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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荷兰菊荷兰菊。

余惟念叨两遍记住了,出去就把花吧唧撇成两段扔进垃圾桶。

回到家坐在书桌前,拒绝了钱讳找他玩游戏的邀请,盯着桌面新鲜发下来的试卷发了会儿呆,方才慢吞吞从衣兜里掏出那个小小的蓝色信封。

信纸边角已经被捏得有些发皱,余惟小心翼翼将它铺开展平,抚下褶皱,露出里面温小花完整漂亮的字迹。

【哥:

从前没有写过情书,不知道该用什么格式,像信件一样的话,应该还算正式吧?

我的抒情作文总是写得最差,情书好像跟抒情作文很像,提笔落笔了很多次也不知道该怎么写,所以我想了想,就不抒情了。

写情书我不擅长,但如果只是记录下爱你的话,就简单多了。

我们能够在一起好像是一件很突然的事情,突然到我甚至想不明白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需要纠结,因为我很清楚明白地知道,每过一天,我都会喜欢你多一点。

是真的好喜欢你啊。

喜欢你一本正经告诉我oga要好好保护自己的模样,喜欢你在担心我身体不舒服时皱眉的模样,喜欢你在危险的时候不顾一切冲过来保护我,喜欢你红着耳朵手忙脚乱,却还认真帮我挑选阻隔剂

这样数一数,喜欢的心情好像又膨胀了几分,克制不住。

不知道我有没有说过,我真的很喜欢你抱我,喜欢看你毫无阴霾的灿烂笑容,甚至连你盯着语文试卷犯愁的模样都觉得可爱,也会忍不住感叹我的好运气,这么好的男孩儿竟然成了我的男朋友,成了独独温暖我一个人的太阳。

不是突兀的偶然,我想,我会喜欢上你,应该是一个必然。

我爸说我性子太冷,我也这样觉得,你太暖了,暖到让我不自觉想要靠近,想要汲取你身上的温度。

跟你在一起之前,我从没想过我会谈恋爱,而跟你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真的有一个人的存在,让我觉得不可或缺,让我想要跟他一直一直走下去。

我好像写了一堆废话,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看。

其实,我原本打算再网上找找,看看大家都是怎么写的,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那些都是他们想说给自己心上人的话,不是我的,各人有各人的喜欢,还是得自己表达出来才算数。

哥,未来的路很长,我希望是你一直走在我身边,只要我一抬手,就可以牵住你。

温别宴。】

咚咚咚。

门被敲了两下,余惟睫毛一颤,才发现自己的思绪又被这封早在医院走廊就看了无数遍的情书带跑了偏。

字里行间纯粹透露着纯粹而干净的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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