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一方面电话约我到其办公室,扬言立刻派人协助捉人,在说话之间,暗中示意在他办公桌
左边抽屉内有东西。我趁克莱登与其它人员谈话之际,从抽屉内取得一小纸卷,待我回到办
公室打开一看,系一张详细地址并附简图,却无门牌号数。我立即打电话召刘俊卿速通知郑
修元兄,并抄下一份图址与俊卿出外连络。如此一来,在时间上已拖了一小时之久。迨至出
发行动后,按图址共搜索十四处,结果全部扑空,而无一人被捕。其中有几处饭菜摆在台子
上,尚未食用。日本人见此情形,大发雷霆之怒,随后由特务长官(笔者按:可能是日方宪
兵队特高课长)横山秋马会同兴亚院岩井英一行文给公共租界公董局声明警务处内部有高级
人员暗通重庆,要求严惩。案经第八科长克莱登提出解释称:自始至终皆由其亲自经办,何
来通重庆份子之有,纯系日方无故生非,别具用心等语。乃不了了之。」
八、在修元兄的记述中,有一个很不容易使人了解的问题,那就是日本人既然要到法租
界去搜捕「重庆份子」,为什么还要知会英、美人主管的公共租界?笔者为此,曾函请修元
兄指教;修元兄为了慎重起见,又以电话就教于当年服务公共捕房的刘绍奎先生,据告:「由
于上海地区辽阔,主管治安之部门众多,曾经两捕房商定,凡在法租界与公共租界内办案,
必须会同两捕房警探办理。公共捕房的员警,不仅有英美等国籍者,尚且有日本人担任中上
级职位的。并在公共捕房内,设立一个第八科,专司其事。」像这一类的事,实在很难解释
明白,现在说起来,只有当作掌故来看了。
接下来再节录郑修元兄在该文中更具刺激性的一段。
「惠尔登舞厅内之惊险一幕」
「当晚我自然不敢据返已被搜查过之处歇宿,同时须找到总会计白绳祖,要他拨付经费,
以便另顶房屋,重新建立内勤工作处所。一方面由于下午各机关地点遭受搜查,也不敢投宿
旅馆,乃预备在舞厅中混过一夜(那时上海有几家舞厅是通宵营业的),明天再作计较。当
时和我在一起的是区本部会计张璜,当我俩去西藏路上爵禄舞厅时,又遇到情报第五组组长
朱岑楼。为了寻觅会计白绳祖,我们离开爵禄舞厅后,终于在新新公司五楼刚于那晚开幕的
云裳舞厅,找到他了。他答应明天拨给我三千元,以为另顶办公房屋之用。约莫午夜一点左
右,我们三人又转到位居麦特赫斯脱路之丽都大舞厅。我们坐不久,因为丽都午夜两点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