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一点我得请求您宽宏大量地原谅我。我用上了一点开锁的小设备。”
“你破门而入!”
“冷静一点,老兄。”福尔摩斯说道。
“冷静?我怎么冷静得了?”我喊道,“福尔摩斯,这男人是个毒贩头目。一个恶棍。他刚才承认自己犯下一桩罪行,我们得立刻把他拖到苏格兰场去,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
“我昨天告诉你我闯入斯坦弗的公寓时,你可没有想要这样对待我。”
“是没错,但该死,这是两回事。”
“差别没那么大,”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你忘记了,也可能你只是故意选择忽略。事实上这正是我们想要的结果:让公孙寿注意到我们。而现在,他本人就站在这里。我们的任务完成了。”
“但是……”我只能继续大喊大叫,但我怀疑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福尔摩斯似乎已完全被公孙寿那种大胆无耻的样子迷惑了,后者表现得就好像傲慢无礼反而是一种美德似的。
“请允许我为自己或许已造成了的讨厌行为做出补偿,”这位富有的中国人说道,“我有个礼物要给您,医生。”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枪。我抢在他把枪口对准我们之前就扑了过去。在我看来,他肯定是想向我们开枪。我得从他手里抓住它。
然而,他却将枪把对着我,手握枪口,将枪递给了我。他的手指离扳机很远。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它就是我最信赖的韦布利·普莱斯。
“我相信这把枪是您的,”公孙寿说道,“请收下它,将它视作真诚和好意的证明。李桂英不该把它收入自己的囊中。他的判断错误了。没有规矩。”
我从他手里一把抓过左轮手枪。它看起来状态不错。不过,我还是注意到,枪里没有子弹。
“是的,”公孙寿看到我检查弹筒,便说道,“我把子弹卸了,以防万一。我不想伤害您,但我不确定您是否会回应我的这份心意。”
“你说得对。”我喃喃道。
“所以,”他说,“既然您如此竭力想要唤起我的注意,福尔摩斯先生,而现在我来到这里,那么,您想要的是什么?我听说您在石灰屋某处和我不一定有利益瓜葛的地方徒劳地提起了我的名字。”
“什么不一定?你确实就是投资人。那家不怎么精心地掩饰成旅馆的鸦片馆,就是你开的。不然你怎么能带着华生的左轮手枪过来?”
“我是伦敦华人社区里的精英。有些人会说,我是他们的发言人。还有些人则认为我是他们的领导者。或许这把手枪之所以会到我的手里,是因为李请求我把它还给真正的主人。”
“或许?”福尔摩斯重复了一遍,语气中包含着怀疑,“显然是有人在今晚跟踪我们从石灰屋回家,否则你怎么知道该来这里?”
“再说一遍,我在中国人社区里的立场,意味着我会掌握整个社区获取的每一个情报。”
“我将你这话理解为承认了。”
“随您的便。您曾预言过我将不得善终,指责我滥用职权。这些断言,尤其是后者,我不能不当回事。我个人与您一样,都是王室的臣民,福尔摩斯先生,我也时刻准备着遵守这片土地的法律。任何说闲话的人,都应该拿出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的指控。”
公孙寿在说出最后这句话时,眼中闪动着坚定的光芒,与他迄今为止表现出来的友善相比,这种光芒显得十分冷酷。他是认真的。他也并非等闲之辈。
“我之所以会对您感兴趣,源于瓦伦丁·斯坦弗医生近期的活动。”福尔摩斯说道。
“我不熟悉这个名字。”
“我相信您这句话是一句不折不扣的谎言。”
“您可以随心所欲地相信任何您想相信的事,我的好先生。再说一次,要是没有证据——”
“我有证据,”福尔摩斯粗鲁地打断了他的话,朝窗子点了点头,“从窗帘的缝隙里,我看到外面的路边石旁,停着一辆双座四轮马车。显然,那是您的车子。而昨天凌晨,载着斯坦弗医生逃离沙德维尔的,也正是这种双座四轮马车。”
“所以这能给出什么结论?我也不是整个伦敦唯一一个拥有这种交通工具的人。”
“请让我说完。我要说的是,这种马车载着他逃跑之前,他计划好的谋杀失败了。”
“谋杀……?”
“斯坦弗是前述所谓‘石灰屋某项产业’——亦即‘金莲’旅馆的常客,由此要推断出他和你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
“对您而言或许如此,福尔摩斯先生,但在其他任何人看来……”
“斯坦弗是你的伙计。这是我的结论。他选择那些受害者,并杀害他们,都是为了你。”
“伙计?这太荒谬了。为什么我要雇用他来干活?我有的是忠心耿耿的仆人来替我做事,福尔摩斯先生。我只要打一个响指,就会有人争着为我所用。我要是有什么跑腿的事,找这些人就行了。”
“但这不是跑腿的活。这完全是另外一种事。你不能派任何人去伦敦东区游荡,寻找可供绑架的堕落者。你需要的是一个足够谨慎,值得你信赖的人,同时他的忠诚也得毫无问题。某个你能牢牢掌握的人。那就是斯坦弗,他受罂粟奴役,间接地也就成了你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