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安给她盛了满满一碗肉,“小风,快吃!”
崔小风再也忍不住,接过碗吃了起来,太美味了,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崔小风那每天只接待高粱馍馍红薯稀饭的胃遇到如此佳肴,就像饿狼扑食兴奋起来,她顾不上烫吞下半碗肉汤,望着碗里大块的鸡肉,崔小风突然想,不知道鸣歌姐吃饭没有,她昨天喝鸡汤的样子还在崔小风脑海中回放,她也一定很喜欢喝鸡汤吧,如果这汤能给她就好了!
第14章
崔小风知道苏鸣歌喜欢赵林安,最近两人好像吵架了,苏鸣歌不像往常那样天天缠着赵林安,赵林安也不再对她呼来喝去。崔小风心中暗暗欢喜,她的鸣歌姐值得更好的,赵林安不配!
就连苏鸣歌把她的鼻子撞出血,崔小风也美滋滋的,看吧,鸣歌姐一定很生赵林安的气,这门摔得多起劲儿,崔小风捂着出血的鼻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鼻子流血越多,就表示鸣歌姐越讨厌赵林安。鼻子啊,你多出点血吧!
苏鸣歌给崔小风的那条手帕染上了血迹,崔小风回家后,反复用胰子揉洗,洗得崔大娘频频斜眼看她,“胰子不要钱呐?哪弄来的破手帕,再洗我拿剪子给你绞了!”
崔小风怏怏不乐地收起胰子,晚上睡觉时,她把手帕晾在炕边,一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手帕薄薄的一层,在热炕的蒸腾下,很快就干了,崔小风握着手帕放在鼻子上,满满的胰子清香,她突然后悔洗了太多遍,要是还能闻到鸣歌姐的味道就好了……
崔小风抱着手帕甜甜睡去,隔壁知青宿舍,苏鸣歌却失眠了。
她睁着双眼怔怔望着屋顶,崔小风和赵林安独处一室的画面一直在她眼前重现,她甚至还控制不住地脑补了两人很多亲密镜头,苏鸣歌越想越气,将手里的东西“啪”一声扔在地上,那是她在公社买的一只发卡,原本准备送给崔小风的,这些天崔小风尽心尽力地帮她,于情于理,她都应该有所表示。
可是现在,崔小风终究还是和赵林安好上了,苏鸣歌原以为自己的到来会改变三个人的命运,如今看来,不过是她自以为是。
第二天在工地上,崔小风揣着手帕,羞答答地走向苏鸣歌,她心跳得好快,“鸣歌姐,还你的手帕,已经洗干净了。”
“嗯。”苏鸣歌低着头接过来,这时来找小风的银凤一声娇呼,“呀,好漂亮的手帕,在哪买的?”
“你喜欢?送给你。”苏鸣歌将手帕塞给银凤,头也不回地走了。
苏鸣歌坐在离崔小风很远的土拗里啃玉米馍馍,以往中午休息,她总拉着孙新芳和崔小风坐一起,崔小风帮她们干活,她们两个就说好听话拍崔小风的马屁,每次都把崔小风逗得咯咯笑。
孙新芳说:“鸣歌,我发现你这两天有点奇怪。”
“怎么奇怪?”
“你对小风的态度,小风怎么惹你了,你那样冷言冷语。人家把洗好的手帕还给你,你转手送给别人,你什么意思嘛?”
“没什么意思。”
“还是因为小风和赵林安好了?你不是对赵林安已经没感觉了吗?再说小风帮了我们那么多,小风喜欢他,他也喜欢小风,他们愿意好就让他们好呗,感情的事没道理可说,你以前不也对赵林安死心塌地的吗?”
孙新芳的话提醒了苏鸣歌,她曾经也想过,崔小风这么不遗余力地帮她,会不会她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坏,其实她是善良的。如今看来,一切都明白了,她不过是为了消除内心的愧疚,自己和赵林安因为她分手,她所做的一切,帮她挖河、捡柴、挑水,送鸡汤,不过是为了心安理得地拥有赵林安。
“鸣歌姐,银凤不懂事,你别当真,你快把手帕收好。”崔小风追了上来,手上拿着苏鸣歌刚刚送给丁银凤的手帕。
苏鸣歌直视着崔小风,那样的眼神让崔小风不寒而栗,她想起苏鸣歌改变前看她的神情,也是这种眼神。
崔小风颤颤巍巍地说:“鸣歌姐,你、你怎么了?”
“你用过的东西我不要,以后不要再来烦我!”苏鸣歌夺过手帕扔在崔小风脸上,一阵风来,手帕随风飘到半空。
“苏鸣歌,你太过分了!”孙新芳又安慰崔小风,“小风,你别介意,她住院把脑子住坏了。”
一刹那,崔小风心如刀绞,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明明前天在医院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对自己这么冷淡,难道是因为昨天自己和赵林安在一起?是了,鸣歌姐一直喜欢赵林安,这些天虽然关系有些疏远,不过是小两口吵嘴闹别扭,昨天鸣歌姐看到自己在赵林安屋里吃肉,一定误会了自己和赵林安有私情,崔小风想去跟苏鸣歌解释清楚,一个想法将她定在原地,原来鸣歌姐还是那么喜欢赵林安。
丁银凤是第三生产队的社员,平时和小风不在一起干活,她这次来找小风有一件重要的事,“小风,我告诉你一件大事,金秀家要办白事了!”
金秀是两人的死对头,银凤一得到有关金秀的消息,就跑来跟小风通风报信。
“谁死了?”
“她嫂子!以前金秀老向咱们显摆,她哥她嫂子都在公社吃商品粮,这下不能耐了吧,听说她嫂子还很年轻哩,扫雪时从房上掉下来摔死了。”
崔小风想起前天刚在公社医院见过金秀哥嫂,那时隋萍嫂虽然看起来很憔悴,没想到这么快就撒手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