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她跑来这里是干什么?
难道是……
脑中灵光一闪,忽然记起来很久以前的一件事。
米江那时候是学院里的名人,长得好看家世也不错。很多人明里暗里都想要追求她。这可就便宜了我们这些半吊子室友。
所有好处便宜都进了我们的口袋。那时候时兴送什么,最新款的我们都会见得到、摸得到,甚至有的时候还可以享用得到。
米江向来是个很大方的人,不喜欢的人送的东西再好她摆摆手就转手送给别人去了。
哪管是GUCCI最新款的包包还是TIFFANY最新款的手链,她都一挥手毫不在意。反正是不喜欢的人送的,她大大方方地收了,那也就大大方方送出去了。
在我们寝室里除了王歌,就只有我向来不收受米江不要的东西。王歌从来一心向佛,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她朝九晚五去图书室,对这些名牌奢侈品也不喜欢。
而我和王歌不一样,王歌是不喜欢不需要也用不到。我日日和米江厮混,舞厅歌厅迪厅夜店酒吧KTV,但凡可以去厮混的,我都会义不容辞地和米江一起去。
反正大学里闲着也是闲着,我既做不到每天像王歌一样去图书馆,也不能像兰杰一样一天天去做兼职,更不可能像邹影之一样天天追星看剧。所以跟着米江去厮混也就成了不二的选择。
和米江走得近,她起初看我不欢喜那些东西,也曾质疑过我是假惺惺。毕竟没有女孩子可以抵挡得了免费的首饰包包化妆品。
直到后来天学校百年校庆,要开派对,邱女士给我寄了巴黎时装周最新的高定礼服。
她才知道,我的不喜欢只是不稀罕。因为那条高定,由此以后米江越发觉得我可信,认定了我和她终归是一类人。
但凡是男人送的东西都会经我的手,再转赠给别人。这样她既不会给别人讲闲话又不会让她那些爱慕者经受巨大的打击。
而我又轻而易举变成了米江营销出来的“白富美”“慈善家”,一石二鸟,何乐不为?
可怜我一直低调树立的既不贫穷也不富裕的“中庸”人设。
有一次,我照旧把一个小开送的巴宝莉的背包转赠给同寝室的兰杰。
我没想到刚给兰杰,她手速居然那么快,转手就拿到黑市去卖掉,换了现金。
米江以为那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开。
等晚上外出回来就看到我给她收在桌子上的礼物卡,她才知道那个人不是别人,居然是自己一直追求无果的谭斯乘!
她一下急了,“景懿,东西去了哪里?你跟我说啊!”
我不敢吭声,不敢和她说兰杰已经转手卖了换了现金。
我看看王歌,想寻求帮助。王歌正趴在床上带着耳机做听力,完全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
米江看着我,目光冷厉又严肃,活像要吃了我一样。
我碰了一鼻子灰,也觉得很无辜。毕竟之前都是经我的手把东西送出去了,现在要找东西自然找我要。
可是我也没有啊~
我去哪里凭空弄一个巴宝莉新款的包回来?几万块的东西我也不是说有就有的。。。。
正好曲庭芳和同寝的另一个女孩邹影之回来了。
她俩有说有笑,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们之间的剑拔弩张。
曲庭芳见我俩都站着,气氛有点不对,一下子敏感了起来,“你俩咋了?吵架了?”
“怎么可能?阿江和小景姐儿俩好着呢,怎么会吵架?”
邹影之看热闹不嫌事大,神补刀了。
米江抿着嘴,脸色阴沉。
我无奈摊摊手,很心虚,“米江新拿回来的包,我送人了。”
曲庭芳顺口就接话,“是不是那个巴宝莉经典款?我看挺好看的。听兰杰说她倒手卖出去两万八呢!卖家看觉得好新,一口价成交了,给得还挺多的……”
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