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
豪气干云的人,无论面对人或事,不喜欢沉闷,更讨厌拖泥带水。喜欢荡气回肠,潇洒坦荡。
而此时的程杰,却对以往的年少,愁容满面。感情,能让人情不自禁,幸福,开怀。更能让人牵肠挂肚,悔恨,痛惜。
“你没得到她的身体,她也没失去她的贞cāo。何来对得起对不起?”
秦寿能够理解,他喜欢过陈渝霞,追了她好几年,从未得到。但就是依旧喜欢,喜欢而得不到,可惜可叹,之后是可恨。但辗转反侧,欣然回首,又是美好。
美好的的初恋,难以忘怀。有过希望,有过期望,有过心痛,有过执着,也有绝望。初恋是最纯真,最没有杂念的美好回忆。但人要向前看,活在过往,永远痛苦的只是自己。“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一次意外的巧遇,她刚从美国回渝都,迷了路。”遗憾的过去,想起初衷原点,程杰吭声而笑。“当初我才刚满二十,看见一位漂亮的女人无助的站在马路边。兄弟,你知道的,一般情况下都要去搭讪。”
秦寿兴趣飙升,胸君也有英雄侠骨的助人情怀,他们的故事应该有点嚼头。
“我看她有些羞涩,想找人帮忙又难以启齿。就大胆的走了过去,当时我连自己的心跳声都能听见,那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主动跟一个陌生女人说话。”两个男人,一直在喝酒。
难得聚首,最喜欢谈论的话题,自然就是从前过往,纯真且美好的回忆。程杰亦是如此,秦寿没有打岔,静静聆听。
“他真的很美,直到现在我也忘不了她文静的羞涩,一颦一笑都优雅动人的样子。询问过后,我才知道,她也是渝都人,八岁就去了美国,刚刚从美国回来,迷了路。”
八岁去了美国,怎么听着有些耳熟目染。对了,田诗晨也是八岁去的美国,不会是她吧。但立即就否定,秦寿觉得可笑,想像力也太丰富了。程杰说的那个女人七年前就回国了,田诗晨才回国没多久。
“反正没事,我送她去订好的酒店,留了联系电话,之后几天就在也没联系过了。从小到大,我根本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也就在当时,我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一见钟情的感觉。
由于我从来没主动跟女人联系过,我很想打电话给她,每次选到她的号码,又总是害怕的关机。”
程杰仿佛回到那段时光的青涩,一个从来都敢做敢当的大男人,面对第一次心动的女人,却总是不敢更进一步。秦寿又何尝不是呢,他对田诗晨也是一见钟情,就是不敢真情表白。
因为秦寿害怕,怕他的一厢情愿,一但表白,换来的结果,是连最起码的朋友都做不了。
“每天我都魂不守舍,郁郁寡欢。只要静下心,哪怕是一秒时间,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她。她的笑容很迷人,眼睛似乎会说话。按现在的词就叫会放电。终于,过了几天,我在也忍不住,鼓足勇气给她打了第一个电话。”
秦寿听得认真,他从来就没见过程杰像今天这样柔肠百断,一脸的幸福。“然后呢?”
“那家美玉全大排档还在开没?”程杰一幅轻松满足的回思,突然问及秦寿。
不知道他突然扯到这个话题上想说什么,难道接下来的故事即将在那里上演。“还在,前几天我还去吃过,生意也是越来越火爆,要是去晚了,起码都要排两轮。”
这次,程杰倒了一杯酒,看来他也有点受不了一瓶瓶的猛灌。和秦寿碰杯,一口而尽。
“当天晚上,我和她第一次约会,就在那里。在美国生活久了,就算是渝都人,她连一次大排档都没吃过。刚开始她看见那里又脏又乱,还很不习惯。”
也许是酒劲儿上了头,程杰猛的一拍桌案,桌面上的几个空瓶子腾了几下,“哐当”滚落在地,秦寿手急只抓住一个瓶子,但还是有三个摔碎在地。顿时,周围安静不少,几十双目光朝秦寿程杰望来。
搞得他们很不好意思,程杰急忙跟跑来的老板道歉,摔碎的瓶子算在他头上。简单收拾打扫,场面又恢复了嘈杂热闹,该划拳的划拳,该吃饭的吃饭,该忙的服务老板继续忙碌。
程杰抽着烟,喟然兴望,又有些自责。“当时,你不知道我那个脸呀,简直跟丢到粪坑里没两样,又臭又不自在。没考虑周全,以为谁都喜欢热闹的气氛。早知道她不习惯,就该带她去安静高档的地方。我也是,喜欢热闹,不会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