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朝曦俩眼一睁,第一时间去摸身边,一般情况下她起的早,可以看见沈斐的睡颜。
睡着的沈斐格外安详,像个瓷娃娃似的。
今儿伸手进了被窝,竟摸了个空。
沈斐不在?
去哪呢?
朝曦简单洗漱过后去找他,一推开门便瞧见勤奋练剑的沈斐。
沈斐停下剑招,莞尔一笑,“你来晚了,我已经练了半个多时辰了。”
第152章羡慕你呢
昨天的解释没有白费,沈斐听了进去,竟真的主动保养身子起来。
早知道如此早该告诉他,省的朝曦盯他像盯罪犯,生怕他吃下什么对身体不好的东西,积年累月之后影响身子,最后比她早死。
怎么也要叫他活到一百岁,如果每天像这样练个一两个时辰的剑,不仅能熟悉剑招,还对身体有好处,往后会少些小病小磨难。
朝曦过去挑了把剑,陪着他练,本来就是试手,越练越心惊,那日沈斐与百寒子交手,朝曦还觉得奇怪,沈斐居然隐隐占了上风。
沈斐在她眼里一直有一种‘很弱’的错觉,虽然晓得并不弱,但是她见沈斐时,沈斐已经瘸了,走不了,只能靠她抱着,像照顾千金小姐,不,比照顾千金小姐还精细,后来又一直生病,几乎所有脆弱的一面都被朝曦看见。
所以发现他与百寒子交手时占上风,朝曦觉得就是巧合,这么一对上才发现不是,沈斐在剑术之上造诣就是这么高。
看不出来他平时懒洋洋的,恨不能赖在床上,只要不上朝就睡懒觉,人醒了也不肯起床,从来没见过他正儿八经练过剑,居然还能这么厉害。
看来勤奋在天赋面前也只能靠边站。
一直练了半个时辰,沈斐开始渐渐不支,最后败下阵来,他体力极不上朝曦。
朝曦乘胜追击,打落他的剑,一跃而起,猛地扑了过去。
沈斐没有防备,被她正面压倒,陷进厚厚的雪地里。
路过的丫鬟捂住眼,又忍不住偷看,她们公子被朝侍卫骑在身下,捧着脸亲了又亲。
朝侍卫好生奔放,公子完全招架不住。
昨天夜里又下了些雪,朝曦扑去的时候沈斐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整个栽在一堆新雪上,朝曦扭过他的脸,与地上的白雪比了比,竟发现丝毫不逊色。
沈斐长得极是好看,虽然没刻意保养,可他的生活习惯完全符合养生,这一身皮被他养的白皙细嫩,手感极好。
朝曦就很喜欢摸他的脸,还有他的唇,软软的,沈斐通常都会配合,随意她摁来摁去,只要不过分。
朝曦突然伸手,朝他的眼睛而去,沈斐本能闭上眼,长而卷的睫毛微微翘起。
说来奇怪,沈斐一个男的,睫毛竟然这么长,又黑,看起来极是显眼,多少姑娘家刻意养都养不起来,还有这皮肤,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姑娘,人家花钱花力花时间,每天涂涂抹抹,还不如沈斐每天喝喝茶,看看书,插插花,偶尔溜个弯。
这厮从来没干过重活,又讲究,吃的也清淡,宅很少、应该说几乎没怎么晒过太阳,着实养了一身白皮。
朝曦手拿开,捂住他的鼻子和下巴,单独看他的眼睛,沈斐已经睁开眼,黑黝黝的瞳子碎星一般,璀璨夺目。
手往下挪了挪,露出挺巧的鼻子,鼻梁高,与眉骨连成一条线,立体精致。
手又往下挪了挪,薄唇带粉,为这张脸拉了不少分,总之沈斐的五官分开看每个都好看,合起来更好看。
他与别人不同,属于内外都好看的那种人,外在是能被人看见的地方,譬如脸,手,内在是身材,脱了衣裳才能看到的。
女娲在捏他的时候一定很用心,花了十足十的心思,叫这厮从头到脚,处处秀气清隽。
沈斐有泡脚的习惯,泡脚好,能去湿气和寒气,还能加快血液循环,朝曦觉得这是个好机会,给他包了许多药加进水里,每次加的时候沈斐便会将脚丫压在木盆的两边,脚趾伸展开,脚背白皙纤细,皮肤薄的能看见底下淡淡的青筋蔓延。
说他从头到脚尽数好看,不是假话,是真的从头到脚,没有一丝缺陷,颇是羡煞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