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天气带着些许的凉意,江静初独自走在家附近的小路边,路灯昏黄,天空竟然慢慢的开始飘起了小雨眼看着还有下大的趋势。
瞧着不远处有一家还没有打烊的便利店,江静初小跑过去买伞。才跑了没两步
“江静初!站住!”
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让她的心头一阵激荡。
果不其然是陆修远,穿着西装一身人模狗样的他正像个狗一样凶狠的跑过来,不知道是劫财还是劫色。
吓得江静初撒腿就跑,断绝了买伞的念头。
这个时候不管是谁,听到让你站住这句话大抵都是站不住的,站住是不可能的,只能玩命地跑,能跑多快跑多快。
想她今天第一天入职特意穿了一双最漂亮的镶钻水晶高跟鞋,风头没有出到,反倒是变成了累赘。
后面追她的那位是她的老板。
同时,也是她的前男友。
她来上班之前没想到这俩会是一个人,直到在公司相遇,她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上班的第一天各种被老板针对,眼瞅着到了下班的点,气得她把刚嚼的没味的口香糖直接就吐到了他的老板椅上,然后扬长而去。
“你跑什么啊?”
两条腿的果然是跑不过两条腿的。
陆修远追了上来在一处路灯下拉住了她,两个人就这样定定的站在下着雨的路灯底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江静初义正严词满脸正气:“老板,口香糖不是我吐的!”
陆修远的眼睛开始眯起来了。
好呀嘛,他只要露出这个表情就没好事。
“什么口香糖?”陆修远沉声道。
“就是那个呀!”好巧不巧她看到脚边有一块被踩扁了的口香糖。
陆修远紧紧抓住她的手腕,从兜里面拿出来一块叠好的餐巾纸,打开之后是一块嚼了的口香糖。
“你认错了吧?这才是你的吧?”
“不,这是你的啊,明明是从你的口袋里拿出来的,怎么说是我的呢?你好恶心啊,怎么会有这种嗜好啊!还把别人吃过的口香糖装在兜里。”
江静初惺惺作态的后退一步抬腿就要走,被陆修远眼疾手快的捉住了,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被牢牢地抓住了命运的后颈脖。
“我其实一直有听说你的事,听说你一直很倒霉。”
江静初没想到他会这么说,还以为他安慰自己一番,果然是被幸运之神眷顾的人,说黑心话都不怕被雷劈的。
话毕他从另外一个兜里掏出来一个红色的香囊,“这是我前两天从金刚寺求来的,你拿着可以辟邪带来好运。”
不知道是不是雨下的太大,她出现了幻觉,陆修远这个唯物主义还拜佛上香了。
说完这些瞎话,他自己都尴尬,这个香囊是街边搞促销的时候被人硬塞到他手里的,一直忘记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