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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误食血骨灵果(第1页)

刚遇到乖乖的时候,乖乖就是一只还没自己巴掌大的寻宝鼠,所以你自己才会给它取名乖乖,自己当时是怎么也没想到寻宝鼠还能变身啊!可如今看着对面站着一头像水牛,那么大的寻宝鼠,“在看看当初给它名字叫乖乖”怎么看都有种蠢萌蠢萌的感觉。

暮暮,你傻站着干嘛?你是不乐意给我娘子起名字吗?

啊、没有,我这不是正在给你娘子想名字吗?你看你娘子嘴巴两边和头顶都有金紫色的毛毛,不如你以后就叫金紫吧。

不要,不要,不好听,我就想要一个跟我相公一样的名字。

林暮暮,一面黑线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合着这起个名字都能给自己强喂一口粮。

暮暮,你看我娘子不喜欢,你再重新给你一个跟我差不多的暮暮,看着那夫妻俩眼神拉丝,恨不得自己出门时没带眼睛,瞧瞧这两个恋爱脑简直了。

那以后你就叫宝宝吧!你看这个名字可以不?

娘子这下是跟我名字一样都是两个一样的字了,我叫乖乖,你叫宝宝这一听就是一对儿。

“乖乖”的娘子并没有马上应承下来,而是询问道,这个名字有何深意吗?为何要给我取名为“宝宝”?

你不是说要与你相公取个相似的名字吗?那他叫乖乖,你叫宝宝,合起来就是乖宝,多好啊!

宝宝、乖乖、乖宝,嘿嘿,这名字甚妙,夫人,此名简直是为我们量身定制的啊。林暮暮闻听此言,心中一阵无语,白眼差点翻到了后脑勺上去。她嘴里低声嘟囔着:“我去,这也太夸张了吧!这浓郁的爱情酸腐味,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啊!果然恋爱脑是不分种族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生物,一旦陷入爱河,都会变得如此肉麻兮兮。真是受不了!”说罢,她还不自觉地摇了摇头,仿佛要把那股子酸味从自己身上甩掉似的。

看着乖乖在那左一句宝宝、右一句乖宝的叫着,林暮暮实在是感到一阵无语,甚至都懒得去看一眼。她把目光移向了四周,只见山洞口周围生长着许多杂草和一些不知名的花朵。再往远一点的地方望去,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树木,有些树上还结满了果实,远远看去十分诱人。

林暮暮被眼前那几棵结满果实的树深深地吸引住了,她不由自主地朝着它们一步一步走去。当她靠近这些树时,她惊讶地发现每一棵果树上都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实。

这些果实的外形让林暮暮感到十分新奇,因为她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水果。在她的认知中,普通的果树通常会经历从青色转变为红色或黄色的过程,然后就可以食用了。然而,这里的果树却完全不同。

树上的红色果实鲜艳欲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仿佛能够勾起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欲望;黄色的果实则透过外皮清晰可见其中鲜嫩多汁的果肉;而白色的果实更是奇特,宛如透明一般,似乎能够将阳光直接透过来。

林暮暮被这些奇妙的果实所震撼,她不禁想知道它们的味道和口感会是怎样的。她伸手轻轻触摸着那些光滑的果皮,感受着它们独特的质感。这些果实似乎蕴含着一种神秘的力量,让人迫不及待想要品尝一下。

当然,林暮暮并没有辜负这些果树的期望。她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摘下了一颗鲜艳欲滴的红色果实,并迅速将其放入口中。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颗神奇的果子竟然迫不及待地滑入了林暮暮的腹中,甚至来不及让她尝出任何味道。林暮暮的嘴巴依然张开着,整个人都愣住了,完全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她终于回过神来,意识到果子已经被自己吞下肚的时候,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瞬间袭来,仿佛要将她的身体抽筋剥皮一般。还没等林暮暮发出声音,她已经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就在另一边,那还在宝宝、乖宝叫着的“乖乖和宝宝”两只情意绵绵的寻宝鼠,突然听到了扑通一声,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它们那原本眼里都在拉丝的大眼睛,此刻纷纷惊恐地看向倒地之物。乖乖更是用凶狠无比的眼神瞪了过去,心里想着:这次到底是第几个崽子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然而,当它定睛一看时,却惊得目瞪口呆!我去,倒在地上抽搐不已的竟然是它们的主人!乖乖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担忧,看向自家娘子道,这是怎么了,难道我们的主人吃了那些果子?

夫妻俩神中都担心无比忙飞速闪到林暮暮身边。“乖乖”那原本还想要叨人的眼神,在看到这一幕后,瞬间变得一片焦急,仿佛刚刚那想叨人的情绪都是错觉一般。

夫妻俩呆呆地望着疼的在地上打滚的主人,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平日里聪明伶俐的主人,怎么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难道她真的不知道这里的果子是不能乱吃的吗?一时间,乖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它觉得是自己刚刚只顾着跟自家娘子亲密去了,完全没有尽好保护主人的责任……

想到此,乖乖的眼眶瞬间泛红,眼泪也一颗一颗地砸落在地面。看着林暮暮在地上痛苦地扭曲着,乖乖不敢上前触碰。宝宝,怎么办?宝宝,你在混沌空间待了这么久,有没有办法救救暮暮?看着自家相公哭得眼眶发红,宝宝也红了眼眶道,办法我也没有,但我们赶紧将暮暮带去灵泉小溪里,说不定灵泉水能够缓解一点疼痛,看暮暮这个样子,应该是误食了血骨灵果。传说服用此果可以改变修士的血和骨,但也有传说,服下此果的修士无人能活,上古时期的修士见到此果都得绕路,因为有太多修士尝试丢了性命,所以后来人渐渐就不敢再尝试吃血骨果。因为它带来的疼痛比传说中的抽筋扒皮还要剧烈。

那么我们尽快将暮暮带到灵泉小溪,乖乖,蹲下身来将林暮暮扛在肩上,然后迈步向灵泉小溪奔闪而去,“宝宝”不放心带上自家的崽也在后面紧紧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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