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何须人也?
医界传奇。放眼天下,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只要他想救的人,就算断了气也死不了。但此人受了刺激心里bt,见死不救。想让他出手,比登天还难。因此,外号见死不救。
毒界老大。想当年毒仙为祸江湖,自称毒遍天下无敌手。二十出头的阳光约他吃了顿饭,毒仙立马带着徒弟远走漠北,几十年没在中原出现过。
乞丐界精英。要饭要进皇宫,还被皇上奉若上宾,御膳房所有御厨围着他转了一个多月,皇帝一家子天天青菜萝卜。
据说阳光神医本是悬壶济世的医者,因错救江洋大盗全家死于非命。一气之下看破红尘,投入丐帮四海为家。
他入丐帮三十年,无任何职位,,却有着至高无上的特权。就连帮主见到他,也要恭恭敬敬叫声前辈。
这样一个人物忽然出现,在场所有人都用看神的眼光他。
“失敬失敬。”谷木非显然也对阳光非常敬畏,立刻矮掉半截。
“前辈,你要救救丐帮啊。”公孙胜戏剧化出现,扮演者忧国忧民的小领导角色。
见死不救冷哼一声将凌霜推出去,“我说他是现任丐帮帮主,有谁不服?”
凌霜赶紧推脱责任,“前辈,你就别开玩笑了,帮主之位你坐最合适?”以神丐阳光的威名,做帮主做合适。
见死不救继续喝酒吃花生,“别说你走路的方法不是源于七星剑。”
凌霜差点被吓得摔倒在地,“啊?这也能看得出来?”太神了吧?
“你走路是踮着脚尖,而且姿势飘逸灵动,很明显是七星剑的步法轻功。”
她擦擦冷汗,“是又怎么样?”就算她真练了七星剑又能说明什么?
“如果你不是上任帮主亲传的弟子,就是偷学。”阳光轻描淡写道,“偷学武功,挑断手筋脚筋。”
“我是陈帮主亲传。”凌霜想都没想就承认。
他露出一个奸诈到无耻的笑容,“这个帮主你当了?”
“啊?这个”苍天啊,大地啊,她究竟做错了什么啊?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她做乞丐头子?她一年轻少女领导丐帮合适吗?
“帮主,你就认了吧。”公孙长老加入劝说行列。
“我”
见死不救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枚银针,“放心,我会轻一点,不疼的。”
“不”凌霜失控地尖叫,“我其实是个女的。”这下子改变主意了吧?
见死不救非但没有如她想象中惊讶,反而很淡定的说,“你是女的跟丐帮帮主有关系吗?”
“这个”她不死心地商量。“前辈,我一弱小女子,领导丐帮不好吧?”
“是吗。”见死不救手中的银针忽然向她刺去,凌霜退后几步飘逸地让开。
“练到第几招了?用了多久?”
“第三招。差不多三个月。”她如实相告。
“了不起。”见死不救继续向她进攻,“用三个月时间练到第三招,你是第一人。你呀,天生做乞丐的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