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目光并未在陈月霜脸上停留多久,便看向了雷虎。
雷虎连忙诚惶诚恐的弯下腰,低声道:“沈公子,先前雷虎有眼无珠,冲撞了苏小姐,还请沈公子原谅则个!”
这一口蹩脚的文词,从雷虎这个大老粗嘴里说出来,画风要多突兀有多突兀。
沈默摇头失笑道:“我要是想和你计较,你觉得自己能活到现在么?”
面对沈默的质问,雷虎额头冷汗直冒,心中却是长长舒了口气。
李轩玩味的看着雷虎,道:“雷老大,你知道沈兄为何会放过你吗?”
雷虎果断摇头,他要是知道,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你这个人吧,格局虽然小了点,能力也不怎么样,但却很讲道义,那天我差点杀了你,你也没有供出万洪云,要不是因为这个,你以为沈兄会让我放过你?”
李轩说到最后,笑容逐渐收敛。
雷虎大气也不敢出,眼下这三位,没有一位是他惹得起的。
李轩和沈默不用说了,就连陈月霜,也是陈岳林的掌上明珠,更是蔡家大少内定的女人。
惹了她,后果绝对比惹怒李轩下场更惨。
眼下听着李轩的话,他心中有些激动。
雷虎不是笨人,如果真笨,也不可能有今天的地位。
李轩说的已经很明显了,沈默看中他的,是忠义,意思不言而喻。
顿了顿,雷虎沉声道:“沈公子,李家和陈家看不上我这点实力,但您初来苏城,也需要一个马前卒,雷虎别的本事没有,但敢对着苍天发誓,只要沈公子不嫌弃,我雷虎必定鞍前马后,追随到底!”
正在这时,李轩却再度摇了摇头。
“不是追随,是当一条听话的狗!”
雷虎瞪大眼睛,一时有些犹豫。
追随和当狗,是两种概念。
追随沈默,就意味着他可以打上风华集团的标签,真正成为沈默的手下。
可当狗不一样,当狗是要认主人的。
李轩悠悠道:“雷虎,据我所知,一个小小的城北,你已经收拾了三年,还没坐上城北的地下王位,如果不出意外,靠你自己永远也拿不下城北,更别提整个苏城了!”
雷虎肩膀颤抖,抬头看向李轩,静静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李轩眸光闪烁,忽然笑眯眯道:“雷虎,你难道不想当苏城的地下之王吗?不想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吗?”
“想!我想!”
雷虎急忙点头,脸上满是兴奋和渴望。
沈默平淡道:“给我当狗,我可以给你这一切,前提是,你得会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