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她要承受不住了。”
彻底失去意识前,我听到了这一句话。
等我再醒过来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地下室里黑洞洞的,无法分辨是白天还是晚上。
我只感觉浑身火辣辣地疼,全身上下仿佛被车碾过一样。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是我知道我还活着。
小狐狸说,不管经历了什么,活着才是最好的。
幸好我还活着。
我躺在地上试图爬起来,可一动身上的伤口就撕裂开,痛得我根本就不敢动弹。
我只好继续躺着,试图等伤口长好再起身。
然而没过多久,兔子先生们又进来了。
他们走到我跟前试图触碰我,但是又马上缩回了手。
“真扫兴!”
我听见他们这样说。
然后我就被他们带出了地下室。
他们带着我到了一个房间,然后给我上药。
药涂在身上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或许他们打了我一顿之后已经解气了吧。
待在别人家太久确实是我不对,但是他们已经打过我了,真的超级痛!那这样应该算抵消了吧?
我已经诚恳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以在他们上完药之后,我不顾身上的疼痛就起身往外跑。
不能待太久,会被打的!
可是不等我跑出房门就被兔子先生抓了回来,他把我狠狠地扔在床上,还打了我一巴掌。
为什么?
我真的很不理解。
明明我不想一直在这里的呀,为什么还要打我呢?
但是他们根本不给我开口的机会,他们把我关在房间里,然后摔门离开了。
之后他们也没再打我,只是会每天给我涂药,给我吃饭,但是始终没有给我衣服。
除了不给我衣服和每次涂药送饭时他们总摸我让我感觉不舒服外,我几乎以为他们要原谅我了。
直到我身上的伤好的那天,我才知道是我想的太简单了。
那天十位兔子先生全都到了我的房间,他们一个个地走向了我……
我真的忍受不住了。
我不想再受这些惩罚了,所以我趁着他们注意力不在我身上时,猛地从床上爬起来向外面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