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印度政府拒绝把整个麦克马洪线提交谈判,但它这时却建议讨论这条线在某些具体地点(包括朗久在内)的确切走向。尼赫鲁甚至宣称他愿意把这类问题提交仲裁;但是印度这些建议都是在它坚持下述立场的情况下提出来的:即中国不仅应该首先正式承认麦克马洪线,而且也应该承认印度所主张的西段边界。后来,中国也同意对有争执的一些特定地点进行临时性会谈,但中国要求把这种会谈作为就边界问题进行全面谈判的第一步。就边界走向的细小问题举行临时性会谈的道路,也这样被两头堵塞了。
印度在马及墩调整麦克马洪线以合乎他们的需要的同时,在其他地点也同样越出地图上标明的界线:一处是位于马及墩以东的塔马顿(taaden);特别是在该线最西端的兼则马尼,该地三年后成为中印边境战争的导火线。但当前爆发的是朗久问题。北京抗议印度的这些向前推进的行动,接着指责印度武装部队于八月二十五日侵入马及墩南侧地带并向中国边防部队开火,中国边防部队给予了还击。次日,印度提出抗议,声称是中国军队侵犯印度领土并开火射击,迫使印度部队撤出朗久。印方照会指责中国&ldo;蓄意侵略&rdo;,企图使用武力来实现其领土要求;并警告说,印度边境哨所已奉命&ldo;在必要时对侵越者使用武力&rdo;。实际上这种威胁只不过是虚声恫吓‐‐印度部队不久之后就接到命令,在未遭到对方射击前不得开火‐‐但是看起来象是要同中国在朗久问题上摊牌。北京指出:由于中印两国政府对于边界线的确切位置存在分歧,印度就可能把驻扎在中国认为是本国领土上的中国人员视为越境者,并随意开枪射击。
在这种情形下,印度威胁说要使用武力,这在国际法上并没有充分理由。正如一位国际法权威所说,虽然各国都有守卫边境不受侵犯和维护本国领土完整的固有权利,但是,&ldo;如果对某国所要维护的那块土地的主权有争议时‐‐在边界争端中情况肯定是这样的‐‐自卫权就失去它所依据的基础了。&rdo;这里的问题是:怎样才算边界争端,怎样就不算边界争端?虚构或伪造的边界领土要求往往是侵略的借口;印度以为他们在麦克马洪线所面临的、以及后来在西段所面临的,正是这种局面。但否认真正的边界争端的存在,同样可以成为不肯让步的借口,而中国这时就开始感到他们正面临着这样的局面。
关于朗久事件,中国的说法同印度的说法完全相反。中国否认曾对印度军队所进行的无端挑衅发动反攻,坚持说中国边防部队只不过对印军进行了还击,印度军队是自行从朗久撤走的。究竟谁的说法更加接近事实真相,现在无法判断,很可能中印两国政府有一方误信其边防部队的报告。对于印度越过麦克马洪线在兼则马尼和塔马顿设置的哨所,中国军队并没有发动进攻,这个事实使印度关于中国蓄意进攻挑起朗久事件的指责失去依据(而且印度军队在朗久事件发生后不久就撤出了塔马顿哨所,承认该哨所是在中国领土以内)。最稳当的解释是:朗久事件是一次偶然的冲突。当双方对峙的武装部队逼近一条尚未标定的边界时,可以预料到会发生这一类的冲突。
然而,印度国内却毫不怀疑朗久事件起因于中国的侵略。《印度时报》揣测中国&ldo;边界攻势&rdo;的动机是旨在&ldo;降低印度边境居民的士气,并挑衅性地炫耀它显然占优势的军事实力,以便在锡金、不丹、尼泊尔和缅甸等国更为广泛地造成印度确实无法保护它们的印象&rdo;。印度人民社会党的决议谴责中国的&ldo;扩张主义&rdo;和&ldo;它对友谊、容忍、共处等崇高概念采取了满不在乎的蔑视态度&rdo;。该党的决议最后说:&ldo;印度人民面临着新的危险和新的挑战‐‐但是一个国家只有正视这种危险和迎接这种挑战,才能发扬它的尚武精神和民族个性&rdo;。一位报纸专栏作家还认为中国军队是在试探印度在东北边境特区的防御能力。
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印边界争端第一次在麦克马洪线上演变为真枪实弹的射击(印方说印军死一人伤一人),与此同时,西段的局势也是一触即发。那年夏季,印度政府决定在列城东北的三个地点设置哨所,这些哨所距离中国地图标出的边界线还很远。虽然如此,印度后勤供应当时还达不到这些地方。同时,印度政府决定派遣巡逻队循羌臣摩河谷而上,前往拉那克山口,并在这个山口建立一个哨所。印度认为这个山口是边界的标志。这支由约七十名特种边境警察
[注:一种类似阿萨姆步枪队的准军事部队。]
组成的巡逻队,在建立了其他哨所以后,沿着羌臣摩河谷而上,到达空喀山口时,遇上了中国军队‐‐中国认为空喀山口是边界的标志,他们已先行到达了这个山口,并在那里建立了哨所。十月二十日,印度的一个三人侦察组为中国军队扣留;第二天,经过激烈交火,印军有九名被打死,七名被俘。中国方面也有伤亡,但大概只有一人死亡。双方对空喀山口事件的说法,又是相反的。印度人报告说,他们遭到据守在山顶的中国军队的伏击;中国方面说,印度军队遇到了一支中国巡逻小队,企图把他们抓走,接着就开枪,但被打退。被俘的印度士兵和巡逻队长所作的声明,证实了中国的说法。但是印度被俘官兵被释放以后,又翻了案,说这些声明是长时间的讯问逼出来的。这次又同朗久事件一样,没有确切证据足以说明哪一方的说法更接近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