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里,讨论还在继续,大家觉得有个第三者帮助7号完成诡计,才会让7号有不在场证明。
“诶诶,你们忘了一个最重要的点。”
4号提醒大家。
“杨絮的头部受到重击,昏迷了,如果7号要利用别人完成这场诡计,那个外人会配合7号,去伤害杨絮吗?这可是犯罪,这不是平白无故给别人留下把柄吗?”
等同于弄了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反水威胁。
6号嗤笑一声。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别忘了,保险箱的东西都不见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啊,有人看在钱的份上做这桩买卖,倒也不是不可以。”
这么说……
还挺有道理。
这样7号的不在场证明就被破解了。
“3号,你怎么想呢?”
2号问。
3号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
“我觉得,从作案手法上看,凶手是一个很变态的人,他非常享受死者的挣扎,喜欢折磨死者,凶手是这样的人的话,那他会放过伤害杨絮的机会,把这个让受害者一家痛苦的机会拱手让人?”
3号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敲了敲桌子。
“为了写小说,我看了一点犯罪心理的书,我觉得从作案手法到凶手行凶的风格来看,伤害杨絮的机会绝不会给他人,杨絮一定是他亲自动手的。”
2号不解,一直皱眉。
“可7号和杨絮认识啊,凶手亲自动手,不会被杨絮认出来,那他的计划不就失败了?”
3号摇头。
“兴许杨絮根本没看到,他是从后面袭击的,也或许正如最开始推测的,杨絮见到了是7号,但因为这个真相实在是太令她痛苦了,她就自动屏遗忘了那段记忆。”
4号思考了下。
“我还是觉得开车的确实是第三个人,杨絮追出去后,7号躲在了暗处,看见杨絮追出去,于是亲自动手,从背后袭击,这也解释了为何杨絮没看到,并坚信7号是无辜的。”
用第三者做伪证,最后自己动手?
“那杨絮要是没失忆,警方岂不是就知道凶手不止一人了?”
4号摊手。
“可问题是,杨絮已经失忆了,事实已定,或者说,凶手犹如神助,变相的让凶手有两个人的信息被隐匿了。”
不不不……
6号摇头。
“如果是这样,那7号是怎么十分钟之内,从别墅赶到小卖部的?他用飞的吗?”
一时间,大家都仿佛走入了死胡同。
如果按照犯罪心理的行为模式,凶手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杀人,那杨絮的伤,一定不会放过,一定是他亲自动手。
可如果是凶手,那就一定会存在一个开车的第三者。
只有存在一个不属于村子的第三者,才会留下一个不属于村子车型的车辙印,用来混淆大家的视线。
同时,凶手一定是潜伏在暗处去袭击了杨絮。
保证杨絮看不到凶手的同时,又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