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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1页)

伊斯米决定借酒消愁。

酒是最好的逃避工具。

杰森说了假话,显而易见的,发财的机会也没有了。

阔佬和罗宾之间清清白白,但阔佬和蝙蝠侠之间不清不白。

有点伤心,又不是特别伤心了。

她点了点自己身上剩下的一点钞票,发现还勉强能够她挥霍一下。伊斯米换掉了显眼又沉重的防弹衣,在越野车里翻来翻去的找出了一副没有度数的金丝细框眼镜戴在自己脸上,把自己收拾的人模狗样的去喝酒了。

“要马提尼,谢谢。”她彬彬有礼的对调酒师说道。

接着她掏出手机开始下意识的翻翻,打开哥谭论坛结果显示404以后,她才想起来现在是在中东。

她有点想回哥谭了。

自己翘了班,别看假条批下来了,但是那不是提姆批的。等提姆回了公司,发现她居然还在财务部正忙的时候申请延长了假条时间,说不定要因为这个扣她的工资。

本来说好的线上会议监督财务部那些人,自己也没干,甚至现在还不敢联网。

就算没有贾斯汀在找自己,她也怕在联网的时候看到自己现任领导的夺命连环call。

好悲惨的打工人。

她握住冰凉的酒杯,清透的鸡尾酒盛放在杯子里,轻轻晃动的时候冰块磕在杯壁上,感觉手心微微一震。

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凉凉的口感让她感觉自己有点乱的脑子也好受了点,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本来在她的设想里,确认了克里斯平安无事以后就可以离开了。

继续回哥谭上班。

绿池子水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悬赏的钱她只要多打工总能挣回来的。也许是骨子里来自哥谭的血脉在作崇,自从她踏足哥谭以后,就对哥谭产生了极度强烈的依恋感。

这座城市欢迎着归家的游子,她有时候会这么想。就连在哥谭打工也比在其他城市打工有安全感的多,她其实很喜欢这里。

但是说不出来具体喜欢什么。

对了,还要找房子。

伊斯米又抿了口酒,她不想继续住在公司的公寓里了,这样让她感觉自己一点都没有私人生活。生活中不能充满了打工,等第一个月的工资下来了就去租个小别墅。

哥谭其实很好,比她小时候要好多了。

那时候的蝙蝠侠也仅仅是刚刚出道,水平不到家,哪有如今的震慑力。小时候的她也不太关心蝙蝠侠这种都市传说一样的存在,觉得大概又是哪个哥谭市民发疯臆想出来的hero。

人人都知道哥谭需要被拯救,但是很明显,GCPD救不了哥谭。这座城市彻底的腐坏、哀嚎,怀揣着一点点微弱的希望等候着属于她自己的骑士。

当然有人尝试过,但是只有蝙蝠侠成功了。

她的双亲被入室抢劫的暴徒杀死,无依无靠的她便离开了这座城市。

从此再未踏足哥谭。

这座城市有很多悲伤的回忆,也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悲伤总是更加深刻的,美好总是容易消逝的。很多记忆早已模糊不清,但是她在回到家的时候看到的满地鲜血仍旧深深的刻在脑海中。

双亲死在面前的布鲁斯·韦恩又是怎么想的呢?

哥谭失去了太多的父亲和母亲,新生的孩子试图跨过痛苦的回忆,但总是在午夜时再次触摸到当初鲜血淋漓的无力。

伊斯米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我还以为我早就忘记了。”她嘟囔着。

哥谭很坏又很好。

她还记得自己的邻居哥哥会带着自己去马戏团看表演,叫什么,飞翔的格雷森?

她有点迷迷糊糊的眨了眨眼睛,这些是自己的臆想还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她已经记不清了。

“你的症状伴随失忆和记忆混乱,刺激过往的‘伤口’也许能让你回忆起来一点东西,不过我不建议这么做。”

“真实的记忆很可能找不回来了,创造一点新的记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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