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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路(第1页)

作为一个“傻孩子”,即使是去这样危险的地方,也不能带走太多的家族武力。

帝国北境民风彪悍,军队实力强劲,也正是因为如此,“大刀大枪出政权”这句话几乎深入人心。家族这一代十七个男丁可都盯着这点军队了,方厉若是敢拿走太多,自己这帮兄弟们分分钟跟他翻脸。

四个人的队伍明显太过寒颤了,作为方大公爵的嫡子,该有的排场还是要做足的。

兵力这种东西,方厉不能自己开口。自己张嘴要的话不但会令那帮兄弟们嫉妒,而且便宜老爹肯定不会多给。毕竟自己那帮兄弟们,即使是最年长的大哥,也还没有到独自领军的地步。

最终,方大公爵还是给了方厉100人。对此,方厉已经觉得足够庆幸了。这百人小队虽然算不得什么精锐,但最起码装备精良,在野地打个突袭啥的还能勉强够用。更何况,在母亲的要求之下,方大公爵最后还把这100兵丁换成了100骑,这几乎脱胎换骨的变化已经有人要按捺不在了。

说走便走,家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寒暄的。自己从来就没有跟谁关系好过,唯一需要告别的就是自己的母亲,而母亲她老人家居然不见自己。可能是怕看到自己会哭出来吧,毕竟自己最小的儿子却是最早离开家的。

马车里坐着方厉与他的小丫鬟,赶车的车夫却是那个身份特殊的何惜命。

车辚辚马萧萧,匆匆忙忙沿着正街朝着北门而去,后面一队百人骑,场面显得颇为壮观。作为北地军事力量最为强盛的封疆大吏,给这区区一百人配备上马匹装备还是绰绰有余的。

盖上车帘,方厉脸上伪装的“愤怒”逐渐消失,再次换上了他那副玩世不恭的笑容。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虽然挺有诗意的,但是这时候完全跟自己刚穿越来所立下混吃等死的志向背道而驰。做一个合格的纨绔,没事调戏调戏小丫鬟,勾搭勾搭富户家的千金,转转赌坊拍卖场,与其他纨绔们斗斗气,反正方府的金币足够他挥霍十辈子也花不完。

想当初,穿越成王侯将相世家公子,方厉早就做好了当一个坑爹富二代的准备。

如今需要自己舍身打拼,怎么看都决定自己这是在糟践自己的良好出身。若是整日表现得烂泥扶不上墙,估计便宜老爹才不会选择把自己派到这种地方来呢!

此次出行,方厉亲自挑选的四个人自然有着方厉自己的打算。

布坊掌柜钱大有,虽然是个惜财如命的家伙,但是对于账目却是极度认真。只要是涉及钱的事情,这个胖胖的家伙总会显出过人的精明。在这个数学都不是多么好的世界,能够像钱大有这样把乘除法口算都能用得滚瓜烂熟的人着实不多见,再加上这货做事八面玲珑,尤其是牵扯到钱的生意滴水不漏,使得方厉老早就看中了这个人才。

赌坊打手赵文彪,武力还算不错,但最重要的却是这家伙着实狠辣,手上人命案子太多,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纷争之地这种地方最为好用。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懂得揣摩上意,而且人格魅力不错,很容易结交一帮实力都看得过去的兄弟。

东门守卫王虎是这些年方厉见过最适合领兵的将领,怀才不遇,往往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比起父亲手下那帮酒囊饭袋,这个王虎的武略似乎更胜一筹。手底下这一百人,方厉也是直接交给了王虎统帅。什么人带什么兵,看看这一队的姿容,方厉并不觉得初次领兵的王虎有什么怯场的地方。

至于现在赶车的何惜命,则是自己目前能够拿出来的最强武力了。他的斗气,是这些年来除了便宜老爹,自己见过实力最为强大的家伙。斗气境界分为体阶,元阶,灵阶,地阶,天阶,王阶,皇阶,帝阶,还有传说中的圣阶。前面这个其貌不扬的车夫,其斗气修为已然到了王阶,这样一名斗王当年能被自己从贫民窟捡到,自己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说到忠心问题,这反而是方厉最不需要担心的。你见过哪个穿越的没有点金手指?

“契约术”,这个游戏里捕捉宠物的技能,硬生生地随着当年在电脑前肝死的方厉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不过这技能现实中运用的条件比较苛刻,成功率极低不说,施展起来还颇为耗蓝。就算是“魔武双修”的方厉,施展不了几次便蓝量见底了。而且前提条件也十分苛刻,必须要在对方濒死状态、自愿、或者自身实力碾压对方的条件下才能够进行,时至今日,方厉也就契约了何惜命一人而已。但这也并非没有什么好处,只要契约成功,契约双方的伤势就会迅速好转,状态回满不说,对方身体各项素质强化还会有一部分反哺给方厉自己。也就是凭借着这个,方厉才能在这个年纪将自己的斗气修为提升到了灵阶。

为了提高自身的蓝量,多少有点魔法天赋的方厉魔法成就也才堪堪够上元阶地门槛。好勇斗狠的北地人没多少修炼魔法的,想要通过契约的方式给自己拔苗助长一下都做不到。

何惜命就是当年与人争斗,垂死一线之间,方厉死马当作活马医,通过契约术将之救活。此举不但救了他一命,也令方厉自己的斗气修为获得了很大的进步。

此行众人可谓是浩浩荡荡,如同一个真正的纨绔一般,方厉直接一波兵莽了过去。

纷争之地三大城池,其实说起来也就只有长平城算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池,另外两个半月城与曜日城,顶多也就算是大一些的村落罢了,就连城墙都不存在。作为纷争之地的城池,城墙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很大程度上也只能算作装饰品罢了。

赵虎一路上有些春风得意,尽管这次是要去令人谈之色变的纷争之地,这一路生死未卜,能不能留个全尸还犹未可知,但是能够真正意义上地做一次统帅,赵虎总有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激昂。

“大人,前方两条岔路,我们该走哪边?”赵虎一席披风,大风之下发出猎猎声响,远观颇有几分大将之风。

“你妹的笨蛋,不认识路就直说,在外面耍什么帅?把老子的风头都抢尽了!”马车内正调戏着自家小丫鬟的方厉语气有些气急败坏,“两条路都是通往纷争之地的,左边一条直接通向长平城,右边一条通往曜日城。”

“是,大人,属下明白了!”自家大人在马车里面声色犬马,而自己带着兄弟们在外面风吹日晒,咋总感觉这样下去总一副药丸的样子?

“等等,回来!你知道我要去哪?”赵虎讨了一鼻子灰,正要抱拳领命离开,却又被方厉给叫住了。

“大人,您不是要去长平城吗?”赵虎急忙勒住马,满脸疑惑地问道。

方厉一脸恨铁不长刚的样子:“我就这一百来号人,直接去长平城赶着投胎吗?!去,下令,我们去曜日!”

“曜日城?”赵虎难以置信地问道,“曜日城四面空旷,皆是平原,易攻难守不说,即使是打下来也没有多少能够提供给我们的补给,这样一座城,我们能做什么?”

“我说过要去打仗了吗?”方厉掀起帘子,指着外面这一百余骑,“这些人跟着老子是来混饭吃的,不是去送死的!能够第一批跟在老子的麾下,这是他们的造化!”

“长平城虽然有险可守,但那是最危险的城池!整个纷争之地的强者,有谁不知道长平城内要比纷争之地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舒适?就凭咱这仨核桃俩枣就能打下来?那是做梦!你还真当老子的‘领主’身份是金子打的不成?!老子可不是满脑子肌肉的莽夫,纷争之地这片比家族领地还要大的地盘,老子要慢慢磨下来!”

“曜日城虽然易守难攻,但综合来看,曜日却是人口仅次于长平城的城镇,这是为何?”没有等赵虎回话,方厉自顾自答道:“曜日最靠近草原,危险程度虽是最盛的,但是机会也是最多的!以现在的皮草价格来计算,只要在曜日得到一张还算不错的皮草,卖到内地来,或许就是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利润!然而皮草对于纷争之地的人来说却算不得什么,一辈子龟缩在纷争之地的他们,没有多少机会出来。而商旅也极少有胆大的敢涉足这片区域……这么说,你懂了?”

一个十四岁的娃娃一口一个“老子”,听上去总觉得有些别扭,但是身为军人的赵虎却满脸严肃。自己的主上并不是什么笨蛋,这反而是今天最令自己欣慰的事情。

“行了,下命令去吧!咱们此行太过招摇,兵强马壮有些时候也并非是什么好事。如今连年战乱,路上恐怕不会太平,多派几个斥候出去,小心无大错。”自从出门之后,自己这个右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多长几个心眼也不算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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