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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古今趣难系列名称辨证通释(第1页)

《论语。阳货》:“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可以想见,是因为学问无处不有,也应“每事问”,从而多有见闻知识。但是,对于鸟兽草木虫鱼之名,语言研究却恰恰很少注意,成为一个死角。如“螳螂或谓之髦。或谓之虹。或谓之蛑蛑”。古代语言学家对大不相同的名字,往往用“一声之转”来回避具体理据及本字,等于没有解释,或解释错误。《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有黎良军《螳螂异名的理据》一文,又被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字学》2000年第4期。但没有实质性的进步,有的解释也是错误的。

本文迎难而上,汇集螳螂古今方言名称90多个,互相辨证而可通释,竟有意料不到的收获。

它们都是从螳臂当车与螳螂捕蝉寓言而批评螳螂有勇无谋,只知前攻而不知防后。下文按名称排序申说。名称后面是最早出处的引录,再次是引录已有的解释,最后是笔者的辨证。

一、古代的名称

螳蜋:《月令。仲夏之月》“螳蜋生”。通写成螳螂,已经是动物学学名,也就成了通名。但不容易知道名字理据。《说文》作“簠孃”。后来或作:螳。声旁“当”的理据是:《庄子。人间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本草纲目。虫部。螳螂》:“螳螂,两臂如斧,当辙不避。故得当郎之名。”对“当”解释正确,对“郎”字却未及,笔者可补言,意思是徒然,白白的。挡而浪,即有勇无谋。后文所及许多名称都是如此取义,可证。今上海话的“螳”字仍然是不送气声母,而与“宕、荡”同音。《诗经。邶风。终风》:“谑浪笑敖。”浪:放纵。螳螂名只应就是这个“浪”字。

不过:见《尔雅。释虫》、《说文》“簠”字条。从螳臂挡车,不让过去的寓言而称。“过”字后来另造专用字。

髦:《方言》卷十一:“螳螂或谓之髦。或谓之虹。或谓之蛑蛑。”

清钱绎《方言笺疏》(后文引此,径称钱绎):“世父詹事君曰:‘髦’即‘蛑’之转,‘蛑蛑’即‘莫貌’之转。”“齐济以东曰马敖,‘髦’即‘马敖’之合声也。”

清钱大昕《答问七》:“据《方言》:‘螳螂或谓之髦。或谓之虹。或谓之芈芈。’髦即蛑之转,芈芈即莫貌之转。”

清朱駿声《说文通训定声》:“髦:又发声之词。《方言》十一:螳螂谓之髦,或谓之芈芈。《尔雅》:‘莫貌:螳螂、蛑。’郑志:齐济以东谓之马敦。《月令》正义引《方言》:齐杞以东谓之马穀。《尔雅》疏作:马谷。《淮南子。时则训》注:螳螂世谓之天马。按:髦、糜、蛑、马,一声之转。莫貌、马敖、马穀、马谷,即髦、蛑之合音也。”

清郝懿行《尔雅义疏》:“《释文》:貌,本又作貉。孙户各反。蛑,郭音牟。又亡牢反。然则蛑与髦,字异音同。莫、貌合声。亦为髦、蛑。蛑又与髦声相转。”

几位著名语言学家,对“貌”、“貉”、“蛑”、“髦”、“蛑”等大不相同的字,只是含糊地说“字异音同”、“一声之转”、“合音”,而回避各自的具体意思,都回避名称的理据。而“发声之词”的解释尤其错误。发声之词即附缀在词语前面,是词头性质,所以没有独立的发声之词。所谓“髦”即“蛑”之转,是以为“蛑”是本字,但蛑是吃禾苗根的害虫,而螳螂是吃害虫的益虫。

“髦”就是本字:头发。《汉语大词典》头毛:头发。”例句有隋侯白《启颜录。李荣》:“身长三尺半,头毛犹未生。”元郝经《听角行》:“汉家有客北海北,节毛落尽头毛白。”萧军《五月的矿山》:“因了疾病而光秃了的头皮上,偶尔留下的几根头毛。”许宝华、(日)宫田一郎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头毛”条下具体指出是头发义的许多地方,此不赘。

但是,螳螂并没有头发,全身都没有毛。而《汉书。项籍传》:“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如果把动词性的“先发”作文字游戏,可以换说成同义的“头发”,却与名词的字面一致。而螳螂正有这样的著名典故,这就是《庄子。山木》:“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褰裳蠼步,执弹而留之。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蜋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刘向《说苑。正谏》:“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蜋在其后也;螳蜋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就是从此寓言趣味性的名为“髦”。参见后文“头毛公公”等名。

蛑:《尔雅。释虫》:“莫貌:螳螂、蛑。”

但“蛑”是吃禾苗根的虫。把螳螂叫“蛑”,应是从与“髦”同音而作谐音的虚假趣说。

莫貌:见《尔雅》上引文。

但“莫貌”不成意思,必然是“莫络”的误写,意思是:粗疏;大意。也是指斥性的名字。《文选。吴都赋》:“若吾子之所传孟浪之遗言。”刘逵注:“孟浪犹如莫络也,不委细之意。”清王念孙《经义述闻。通说上》详说:“莫络”就是“无虑”的一声之转。那个生僻的1舟”字,实际就是“貉”的误体。《论语。乡党》:“狐貉之厚以居。”是说铺着狐貉皮的厚褥子。但《说文》“貌”字条引此句,就作“狐貈”。既然“貉”可以误成“貈”,那“络”也可以误成“舟”。

钱绎:“《说文》‘貈’,即‘狐貉’之‘貉’,‘貉’有‘貊’音,‘莫’与‘貊’古文又通用,则‘莫‘貈’异文而同音。‘莫貈’犹‘莫莫’,亦犹‘芈芈’也。”

蛑蛑:见《方言》。

芈芈:《广雅。释虫》:“芈芈、龁疣:螳螂也。”

《广雅》的“芈芈”必然就是《方言》“蛑蛑”的别写。而“蛑”却应该是“蛑”的形近误字。“蛑”音mi,与螳螂各种名称的音或义都无瓜葛。

《经籍篡诂》、《康熙字典》都有“蛑”词条,《词源》有“蛑蛑”词条,都解释为螳螂,注音是:mi。《汉语大词典》有“蛑蛑:螳螂”的词条,而注音是:yang。引据都是《方言》。正就是不知道《方言》的“蝆”是“蛑”的误字,因而注音错误。

虹:见《方言》。

郭注:“案《尔雅》云:‘螳蜋,蛑’,‘虰’义自应下属,《方言》依此说,失其指也。”按,此注的意思:说螳蜋“或谓之虹”,是错误的。是引录《尔雅》而错误。《尔雅》本是:“莫、螳蜋,蛑。虹缭:负劳。”把属于下一条“虰缭”的“虰”字误衍了。所谓“《方言》依此说,失其指也”,是说:按《方言》“或谓之虹”的说法,“虹”的所指就错误了。郭璞的这一解释非常正确,很少引起学者的注意。只有《说文通训定声》:“案《方言》以《尔雅》‘虹繚’、‘虰”字当上属。为螳螂之一名,非也。”在笔者汇集的古今螳螂的90多个名称中,没有一个是含有“虹”字的,也没有是与“虹”读音相同的字。除《方言》外,再也没有把“虰”解释成螳螂的。

龁疣:高诱注《吕氏春秋。仲夏纪》:“螳蜋,一曰天马,一曰龁疣,兖豫谓之拒斧。”《淮南子。时则训》注同,惟“龁”误作“齿”、“疣”作“胧”。1931年山西《太谷县志》:“螳螂谓之龁疣虫。”仍用古名。

食胧:《艺文类聚》卷九十七引《礼记》郑注答王瓒问云:“今沛鲁以南谓之螳蜋,三河之域谓之螳孃,燕赵之际谓之食眈(校记:《御览》作肬),齐济以东谓之马敦。”《广雅。疏证释虫》:“食胱、龁肬者,皆叠韵字也。各本肬讹作肱者,今订正。诸书易此字或作肬者,胱之讹。或作庞者,疣之讹也。”

王念孙的校勘正确,但也回避理据。它也是由“食于后制(被后面的黄雀吃了广的寓言形成的趣难说法。把“食”说成“龁”,把“后制”谐音成“瘊子”,而又换成同义词的“疣”。后文所举的许多以“猴子”称名的也都是如此。

黎良军的文章对于“龁”字解释说:它可能是“锯”字的记音别写字。“龁疣”实际上就是“锯疣”,而“锯疣”即锯齿状的瘊子,也就是螳螂锯齿状的前腿。这个解释的错误是十分明显的,用不着多说。

蚀肬:“蚀”是“食”的别写。《本草纲目。螳螂》:“燕赵之间谓之蚀胱,胱即疣子,小肉赘也。今人病疣者,往往捕此食之,其来有自矣。”又说:“螳螂,骧首奋臂,修颈大腹,二手四足,善缘而捷,以须代鼻,喜食人发,能翳叶捕蝉。”其中的“大腹”应是“大斧”之误。

螳螂欲捕前面的蝉,由此说它说“喜头发”:喜欢向前面发动攻击。又把此动词性的“喜头发”别解成名词,就形成螳螂吃头发的说法。把“瘊子”谐音成为“瘊止”,从而说吃螳螂使疣病结束。两种莫须有的说法,真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食眈:螳螂。”这是《汉语方言大词典》据《艺文类聚》引文对“食疣”的错字而误立的词条。

“食庞:螳螂。”这是《汉语方言大词典》误立的词条。引据是《礼记。月令》“小暑至,螳螂生”句孔疏引郑注:“燕赵之际谓之食庞。”其实《十三经注疏》的《校勘记》已经指出:“卢文弨校云:食庞疑食疣。”《广雅疏证》也说:“或作‘庞’者,‘疣’之讹也。”

斫父:《说文》。斫父,应是“斫斧”的谐音趣说。

拒斧:见《吕氏春秋。仲夏纪》高诱注。即以斧挡道。

巨斧:《淮南。时则训》高诱注。

有斧虫:《尔雅》郭注。

钱绎:“‘巨斧’、‘拒斧’与‘斫父’,并一声之转。郭氏此注及《尔雅。释虫》注并以为‘有斧虫’,望文生义,皆非也。螳蜋有四翅,能飞,四足,(前复有二臂)。”

名字不全同就是意思不全同。一声之转,反而把明白解释成为糊涂。螳螂形态最主要的是,有粗大呈镰刀状的前足一对,腿节与胫节有钩状剌,便于捕捉食物。很早就被比喻为斧。《后汉书。袁绍传》:“乃欲运螳螂之斧,御隆车之隧。”钱绎却把众多名字中的“斧”字批评:望文生义,皆非也。实际是自己大错了。螳蜋有四翅,能飞,也不能否定“斧”的比喻。

石蜋:郭注《方言》:“江东呼为石蜋。”段注《说文》:“郭云:江东呼为石蜋。石即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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