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把安德吓了一跳,但很快,他便意识到这个人不是在说自己。
站在门口的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非裔,膀大腰圆,体型十分匀称,面沉似水,看不出任何感情。
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他的发型。他的一头黑发全部被编成一根又一根的发辫,垂落在耳边和脑后,只是看上一眼就知道这种编发的手艺是多么复杂。
安德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停止了跳动。这个男人身上传来的气息,甚至比死亡爪和大毒蜂都要恐怖,不,已经不是“恐怖”能形容了,完全是一种无可比拟的威压。
毫无疑问,他认出了这个人,他知道这是谁。对新维加斯这款游戏某些散落的记忆碎片突然拼凑在一起,他的呼吸都杂乱起来。
如果他能想起狼角牧场的历史,他绝对不会就这样前来……!
“嘿,尤利西斯,你回来了啊。嗯,那把枪是哪儿来——等等,你身上怎么这么多血?”
被称为尤利西斯的男人看了安德一眼,平静地把那支改造过的狐鼠步枪放到墙角。“附近有个猎人,偷牛贼。艾什莉和里昂去了东南边的农场,但现在还没有回来。”
“谢特……”比尔暗骂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怀表,“法克,他们确实没有回来。那偷牛贼死了吗?有没有同伙?”
“他没有死,同伙不太清楚。跟我来,比尔。我需要你的帮助。”
听到这里,安德有些坐不住了。尤利西斯是谁?他可是被玩家公认为有能力成为主角的人选,如果他说需要有人帮忙,那么情况一定糟糕到极点了。
但是自己也确实不能去帮他们,现在弗洛蕾还在这里躺着呢,他要是走了,她可就没人照应了。
尤利西斯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顺手指向墙角的那把步枪,“你就待在这里。守候你的朋友,直到我们回来。你可以使用它。”
“放心吧,小伙计,”比尔也拍拍他的肩膀,“我和尤利西斯去去就回,不会有什么事。”
说着,比尔拿起一支狩猎霰弹枪,尤利西斯背上猎枪,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这座棚屋。
既然他们允许了,他就看看这把枪吧。
安德拿起这支狐鼠步枪,它的枪身通体呈现黑色,而非常见的木头材质。他试着掂了掂,重量甚至也更轻,这支武器的前主人很可能把护木换成了工程塑料。
他看向枪的前端,就连枪管都被精心刷上了黑色的漆,能有效消灭反光。一个低倍率瞄准镜代替了机械瞄具,让这把枪变得极其适合远程狙击。
安德总觉得这把枪似乎似曾相识,他翻转枪身,只见枪托右侧被画上了一个老鼠的卡通头像,旁边还画着“正”字。
(这里指的是是美国人习惯的那种五进制符号,有点类似“卅”这个字,但是是四竖一个斜杠,和“正”字一样都是五画。)
啊,原来是这样。他恍然大悟,这不就是那把特殊的狐鼠步枪,“灭鼠者”吗?
“安德,他们走了吗?”
“暂时离开了,”安德背上了弹药带,“现在我要暂时代替他们,充当牧场的警卫了。你感觉怎么样,弗洛蕾,现在好一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