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真的是米国华人最多的城市吗?我怎么感觉这么冷清?”一个将自己笼罩在宽大的运动帽衫里的高大身影压低声音,似乎生怕被别人发现一样,偷偷摸摸的低语道。他的声音低沉深邃,虽然微弱,但却足以让人听得清楚明白。
和他一道的是一个相较之下显得十分娇小的女孩子,她听到男子的话之后,显得有些惊讶,接着,低低的嗤笑了起来,声音十分清脆。她说道:“你知不知道七天前是什么日子?”
男子思索了一下,果断回答道:“我们打开拓者的日子。”
女孩一愣,显得有些无奈,眼神中却又带着一些宠溺,说道:“七天前是农历新年,你不过春节的吗?”
男子似乎有些害羞,说道:“啊,原来和我妈妈在一起的时候还是过的,只不过一个人出来后没人告诉我就很少去看这些,若是遇上了,自然是同大家一道欢喜,若是错过了,也就错过了。不过和这里这么冷清有关系吗?”
女孩越发显得哭笑不得,她说道:“按照习俗,现在是正月,过了正月十五之后才算是过完春节,现在这个时节大概大家都在家里吧,出来闲逛的人应该很少。”
男子显得有些沮丧,却也有些欢喜,两人少见的出来闲逛,虽说街上没有几个人,但也乐得清静。
这两个人就是从机场直接泡出来的墨惜和丁小忧。作为一个年轻人,图样图森破的年轻人,在飞机上墨惜自然是被盘问了一番,两人被一堆不良份子按在那里,好不自在,飞机一落地,在得到可以下飞机的信号之后,墨惜连忙拉起丁小忧跑下飞机,这样的场景实在是让他受不了。
两人“逃出”机场之后,墨惜任性的没有先去下榻的酒店,他知道,在那里一定会有很多人堵着自己的,所以干脆爆发了一番罗曼蒂克精神。来到了旧金山这个华人聚居地,又怎么能不好好的在唐人街逛一逛,何况两人还有着和周围的人一样的肤色,这让墨惜倍感亲切,在纽约,尽管也是一个多民族交杂的都市,但是相较起来,墨惜还是觉得这里更显得亲切一些,当然,若是他知道这里日后会毁了中锋这个位置,想必他也绝不会觉得亲切了。(勇士的篮球的确是一种革命,但是自古以来但凡是革命,总是要流血的,这一次的革命流的就是中锋的血,虽然也是因为这十年都没有什么真正统治级的中锋了,阿帕特-莱利的预言已经成功了一半)
尽管现在旧金山的唐人街上没什么人,但还是有些人的,只是不如平时那么多而已,至于墨惜,他习惯了纽约的人山人海,自是觉得这里的人有些少了。
街上的人大多相互认识,见到陌生的人自然是有些好奇的,何况还有一个将自己的脸隐藏在兜帽和墨镜当中的高大男子,长得一副虎背熊腰的样子,很多大妈觉得,一看就不是好人,旁边那个小姑娘一定是被胁迫的,叽叽喳喳的议论起来。
“你看那个家伙,神神秘秘的样子,一定不是好人。”
“会不会是毒贩子,要不要把隔壁街额的阿伦叫来。”
“阿伦可能不够,你看他长得比那些鬼佬都要高大许多,还是把中华楼的康师傅喊过来吧。”
“可惜了旁边那个小姑娘,长的多俊呐,被这么个人盯上。”
墨惜感到人生一片灰暗,他这张脸怎么看都算不上是一脸的凶相毕露,满脸横肉的剔牙大汉,虽然,他们看不见……但是总不能只是他比平常人高那么一些就把他划入不良分子的位置上吧。
看着墨惜吃瘪,丁小忧吃吃的笑了起来,她跳起来,没够到……再跳,还是没够到……又跳……
墨惜有些不明所以,但是还是将身子矮了下来。
这一下丁小忧终于是够到了,她跳起来,一把将墨惜的帽子拨了下去,露出墨惜带着墨镜的的脸,接着又顺势抓掉了墨惜的墨镜,露出墨惜的真面目来。
“可惜了,长得挺文静的一个小伙子,怎么走上了这条路。”
“是啊,可惜了,看他长得斯斯文文的,当个律师或是医生多好,非得出来做这些事情。”
“……”
“噗嗤”丁小忧再也忍不住了,直接笑了出来。先入为主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记得当年作者我,在高中的时候,一个同学是这么跟我说得,在和我这么深接触之前,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学习有些好的混混,他还很意外,居然还有学习这么好的混子,这让我莫名其妙,他说是因为和我总在一起的没什么好人,我仔细的一想,努力的从中找出一个好人来,然后我骄傲的说道:“我就是个好人啊”,原来我认识的真的没几个好人。
不过显然,丁小忧的举动还是受到一些效果的,毕竟,这个周末,这里就要举行全明星周末了,虽说是临时补上的,但是墨惜怎么也算是东部全明星之一,他的海报在旧金山还是可以看见的,况且,作为目前联盟中唯一一个黄皮肤球员,墨惜在华人球迷圈中还是很有名气的。
露出了真面目之后,几个在街上闲逛的年轻情侣忽然发出一声声惊叫,“啊、啊、啊”让人联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但是却也吸引了更多的人向这里看,因为出众的身高,人群的目光瞬间聚焦到了墨惜身上,很快,就有人认出了这个来自纽约的大个子。
“是墨惜,尼克斯的墨惜!”人群中,不知是谁先说出来的,总之,看球的,不看球的,都知道了这个刚刚一直被大妈们私下里做一些奇怪的猜测的大个子是一个篮球运动员,是联盟中唯一一个黄种人,而且还小有实力,很为民族争光,现在来到奥克兰就是为了参加一场全明星聚会,也就是说,他将作为东部最好的球员之一出场。
瞬间,这个消息被传的整个唐人街区都知道了,因为正赶上春节,这里的人很多,也正是因为春节,除非是十分热衷体育的人,不然也少有人关注篮球。现在人们知道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小伙子得到了众多球迷的肯定,都感到十分高兴。毕竟,在这里,90年代华人的地位十分的低,尽管这几年有所好转,但还是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肯定,墨惜现在颇有几分人民英雄的感觉。
不过这也让墨惜感到十分尴尬,说好的安静的散步呢?而且,墨惜觉得这些人的目光很沉重,仿佛给他戴上了一个几十公斤的枷锁,像是给鸟儿的脚上拴了一块石头。他感到很惶恐,在他看来,比他打球好的人太多了,数不胜数,可是在这些人眼中,他就是最好的。一种在纽约从没感受过的,来自别人无条件的信任和肯定充斥着墨惜的灵魂,这倒是让他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语言上没有丝毫的障碍,尽管墨惜不是那种善于沟通的人,但他在这里还是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不知不觉间就将一下午的时间度过了,不过很明显,他忘了一件事。
他们两个终究是要回酒店的。
墨惜是第一次参加全明星,在奥克兰,住宿完全是任凭安排,丁小忧住在墨惜的隔壁。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墨惜的房间里诡异的埋伏着几个大汉,在他回去之后就第一时间制住了他,做这种事情的自然不会是老成持重的休斯顿,尤因也不会,尽管他们两个在那里看着,动手的是斯普雷维尔和艾弗森,尽管不是一个队的,但两人在这方面似乎很有默契。
“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