖自己掏铜钿要了一碗,“我们要一碗就够了,一会儿还得吃烘山芋、吃豆腐花、还有柴爿馄饨……”他是要把这条街都翻过来吃一遍啊,余夜昇想。可夜莺端来碗,用调羹舀起一个圆滚滚的汤团吹了又吹,喂到他嘴边:“哥,你尝尝。”余夜昇便觉得慌,肚里饥肠辘辘,可以吞下一座山。他囫囵吃了一个,敛眉假装:“太烫了。”夜莺忙凑近:“烫着了?我再给你吹吹,吹吹就不烫了。”他用嘴皮碰了碰糯米皮,确实不烫了,才往余夜昇的嘴里送,“真的不烫的。”然后又一点不嫌脏的,用余夜昇含过的勺子吃汤团,桂圆似的眼睛弯弯笑,“甜么?”“还可以……”其实是甜的,但余夜昇骗他,“小孩子家的东西,你自己要吃的,都吃完。”可真当夜莺急吼吼吃起来,余夜昇又生出一股怜爱,“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馄饨档在小巷的最里头,挨着一杆嶙峋的煤油灯,不够宽的瘸脚板凳,他们脚碰脚,膀子贴膀子,从一口豁了沿的破砂锅里,在热气氤氲的烟火气后头,找一颗白里透红的馄饨。夜莺把吹凉的馄饨送过来:“昇……哥……凉了,不烫了,你吃。”还是老样子,每一口,余夜昇是轻易不动手的,他享受这种照顾,好独自霸占夜莺的温柔。“够了,你也吃。”“那我再吃一个……”“给我来口汤。”你一口我一口,一碗馄饨转眼见底。小贩在一旁竖着耳朵听,这是一双热乎的兄弟俩。一滴汤汁泼到手背上,余夜昇抬手想甩,被夜莺托着手腕:“别……”余夜昇脊梁发酸,夜莺如夜的黑眼睛望着他,伸出一段肉色的舌头,把那滴汁卷进口中。像被浪推了一把,他打了个颤,魂魄又回来。明明更亲密污秽的事儿都干过,他却要把魂灵都丢在夜莺和煦的笑容里。毛头小子似的,他指指自己的嘴巴:“这里也有。”他蛮不讲理的撒娇。油灯昏黄的光被人影遮蔽,一圈圈的黯淡去,倒是夜莺越来越清晰,越来越亮,恍惚像颗星。吧嗒……大油落进滚水里,泛起一片迷人的荤香。光亮后耳鬓厮磨的人,邻街上传来靡靡不绝于耳的男欢女爱,福至心灵,原来不是哥俩啊,小贩有片刻发懵,马上又习以为常,食色性也,人之本欲,饱暖思淫`欲,都是食色性也。吃罢了馄饨,夜莺还不尽兴,非拉着余夜昇再逛逛。走到一个卖古董东西的铺面前头,小东西的脚不挪道了。是串深红色的珠子,在幽暗中泛紫黑的光,算不得什么老东西,夜莺却放不下手,老板会看山水,直夸小少爷好眼力,这是高僧开过光的佛珠,今朝总算遇上有缘人。余夜昇不信这套,可夜莺喜欢:“喜欢就收了吧。”“不。”小东西今晚也不知怎么了,执拗不肯花余夜昇一个大子儿,“我有钱,我自己买。”那是他的骄傲,他固执地奉行到底。真是不便宜,几乎掏光身上所有的洋钿,余夜昇笑他:“你倒是大方,也不同他讲讲价。”夜莺不当回事,握余夜昇的手,虔诚地把珠子一圈圈的往上套:“不能讲价的,妈妈说,越是保平安的东西,越不能在乎价钱,在乎了,就不诚心了,要不灵验的。”“你这是……买给我的?”他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可要什么好东西没有,要他长了心眼,从铺子里花全部身家买一串来历不明的木头珠子。“昇爷……不喜欢?”夜莺的手停了。“买都买了。”最后一圈,他自己为自己缠上。圆润的珠子绕在手腕,飘轻轻的,带一点古怪的苦味,像进了中药铺,若有似无的凉气。他恍然心惊,我竟然心甘情愿被他捆绑,可又无端动容,像从清苦的冷香中,品到一味甘甜。“你送了我东西,我不能没点意思。”一道银光划过,夜莺手掌里多了一枚锃亮的铜板,已经淘汰的老钱,丢到路上都没有人要,可又崭新得打眼,好像日夜被人捏在手上把玩,上头一眼小孔,仿佛故意留的,“身上只有这个,不要还我,改天给你换别的。”余夜昇给出手,又好像要反悔。夜莺比他快一步,攥紧掌心:“不换,这个就挺好。”“昇爷,你等等我。”他三步并着两步往方才的铺子跑。最后一点钱,被他换成一绺大红的丝线,夜莺手巧,分了两三股,缠一块,结了根绳。红线穿铜眼,情丝入皮肉,铜板留在夜莺的脖子上。余夜昇看他那股穷欢喜的傻样,有点迟疑:“你想好了,真不要别的?要是后悔了,以后再管我要,可不作数了。”夜莺摇了摇头,隔了一会儿,才试探着问:“下回去取衣裳,能不能别让三哥跟着来,他总盯着我,我害怕他。我想让小春子陪我,就是和我一个屋住的川伢。”余夜昇盯着夜莺脖子上的红绳瞧得出神,先蹙眉,继而一笑逢春:“好,依你。”13腥刀曹昌其一来就往后厅堂瞧:“人呢?”余夜昇晓得他说的是夜莺:“同以前认识的一个小囝出去了。”余夜昇见过,豆芽菜似的川娃,模样倒还可以,就是胆小,畏畏缩缩躲在夜莺身后,连回话,都要夜莺替他重复,自己根本是不敢出声的。曹昌其拍余夜昇的背:“老弟你满面春风,我看老方那套教的不错吧。”余夜昇很服帖地笑,凑在曹昌其耳朵边上说了几句,逗得他哈哈大笑:“你啊你啊,下回定规要让老方向你取取经,学学怎么驯鸟。”余府的客厅,曹昌其一身黑香云纱褂衫褂裤,袖口微卷坐在八仙桌旁,不穿警察服的时候,他远比斯文的余夜昇看上去更像是流氓头子:“阿弟啊,最近不谈了……”他朝余夜昇摊手,弥勒脸不乐,徒剩苦相,“真是积钱针挑土,钱财水流沙。”曲指在桌上叩,像抱怨,像念经,“你看看现在的沪西,头面人背后数一数,哪个没有日本人撑腰,烟土行、鸦片馆,哦,还有你那些街面生意,都是他们在搞垄断,日子过的……艰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