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芳这时已哭成了泪人。她鼻翼翕张,嘴唇颤抖,还想要对玉娘说些什么,然而喉舌凝噎,声音哽咽,再也说不出半句话来。
绝望中只见玉娘点燃最后一支烟,轻轻地扬了一下手道:&ldo;好了,小芳,你走吧,快点离开这里。我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你改天再来看我吧。&rdo;
秦芳浑身一阵颤栗,无可奈何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转身离开拘留所的那一刻,她听到玉娘最后对她说:
&ldo;记住,小芳,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忍耐、克制和坚强,今后不管你身边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许像现在哭成这样,‐‐除非你遇见了你真正喜欢的男人。&rdo;
秦芳走后的第二天,玉娘就遭到了法院起诉。
玉娘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供认不讳。审判结果因此很快就下来了。判决书上这样写道:
&ldo;秦玉香,女,四十三岁,河南新乡人,……因误杀罪、卖淫罪、逃逸罪、扰乱社会治安与公共秩序罪、以及严重破坏他人婚姻与家庭生活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即日宣判并执行……&rdo;
这样的审判结果,大大出乎了秦芳的意料。
十年!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个早已下定决心改邪归正的女人,竟会因为五年前的一桩案子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深深体会到玉娘为何要将她的旅馆取名&ldo;平安&rdo;。
平安是福。然而乞求平安,有时却是为了要隐瞒真相。
事已至此,秦芳实在不知该怎么安慰玉娘。
然而玉娘却似已不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她坐了不到三年牢就发了疯,并在监狱里自杀身亡。
她死的时候双掌合什,掌心之间夹着一张照片。
照片里有一对笑得很好看、样子很亲密的男女:那女的就是她;那男的就是她今生唯一爱的男人,那个五年前从上海来的珠宝商人。
正文第十八章轮回(三)
那一年,秦芳刚满二十四岁。
那一天,她披麻戴孝,泪流不止,但是没有哭出声音。
因为她记住了玉娘当年说过的那句话,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让她再次失声痛哭,除了失恋;除了为她深爱的男人,她再也不会轻易掉下一滴眼泪。
可是,这世上还有谁值得她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