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扛着牙鼠穿过一条条小巷,最后来到一个略显破旧的住宅小区——明月小区,兰州生存基地贫民小区之一。
刘宇的家,便在小区64单元474号。
刘宇并没有直接上楼,而是先来到小区下面的小饭馆。
“阿宇,你这小子可真行,又去狩猎了。”饭馆的老板看到刘宇扛着的壮硕牙鼠,顿时眉开眼笑。
牙鼠的血肉劲道柔韧,口感上佳,是绝佳的食材。
但敢到城外狩猎的人却不是很多,毕竟,城外可不只有野兽,还有恐怖的怪兽。
除了强大的武者,一般人遇到怪兽只有死路一条。
牙鼠的血肉,完全就是供不应求。
“呵呵!”刘宇咧嘴笑笑,将牙鼠扛到后堂,然后熟练的扒皮解剖。
忽然,木案之上,牙鼠的硕大的脑袋上闪过一丝幽蓝色的光芒。
刘宇一呆,死死的盯着鼠头,但却没有发现任何异状。
“怎么回事,难道是看错了。”刘宇疑惑的拍拍鼠头。
随后操起案板上的匕首,狠狠的插入鼠头。
破开鼠头的头盖骨,刘宇挖出了一个约莫兵乓球大小的残破小鼎。
刘宇一脸惊奇,三两下抹掉小鼎上浆糊般的脑浆。
小鼎三足两耳,表面刻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
小鼎鼎边,露出一个指头大小的三角形豁口。
牙鼠的脑袋里,居然挖出一个残破的小鼎,刘宇有些难以置信。
“这牙鼠如此强大,难道与这小鼎有关。”刘宇眼睛一亮。
刘宇好奇异常,双指用力的捏捏。
“嘭!”
残破的小鼎忽然就被刘宇捏爆了,爆成了一团飞灰。
“卧槽。”刘宇一脸懵逼的瞪大了眼睛。
就在刘宇懵逼的瞬间,小鼎化成的飞灰凝成一股,猛的涌入刘宇眉心。
“卧槽。”刘宇眼睛瞪的更大了,他发现小鼎居然跑到他脑子里了。
他能清晰的感受到,小鼎悬浮在一个神秘的空间,而那个空间,就在他的脑袋里。
看了看双手,伸手狠狠的揉揉脸。
刚刚的一幕太诡异了,诡异的让人忍不住怀疑其真实感。
狠狠的掐掐脸。
嘶,好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