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梓晴在露天下高声歌唱甚至还觉得不过瘾,直接跑回别墅,把卡拉OK调出来,直接在别墅里嗨了起来。
明明英文歌很不在行,可是她却丝毫不在乎,依旧自娱自乐得很乐呵,殊不知在旁人眼里,对方像是抽了大麻一样,特别神经质。
好在,整个农场里,除了她自己,再无其他人类,所以,也就没有人的耳朵被荼毒,除了别墅附近的动物们。
也不知道它们上辈子究竟犯了什么错,居然摊上了三梓晴这么个主人。
如果它们有灵智,肯定会表示在第一时间寻找方法把自己的耳朵给堵起来,甚至失去耳朵也无妨。
不过,虽然他们没有灵智,可这一次的魔音也让它们受到了很大的惊吓,胆小的兔子这些被吓死了好几只,就连鸡鸭舍里的鸡鸭都不下蛋了,牛舍里的奶牛产奶量也巨减。
不过好在,这种情况并不是长久影响,一个星期后,全都恢复了正常状态。
许是因为被王家父子吓到的原因,三梓晴在农场里待了一天,才出来。
不过,因为农场和现实的时间比例是3:1,所以,她再次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出于安全考虑,她不再选择明晃晃的从大马路上走,而是贴近马路边缘,选择穿梭在林间。
当然,手上的武器必不可少,只是,除了战功赫赫的短刀以外,她还在腰间别了一把勃朗宁。
虽然没开过枪,但是她觉得近距离扫射,怎么着也能乱拳打死老师傅。
午后的树林间很是闷热难走,这才走了一个小时,三梓晴体力就已经快要耗尽了,就连身上的破衣服,已经变得条棱棱,汗涔涔,相当的狼狈,比之野人,也足以媲美。
如果按照原计划,她这时候应该已经快到镇上了。
可是,她害怕王家父子这对地头蛇仗着对环境的熟悉,早已在镇上埋伏堵人,所以并没有往镇上走,而是直接拐了弯,直接去县里。
按照王老头说的,县里距离有些远,若是中间没有任何耽搁,要到县里也得晚上七八点。
但是,因为刚才的劫道,以及在农场休息的时间,怎么样也得要第二天早晨,才能到达。
若是旁人,肯定会拐道去寻一个老乡家借宿一晚,或者寻一个安全之处应付一晚,但是三梓晴完全不需要像他们那样焦虑,毕竟,她身上怀揣着大别墅,大草原,大果林等等,完全不需要横生枝节,直接躲进去享受就可以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选择直接去县城的原因,完全就是因为有底气。
“我滴个神呐!这是到哪了?”
三梓晴看着头顶已经开始偏斜的太阳,一脸茫然的站在路上环顾四周,企图寻找记忆里的标志性路标。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原主几年时间没有走过了,她竟然找不到与原主记忆里相似的路标。
在原地转悠了好几圈依旧没有任何进展的她只感觉眼前一黑,头晕目眩,仿佛要中暑一般。
她趁自己还没有倒下,赶紧脚步漂浮地走到一棵大树下,瘫坐下来。
“妈呀!不行了,走不动了,走不动了,我得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