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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迟阳拿了两瓶水过来,递给她一瓶。梁圆舒不接,闷闷道:“你别忘了,你可是刚拒绝过我的,对我这么好,我要是又误会了怎么办?”迟阳没说话,直接把水放在她身边,自己开了另一瓶,站在旁边喝起来。沉默了许久,迟阳犹豫了一会儿,向她娓娓道出一个故事。“我爸住院的那段时间,楼上单人病房住着一个30多岁的男人,他年轻时走错路,吸过du,有艾滋,传染病院那边没有多余的床位,只好暂时把他放在肿瘤医院医治。我妈有一次劳累过度滚下楼梯,要不是他帮忙,怕是救不回来了,所以有时我妈做了吃的会叫我给他拿过去一些。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和善了,因为身患艾滋,所以被其他病人视为洪水猛兽,一同住院的病人,大都排挤他。“入院时他的肝癌就已经是末期,儿子只有五岁,我见过那个孩子几次,瘦瘦小小的,也不爱说话,胆子很小。他死后,孩子就被送到了市区的大型福利院,与父亲遭遇相同,福利院的孩子们理所当然地觉得,爹有艾滋,那儿子一定就有艾滋。其实他们也不知道艾滋到底是什么,只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死于那个可怕的疾病,于是每个人的心中就都充满了恐惧。他们不停地欺负他、殴打他,固执地认为恶魔就住在这孩子的身体里,只要把他打死,恶魔就灰飞烟灭,一切灾难就会消失。“我再见到他,是在医院里,我的室友打球摔断了腿,我去探望的时候,正巧碰见这孩子躺在医院的床上。欺负惯了他的孩子们把耍他取乐当做了日常功课,那天,他们谎称捉迷藏,骗他说躲到运货的大货车下面,之后,他们就各自玩耍去了,等不到别人来找的孩子就在车下睡着了,货车开动,他就这样被轧断了手臂。而事故发生后,各方都觉得,这只是一个意外。”梁圆舒记得迟阳曾经说她:从来都不知道人间疾苦。她当时反驳:“我怎么不知道,我知道啊,非洲黑奴的故事我也听过,近的也有,山区里上不起学的孩子,我从我哥公关部那边捐建希望小学的资料里看到过。”“纸上谈兵。身边的呢?活生生的。”他问。“步行街那边有很多啊,我看过他们写的那些自白书。”她说的是那些在步行街和繁华地带乞讨的人。当时,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以迟阳哭笑不得的表情结束。现在,她突然发现,原来,在泰城这座现代化的繁华城市里,真的存在着这样不幸的人,他们生活之艰苦,是她这种每天坐着宾利对这个城市走马观花的富小姐所完全不能了解的。作者有话要说:自动更新时间又被吞了……迟先生大概没发现,他现在损起月月来那语气……完全是把她当做自己家的傻媳妇了“你说的这孩子,就是小朗吗?”梁圆舒问。迟阳点头,继续讲:“我想帮他,却苦于找不到方法,在那个时候,就让我遇见了小杜,她帮我把小朗转到了这个不起眼的小福利院,小朗刚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这么活泼,他胆小又敏感,遇到点风吹草动,就躲在角落里不敢出声。他能变好,全靠小杜的精心照顾。”“小杜真的是个善良的女孩。”梁圆舒说这话是由衷的。“嗯。”“所以你们俩——”梁圆舒又开始猜测。刚刚见到迟阳时,小杜眼里的喜悦,骗不了人。迟阳还沉浸在刚刚的故事情绪里,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她问这句话的意思,迟阳饶有兴味地盯着她,咯咯地笑了起来。梁圆舒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疑惑不已——有什么好笑的?迟阳笑了一阵,才渐渐平复,目光里还残留着着满满的笑意,说道:“你的脑子里能不能想点别的?小杜,她是我的初中校友,准确的来说是我的师姐。”梁圆舒没说话,但那审视的目光分明在说:那也不能说你们就没有那个意思吧?“她生过一些病,智商比一般人要低,初中的时候就因为这样,被人欺负。我救过她一次,她就一直记得我,认定我是好人。”梁圆舒继续一根筋顺着自己的思路想: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见梁圆舒依然目露狐疑,迟阳接着说:“她的思维方式跟小孩一样,就是很简单的,觉得谁是好人,就会亲近谁,没别的想法。而且,她上个月已经结婚了。”“啊?”最后这一句,搞得她始料不及。迟阳示意她往右边看,那里,小杜和他们刚来时遇到的男老师正甜甜蜜蜜地互喂食物。搞了个大乌龙,梁圆舒有点窘迫。又是一脸做错事可怜兮兮的样子看向迟阳。对于她疑神疑鬼的性格,迟阳早就见怪不怪。他拿起水放到她手里,言简意赅:“喝水。”梁圆舒一边听话地捧着瓶子喝水,一边傻兮兮地抿着嘴偷笑。迟阳向她解释这么多,是否证明她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些位置?迟阳看着操场上的孩子们,他的眼里带笑,侧脸线条温柔而充满魅力,梁圆舒一直不明白自己对迟阳是抱着什么样的感情,一开始说要追他,她确实是怀着整他的心,可后来追着追着,她发现自己开始不对劲。就算他长得是有那么一点英俊吧,可凭她的家世,别说是娱乐圈小鲜肉,就是事业有成内外兼修的富二代,她也结识过几个长得不错的,可偏偏只有迟阳,他笑,她就跟着开心,他皱眉,她就担心自己做错了事,连她自己都觉得惊奇。就在今天,就在刚刚,梁圆舒突然茅塞顿开。他善良、温柔、正直,总是正面而刚强地面对着生活的责难,他对待小朗、对待小杜老师,就如初见梁圆舒时对待她一样,即使面对刚刚才刁难过他的女生,他也义无反顾地保护了她。或许从那时起,她就对这个穷酸书生上了心。下午,迟阳和梁圆舒离开福利院,驱车赶往和室友约好的农家院,农家院靠近山顶,离半山腰的福利院直线距离不远,但却没有直达的道路,弯弯绕绕地绕很久才能到达,而车子驶进农家院时,已经是傍晚。几个室友已经在院子里的烤炉上点好了火,山里的蔬菜都是自家地里种的,鸡肉也都是附近的养鸡场现卖现杀特供的,曹玺炀爱吃牛羊肉,自己从家里带了一箱,全都穿成了串,羊肉肥瘦相间,牛肉是上好的上脑肉,马光和朱立平去里屋把饮料啤酒搬了出来,马光的女友冯潇潇正拿着小板凳坐在一边,把洗好的蔬菜和蘑菇穿串。“哎呀你们可来了。”马光给梁圆舒介绍,“这我女朋友,冯潇潇。潇潇,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梁圆舒。”“叫我月月就好,”梁圆舒入乡随俗,也不磨叽,撸起袖子,笑着问:“我帮你弄?”两个女孩子一边干着活,一边就聊了起来,气氛相当欢快。迟阳环视了一圈,问曹玺炀:“袁婧呢?”曹玺炀一边弄着炉火,一边答道:“说是晚上来。”“你还有时间管别人女朋友呢,先顾好你自己吧。”马光把迟阳拉到一边,神神秘秘的,“我跟你说,你可得有心理准备,那个——”马光还没说完,就从屋里传来一道甜美的女声:“迟阳,你来啦?”梁圆舒一听见这声音,手里的蘑菇“噗”的一滑,掉到地上。周琳玥毫不留情地露出嘲讽的表情:“呦,梁大小姐,这种活儿你可不能干,还是我来吧。”迟阳皱眉,低声问:“你带她来的?”马光举双手表清白:“冤枉啊,我们谁也没带她来。她……她自己来的。”朱立平也赶紧过来澄清:“是啊,我们也是来到这才发现她也住在这里的。”周琳玥故意拿了凳子和两个女生挤坐在一起,说道:“我帮你们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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