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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1页)

书名: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作者:大胖儿子

文案:

我叫吕树,一个籍籍无名的网文写手。

常年混迹于各大中文网站,撰写各种类型小说,无一例外都扑街了。

可是我性格执拗,坚信只要努力总有一天能够成为大神。

所以我的生活过得一团糟,吃了上顿没下顿,更没有异性喜欢我。

直到遇见小丁,一个漂亮得让人眩晕的姑娘。

然后我的生活变得乌烟瘴气、七荤八素、没羞没臊、不可描述……

小丁姑娘,静下来想你,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十三年突然就过去了,你在他乡还好吗?

PS:

1可悲可叹的单恋故事。

2人间不易,愿你拥有美好前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三教九流欢喜冤家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吕树,丁灵┃配角:春哥,老毕,大师┃其它:扑街,都市,颓废

第1章我叫吕树

我叫吕树,是一名普通的网文写手。

所谓写手,俗称码字的,就是把生活中或是想象里千奇百怪的东西加工一番(有时候连加工都不用),然后通过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

当然,会有人站出来反对这种说法,在他或她看来,写作者应该是一群智力超凡的人,他们揭露假恶丑,弘扬真善美,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写作者既然是人,它就具备人所拥有的一切缺点和陋习。比如抽烟、酗酒、爱扯谎、有露阴癖。

我成为网文大神应该是十年以后的事情。换言之,现在还不是。不仅不是,而且离大神这个称号十万八千里,远远挨不着边儿。我其实是一个农二代。因为不想子承父业把地种而跑出来打工,于是堂而皇之成了上班族――按月拿取那点可怜兮兮的薪水,朝八晚五地出入于公司内外。

通俗一点,我就是一个打工仔,不仅文化程度低,而且本人傻头傻脑,被人欺负捉弄更是家常便饭。可是生活中的我却不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我社交广泛,而且出奇地热爱幻想。当然幻想的都是些不切实际的东西,香车美女、富可敌国之类。周围的朋友说:“这人穷疯了。

我是穷疯了。

我现在蜗居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一个工业园里,与人合租一间大半不小的二室一厅。我的工资很低,日薪,干一天领一天的钱。每个月底,我最头痛的问题是应付房东,与此同时,我也令房东头痛万分。

房租和水电费似乎每月都在不停地上涨。猪肉二十块钱一斤了,一件T恤衫打六折以后是八十块钱。什么都涨了,就是工资没有涨。老实说我做梦都想发大财。我之所以没有发大财,是因为我总在做梦。

每个人都喜欢优越的物质生活,我也不例外,而且喜欢得特别厉害。

我的工作单位是据吹是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至于大到什么程度,我并不过多关注,我所关注的是我的工资。公司再牛逼与我何干,我只是一名最底层的普工,守着一个最苦最累的岗位。

没错,我是个装卸工。只要是男人,有力气,谁都干得了这个。每天除了装货,就是卸货。别人是蓝领、白领,我是实打实的黑领。

无论工再忙再累,也不妨碍我热爱幻想。我热衷于在虚无的国度里随心所欲、无所不能。不过我和其他幻想家的区别是,我有一项写作的本领,我可以把那些随心所欲无所不能的事情描述出来,这样,就成了所谓的小说。

提到了小说,不得不提到我的灰色童年。

七岁的时候,读小学二年级,我目睹了一场终生难忘的大事件。我的母亲,一个生于忧患心地善良的农村妇女,因为责任田的分配问题和村长老婆发生了口角,口角升级,成了打斗――父亲当时不在家,战斗败北、失魂落魄的母亲,用一瓶巨毒农药,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母亲在拔开瓶盖的时候把我叫到跟前,跟我讲了一句话:“儿啊,一定要出人头地,只有自己强大了,别人才会怕你……”

我不能理解母亲的话。当时的我只是狠命地点头,假装很懂事的样子。我也劝母亲不要喝,说不值得,可母亲还是喝掉了。我看着母亲一口气喝下半瓶,嘴里就冒起了白沫儿,然后两眼翻白,疯了似的乱跑乱叫,最后在痛苦的挣扎中变成僵硬的尸体。我竟无动于衷。在别人眼里,作为吕家唯一继承人的我,成了一个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当时很害怕,电视里自杀的情节发生在最亲近的人的身上,这使我一时无法接受,宁愿相信是我的幻觉。后来这一幕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不时浮现于脑际,使我愈加坚信自己是个罪人,且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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