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想干什么?”男人的声音里藏着一丝戏谑的得意,低头看着女孩那只已经摸索到他人鱼线上的手。恍然回神的秦桑看着两人叠在一起的手所在的位置,急忙解释说:“你这里是纹身?”他顺着人鱼线的位置有一串英文字母,被裤子遮了大半看不太清。盛煜狐疑的微微皱眉低头看了看纹身的位置,略显不可思议的又看着秦桑:“这重逢后也抱着你做了几场了,现在才看到有纹身?”当真是有点离谱。秦桑:“?(????w????)?”尴尬的紧抿着唇,憋鼓了脸,好一会后才不服气的小声嘀咕了句:“你每次都只脱我衣服,你的衣服都好好的,我哪里能看的到…”盛煜无奈又想笑,怎么说的他像个禽兽似的,只扒她的衣服。明明就是她不经撩,可以看到纹身的时候已经羞的不敢睁眼了。看她小脸羞红,盛煜也没再故意说些惹她更脸红的话。他只拿着她的手,让她的指腹轻拂过纹身处,慢慢拂过整个纹身,然后忽而撩起眼皮看着已经从脸红变得忐忑难安的秦桑,问:“看出是什么了吗?”秦桑情不自禁的抬眸看着面前的男人,满眼触动的柔情,眸光孱动:“是、是我的名字。”那不是什么英文,是她名字的汉语拼音。纹身没有任何修饰,只是一串黑色的拼音——qsang。就像他这个人,直白、强势。炙烈时毫不掩饰。听她回答出了,盛煜满腹深情的笑了一下说:“有过这个纹身之后,我就再也没喝过酒。”那是他喝酒之后,想她想的发疯。以前盛煜总觉得古人那些表达思念成疾到肝肠寸断般的诗句,矫情又夸张。可一遍又一遍的亲身经历后,再也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那份煎熬。好似浑身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一份撕裂和分分秒秒的凌迟着要他自生自灭。那天,他着了魔般要去找她,叶淮怎么拦都拦不住。那天下了很大的雨。雨夜里,叶淮束手无策后,一拳打在了盛煜的脸上,把他打清醒后,字字夺命的提醒:“你现在去找到她,除了把危险带给她,还能怎样?我们现在连自保都是问题,你想让她像你父母一样死于非命么?”盛煜痛苦难熬的低喃:“可是我想她,想的心脏疼,就去看一眼就好。”雨夜下,叶淮抓着盛煜的双臂,近乎嘶吼:“盛煜!你清醒点!不能去找她。”盛煜听得忽而凄伤的笑了起来,让那个雨夜溢满了无力的绝望。是啊,他连自保都是问题。找到她又能怎样……那晚,他就留下了这个纹身,用皮肤的疼痛缓解心脏的撕裂。在身上一笔笔刻下她的名字,就像是已经拥抱到她了。之后,盛煜再也没喝过酒。怕想她,想的熬不过去。此刻,盛煜看着眼前真真实实站在他面前的秦桑,眉心微蹙着抬手轻捻着她的耳垂,嗓音低低沉沉:“桑桑以后要乖乖待在我身边。”他说:“我这条命经不起再折腾一次了。”他的眼神让人心疼,秦桑忍不住就开口应着:“好。”如果可以,她想永远跟他在一起,不止这一辈子。————出发回南城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先前盛煜说送她回去,秦桑本以为是送她到机场,没想到是安排了私人机,跟她一起回南城。“你是特意送我回去的吗?”秦桑不安心的问:“如果是的话,真的不用你特意陪着。”“不是。”盛煜如实说:“我去南城有事。刚好一起。”秦桑本还以为他是故意说的,好让她安心。上了飞机发现叶淮也在。打了招呼后,叶淮就拿着一份文件在和盛煜商讨着。两人说的粤语,秦桑听得半懂不懂的,好像是要收购什么医院?秦桑细眉轻皱了皱,心想,这盛家涉及的领域可真广。某个瞬间,盛煜看了眼困倦的想睡的秦桑,以为她是听不懂他们说话而无聊,便立马对叶淮说:“说普通话。”叶淮神情微愣了一瞬,然后看了眼秦桑后了然的笑:“行。”秦桑立马开口:“你们不用顾及我。正事要紧。”盛煜见她好似真的困了,急忙就说:“困了就去睡会,到了我喊你。”秦桑也不想他们聊正式还要顾及着她,便直接说:“那我过去睡一会。”在软塌上躺下,秦桑才忽然想起那日陪盛煜参加朋友生日,有她在的时候,他的朋友说的也都是普通话,明明他们那群人习惯说的是港语,有好几个甚至普通话说的很不流畅,大抵都是他打了招呼,让所有人迁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