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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地点定在湘江边上的“杨眼镜口味虾蟹馆”。旨邑叫上原碧,有她的想法。一来减少与谢不周单独相处的机会(她不想有不忠的感觉);二是这餐饭因“超级女声”而起,原碧在场气氛更随便(旨邑感觉到,自从上次谢不周说出母亲的事,她和他的关系就到了一个紧张的边缘,需严加防范);三是原碧让她放心,她绝对吸引不了谢不周,而谢不周也不是原碧喜欢的类型。假设是一场两人球赛,原碧不过是中间的球而已。那天晚上原碧身穿咖啡色高领毛衣配黑色西裤,挎包黑色方正,似已婚的良家少妇,因为超级女声,与谢不周相谈甚欢(看上去颇合谢不周口味),旨邑心里有些不爽。原碧与谢不周都预测李宇春得第一,他俩的共识又使她略有不快。谢不周大谈他对超级女声的看法。旨邑回味水荆秋的鲜花与留言,心里的爱情使她安慰,几乎是骄傲地开起了小差:她收到鲜花,毫不犹豫地给水荆秋打电话,又哭又笑。他刚带孩子学完小提琴,正准备去公园,对她温情抚慰,而他的孩子问他和谁通话(怀着敌意),他不得不停止缠绵。对孩子的嫉妒突然浮上来——旨邑立刻发现她多了一个敌人,一个同梅卡玛一样,看不见摸不着的敌人。她不可救药地将孩子等同于做那事(虽然孩子只是一个偶然的结果)。想象的重点停留在他使梅卡玛怀孕的那个晚上(而排除其他的n多个夜晚同样使旨邑感到嫉妒难忍),如何“做”成一个孩子,他们一定有周密的布署(据说男女同时高xdx潮而受孕的孩子会更聪明,做那事时的情绪影响孩子将来的性格)。他们早已熟知如何造人。旨邑无法控制想象他们的情景,她觉得太荒谬,他以同样的姿势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汗流浃背。原碧和谢不周发生了快乐的争执。他们好像是老朋友了。旨邑不知道什么是爱,当她想到爱就是与梅卡玛一决高低时,几乎是斗志昂扬。她一个接一个飞快地干掉口味虾,因为心绪的全部转移,她失去味觉。她咀嚼,像头思考的牛。想到与梅卡玛的较量,她有种一败涂地的预感。没错,旨邑的确曾经瓦解过一个家庭,不过真实的情况是,那个家庭内部已有明显的分裂,她仅仅是作为外部的力量加速了瓦解,并且他们都在长沙。即便如此,她仍是受尽折磨,身心俱惫。现在,如果要给远在哈尔滨的某个家庭造成作用力,好比在月球上拳击对方,她感到自己体轻如毛。更何况水荆秋高筑围墙(她无法窥见里面的情况),不过是将她“珍惜”,至于如何理解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生活的谜。或许,爱只是一个华丽的词藻,一个扑朔迷离的隐喻,一个扛不起来的沙包,一种空洞的两厢情愿,或者一堆败絮。她要自由的爱情。她讨厌“爱着就获得了自由”的说法。不自由(不公平)的现实总像一个缺憾,填补她爱情的伤口。“原碧,有没有想过生孩子?”旨邑的问话把原碧吓了一跳,后者想得更多是谈一场恋爱,而不是生一个孩子。不谈恋爱意味着婚姻无望,不结婚,孩子便没来由。“私生子不是不可能。”谢不周对原碧说,仿佛是劝导。这个观点与旨邑一致,她感到他比那个先前大谈超级女生的男人可爱多了。她问他有几个孩子。他说他没孩子。她说幸好没有,他不像个当爹的人。他的酒量跟他的豪言爽语成反比,两杯啤酒就使他面泛桃花,是那种女人嫉妒的肤色。原碧自嘲这种肤质长男人身上简直是浪费,换给她,长沙肯定多一个美女,男人们多了一份悸动。谢不周戏言他这身皮肤全靠女人滋养,原碧要想皮肤好,也得长期取阳滋阴,阴阳交合的学问太大了。他指出原碧缺少性生活,说美女基本上是“睡”出来的。弄得原碧颇为羞涩(她从不在桌面上谈性生活之类的话),显出良家姑娘的矜持。中餐馆从来是杀气腾腾的景况。每个人都是职业杀手,表情兴奋:将一只虾拧断脖颈,用牙签剔出肉丝塞进牙缝,咬牙切齿,用坚硬的指甲,对抗它顽强的壳,剥开它,挖出白嫩的肉体,蘸上暗红的调料,一口吞下去。如此反复。餐桌好比断头台,堆满虾的头颅与残肢断腿。夜晚的车流断头的虾魂似的游窜。某个行人像只活虾,蹦上人行道,头部硕大无比,行走如鱼得水。紧密的情侣,悠闲踱步,女人挽着男人的胳膊,抽烟的男人自己知道,他心里头想着谁。在这样的夜晚,会有多少张床上,丈夫听着妻子的呼吸.为另一个女人辗转反侧。如果思念能产生看得见的电波,夜晚也将如同白昼。被人津津乐道的幸福,恰恰是某人的痛处。眼前的祥和景象不是真实的生活。“我爱水荆秋,请赐我一个我与他的孩子。”旨邑闭上眼,攥住自己佩戴的玉观音,对自己说。她感到手心发热,心为之一颤,仿佛车刚启动,并且有束强光投射进来,她的灵魂有片刻走失。旨邑一觉醒来,近乎疯狂地涌现出对孩子的热爱,就好像昨晚上有人在心里播下了种子,今天突然发了芽。就这样,被嫉妒以及种种微妙思绪折磨得痛苦不堪的旨邑,在短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时间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想生个孩子的念头占据了她的心,她时而幸福,时而焦虑。她这才开始回想,有些同学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当孩子一天天长大,自己一年年老去又有什么可惧怕的呢。一个女人不生孩子,就像颗永不会萌芽的种子,不能用生命的影子覆盖土地,她的腐烂有什么可纪念的。这到底是缘于母性的苏醒,爱情的召唤,还是梅卡玛的挑衅,我们无法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旨邑受了刺激。在她和水荆秋之间,唯一能让她和他永远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孩子,爱跟幸福一样,是个空洞的词,它时而出现,时而消失,而一个体内淌着两个人共同血液的生命,是真实的,具体的,可以触摸,可以看见的。他不仅是个活物,一个纪念品,一个道具,还是一个战争武器。她想要一个儿子。一个小眼睛大耳朵的儿子。小时候爱打架脾气牛嫉恶如仇,长大后读万卷书对女人体贴入微的儿子。她在店里笑眯眯的,见到孩子逗孩子,卖价爽快。她在孩子堆中找她心目中的儿子,想她和水荆秋的儿子——小知识分子的模样,结果她觉得会比所有孩子都要出色。于是,像打了一针镇定剂,她体内所有嫉妒的、不平衡的、杂乱的古怪思绪全平息了,她像个真正的母亲骄傲起来。女人有时就是疯子。一旦被某种情绪控制住,哪怕她是笨重的石磨,也会被驴子拉得飞快地旋转。水荆秋再度来长沙时,距离旨邑的经期还差三天。这对水荆秋来说是件快事,意味着他可以毫无顾忌,爱怎么来就怎么来(避孕是男女间一辈子的尴尬事)。而旨邑则蒙着淡淡的失落,但很快被他到来的喜悦掩盖了。他从瑞典回来,先在长沙陪她两天。然后回家。她觉得他越发迷人。很奇怪之前她没发现,他其实长得挺周正,整个人看起来非常舒服,穿棕色中长皮衣,黑休闲裤,棕色皮鞋,有型有款。她重新对他一见钟情。他把她抱紧的瞬间,她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她洗完澡后穿上新买的睡衣。黑色,吊带低胸,衣长至脚踝,有简单灰色绣花,锁骨突出,手臂细长,像只正要爬行的螳螂。她说特意为取悦他买的。他说好看,她什么也不穿更好看。她说不对,应该是穿什么都好看。她戴着他送的小东西(坠子是一弯新月的项链)。她不太喜欢白金饰物(他来她才戴上)。她喜欢玉。她撒娇说自己有一种衣服,恐怕这辈子都没机会穿了。说这话之前她根本没想过这事,说完真的黯然神伤。他说想穿就穿,没有什么不能穿的,穿出自己的特点就好。他的大框眼镜很严肃(也没往别的方面想),严肃地说出一个真理。她说婚纱怎么能想穿就穿,一个人穿婚纱是什么意思呢。他顿了一下,叹口气,说道,一定能穿上,你还年轻得很。他鼓励的话说得不好,主要是方向不对,她不高兴了,说心在他身上,如何能够和别人穿婚纱。他说早十年相遇就好了。她说这话有人也对她说过,她理解他的难处,她很想要一个和他的孩子,小眼睛长耳朵大智若愚,她不后悔和他,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他又顿了一下,说:“对不起,也许我不该这么自私,我希望你穿婚纱,希望你有孩子,我不想看到你苦。”她说她不苦,她很幸福(她在想象中已经无数次看见了他和她的孩子),也许过一段,她就不这么想了。但现在她疯了似的,看见孩子就想抱。有一次到超市,一个两岁左右的陌生孩子朝她笑,她感动得鼻子发酸,眼圈都红了。她羡慕那抱孩子的女人。孩子莲藕般的手臂。小手摸她的脸。在她怀里。仰头用纯净的黑眼睛看她。朝她笑。依着她。那个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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