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随着沽纾的引导,思维陷入了僵局。
沽纾这时再次提醒众人:
“各位,还有一点,死在门口的那个小孩,注意它倒下的方向。”
众人再次回想起案发现场。
小孩死的时候,身体是朝着门倒下的,意味着他想要去开门,最终被凶手砍下了头颅。
可这个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3号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逃跑路径?他往这个方向跑,说明凶手在身后追逐,凶手是在他的后方。”
其他人纷纷翻白眼。
废话!
不在后方难道在前方吗?
想到这里,他们顿时脑子一卡。
等下!
为什么不能是前方?
按照他们刚才推理的设想,凶手怎么都要打开门去杀死小孩吧?只是他们不知道凶手怎么做到的,可如果是这样的步骤,那凶手应该是站在门口拿着斧子或者枪啊……
为什么凶手是在房间内部?
而死者反而是距离门最近?
7号则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们可以设想下,1号用钥匙开了门,然后关闭了房门,小孩无处可逃,只能在房间四处跑,他们围绕房间转的时候就变成这个位置了,也说得通啊。”
4号立刻补充:
“至于那砍死小孩的斧子,别忘了,我们每个人房间都有两把斧子,凶手直接拿着斧子去找了小孩,砍死了他,再把x房间的斧子拿回去对掉就完事了。”
但这时,5号又说:
“不对,你们忘了,房间还有第三把枪,两个灰布人带着枪支去找了1号,1号趁机杀死了他们,两把枪都没有了子弹,可这时,小孩手里还有一把枪,他又不知道那把枪没有子弹。”
如果是这样,他怎么敢用斧子去对抗枪?
6号弱弱的回答:
“兴许……他走投无路了,想要赌一把,况且里面那个是小孩,一个成年人还怕小孩吗?8号不是说,对方必须要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吗?穷途末路之下,赌命很正常。”
这么说,也有道理。
7号也补充:
“况且,如果第三把枪根本就没有子弹呢?所以他安然无恙的杀死了小孩毁灭掉了证据。”
几人讨论了一番,发现依然没有得出有效的结论,纷纷看向了沽纾。
说好了直接给答案的,怎么又变成了他们讨论了?
沽纾看这几个还是没想白,她无奈的叹了口气。
“我给你们最后一个提示。”
她说着,又画了出来。
“还记得二楼房间的布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