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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刚过十点,她就回到用散石建造的同学会馆自己的房间里,尽管显然还有人想和她谈话,她也知道会一夜无眠。一进入摆放着古香古色的家具,墙上贴着自己觉得离奇有趣的壁纸的房间,她就感到后悔,不该离开楼下热情洋溢的氛围。尽管小私立学院近来遇到麻烦,尽管会议上多数行政主管遇到财政难题,教职员工士气低落。尽管如此,大家还是志同道合。诚然,社交聚会历来如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哪怕你命中不幸,对那些逗趣的话,对那些感激的笑声,对那些共同策划欢乐氛围的人,你却欲拒之而不能。人性多么让人捉摸不定,佛罗伦丝一边铺床,一边想道,动作格外缓慢。这与她和别人相处,作为公众人物大不相同,一人独处的时候是私人形象,但两重身份都是真实的……两种体验都是真实的……

她躺在不熟悉的床上睡不着。远处有噪音;她打开空调,可只开空调的风扇,用风扇的声音压倒远处的噪音。但她仍然睡不着。她睁开眼睛躺着。费恩莱特东路那幢房子,她童年时代的玩偶屋。她睁开眼睛躺在床上,头脑里想着荒诞不经、互不相关的事情,心里纳闷为什么当时不能排除那点不在话下的焦虑,踏上通往走廊的台阶,走到门口。她毕竟是佛罗伦丝?帕,她只要设想有人注视自己‐‐学院的顾问、学生、和她一样的学院负责人‐‐要了解她的一举一动,看看她多么敏捷、自信,她就不会感到慌乱。只有当她忘记自己是谁,以为自己孑然一身的时候,她才会拿不定主意,才容易惊慌失措。

她手表上的荧光指针指着10:35。其实算不得晚,可以穿好衣服,回到那幢房子去摁门铃。当然如果楼下还亮着灯,显然还有人没就寝,她才摁……或许一位老先生独自一人住在里面,一位认识她祖父的人,曾经到卡敏顿拜访过帕家的人。因为其中必定有所关联。说是巧合自然顺理成章,但她知道,她坚信在玩偶屋和这座城市的那幢房子之间一定有关联,她的童年和现在这幢房子之间一定有所关联……然而,无论什么人前来开门,她说话都得小心。多年的行政管理教会了她讲话要有策略;不能过于认真。作为领导,过于严肃会使人仓皇失措。以轻松、信任的态度与人接触是对领导的要求。要营造谈私事,甚至心照不宣的气氛。人们并不想和领导平起平坐:他们要的是,他们迫切需要的是领导比他们高明。而这种高明要让下属了解,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否则就会得罪人。

她突然感到恐惧:明天早上发言的时候,很可能会惊慌失措(她发言的题目是&ldo;美国教育中人文科学的未来&rdo;),她被安排在9:30发言,她是明天第一个发言的人,而且是本次会议第一个真正的发言人。很可能惊慌失措的弱点又要卷土重来,又要重演那种幼稚的完全无助感……

她坐起来,把灯打开,重温讲稿。讲稿是手写而不是打印的。她叫秘书不必费事打印出来。有时候连她本人也认不出自己的手迹。

喝一杯也许有好处。但要走到召开会议的兰喀斯特酒店去,她吃不消。那里有个酒吧,而她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一般情况下她难得喝酒。她从不独自饮酒……然而,如果喝一杯有助于睡眠,有助于把犹如野马奔腾的思绪收拢的话,她倒是想喝一杯。

玩偶屋是她的生日礼物。许多年前。她记不得究竟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还有那些玩偶,她的玩偶小家庭,她已经一辈子不想这些东西了。她感到一阵失落,一阵亲切……

佛罗伦丝?帕常常失眠。不过,当然没人知道。

佛罗伦丝?帕右边的乳房因为长瘤子被切除了,实际上是个囊肿,是无害的,绝对无害,三十岁生日刚过不多久切除的。但查布林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连她的秘书都不知道。那块难看的东西是良性的,绝对无害。所以好在没人知道。

有时候,有人说佛罗伦丝?帕遥不可及,甚至对人有戒心。还有人宣称她是不能接近的。但人们提到她也常常说她十分热情、直率、真诚,没有半点阴谋诡计。是个受欢迎的校长。她有教职员工的支持。也许有个别嫉妒她的人,特别是副校长和系主任,但总的说来人人都支持她,而她也知道,对他们心存感激,并着意把这种关系保持下去。

只是思想在活动,直到深夜还在活动。奔腾。停不下来。

她该顺从这阵冲动,迅速穿好衣裳回到那幢房子去吗?用不了十分钟。很可能楼下的灯已经灭了,住在里面的人已经睡了。她可以从街上望见那幢屋子,完全不成问题,她只是开车经过,就免了鲁莽从事。

如果这样做,后果将会……

如果不这样做……

她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也不赏识所谓&ldo;自发&rdo;犯冲动的人:她认为这些人不成熟,而且常常好出风头。往往这些人物对自己所谓的自发行为了如指掌……

有人指责她说她好算计,过分小心,她也要予以反驳。她生来就是个注重实效的人,对所担当的工作怀着极大的兴趣,全神贯注,一件接着一件、一年复一年、一月复一月地干。别的事统统靠边站。例如她从来没有结过婚。假若佛罗伦丝?帕结了婚,结婚本身并不令人惊讶,令人惊讶的是她居然有时间培养以结婚告终的关系。我并不反对结婚,有一次她并非故意装出天真的样子说。但要认识一个男人,和他约会、谈话花的时间太多……在查布林学院,人人都喜欢她,互相交谈有关她的闲情逸事,据说她还年轻的时候对男人就很健忘,甚至连帅哥都不放在心上,有个年轻的语言学家,在崴德那图书馆有个研究室,就在她的研究室隔壁,几年过后,她居然认不出他来了,尽管那个年轻人宣称天天和她打招呼,偶尔也请她出去喝咖啡(她总是拒绝说太忙了)。当那个年轻人结了婚,回到查布林学院的时候,他已经出了一本广为接受的语言学理论专著,成了人文科学系的副教授。佛罗伦丝非但没认出他,而且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尽管他对她还记忆犹新。把那年冬天佛罗伦丝的各种穿着对她一一道来,连她的毛线袜子是什么颜色都说得一清二楚,使聚集在周围的人兴趣盎然。佛罗伦丝十分尴尬,但也洋洋得意,十分开心。毕竟这证明了佛罗伦丝?帕永远是佛罗伦丝?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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