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刘小花送回医院。
江河拨通了刘清风的电话。
“你小子,牛逼啊,赚大钱准备请我吃饭了?不用那么麻烦,到你那套房子里弄出一个房间给我长期居住就行。”刘清风嘚瑟的说。
江河:“你在放什么臭屁?半个小时内到千宝大厦来一趟!”
“嗨呀卧槽,你要去千宝大厦给我买东西?十分钟我就可以到!”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江河也没有在意,一脚油门就冲了出去。
作为魔都最顶级、最全面的奢侈品大厦。
千宝大厦可谓是应有尽有。
全新款专区,二手货专区。
全都搞得明明白白,目的就是可以让客人第一时间挑选到最满意的东西,并且完全不需要担心真伪。
在华夏,甚至说是全球的有钱人都喜欢在身上装饰点东西来显示出自己的身份。
而江河今天来这只干三件事。
消费、消费还是特么的消费!
“江河——!”
刘清风的声音从江河身后响起。
这家伙骚里骚气,脖子上戴着一挂纯金大项链,那气质妥妥的就是暴发户。
反观江河倒是低调一些,穿着很是简单,他对这种东西没有兴趣。
在江河看来。
一个人的最重要的还是气质。
只要有气质,那别人就不会把你当成是二百五。
想到这。
江河默默的将手上那个去年花了十来万买的一个金手圈扔进了车内。
嗯。
低调!
气质!
“嗨呀,你这家伙,跟我搞的这么客气干嘛,还别说,你是真懂得感恩啊!”刘清风挤眉弄眼的说。
江河:“你瞎说个锤子?我是来给我妈买点东西的。”
“啥?”
刘清风一愣,猛然转身,“拜了个拜。”
见状。
江河一把将其拉住:“你小子脑子瓦特了?你像是差一件奢饰品的人吗?”
他对这种奢侈品一窍不通。
但……刘清风不同。
他好歹也算是一个富二代,自然是有所研究的。
大厦一楼,都是普通的一些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