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拎起他的耳朵,凑过去轻轻道:&ldo;萦烟大约不会这般淘气吧?&rdo;颜翌宁沉默片刻,道:&ldo;我只喜欢淘气的。虽然我会让你别淘气。&rdo;我低低道:&ldo;你喜欢就好。即便是一般的容貌,你也只许喜欢淘气的,不许喜欢安静的,只许喜欢任性的,不许喜欢听话的,只许喜欢骄纵的,不许喜欢温柔的。如果我永远不再出现,你永远不许忘了我。你可以喜欢别人,但不许喜欢萦烟。……还有,不许让我永远呆在镯子里。我最怕寂寞。&rdo;颜翌宁明显得呼吸不畅。不均匀的气息里带了浓厚的水汽氤氲。&ldo;是。&rdo;他低沉地许诺:&ldo;我只喜欢叶皎,不管她淘气任性,还是骄纵无礼,不管她在人间,还是在镯中。我会一直陪着她,绝不让他寂寞。&rdo;停了一停,他又道:&ldo;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在第一次见到你时,除了开心,我居然很庆幸,仿佛我已经找了你很久很久,久得快不抱希望了,可到底还是找到了你。那天的大雨,只是在为我们的重逢流泪。皎儿,我相信你的故事。你是叶儿,我是阿宁。我们已经分开了五百年。我一直在找你,不曾放弃。&rdo;我很少听到颜翌宁这么感性地讲话。大部分时间,他都沉浸在他的工作中,仿佛爱情只是他生活中可有可无的调剂。便如我,终日只沉浸在网络和小说中,也把爱情甚至婚姻当成了生活的一种任务。只要完成,便是结束。幸福无所谓,缘分无所谓,现实得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笔下的爱情,是否真在生活中存在。原来到底是有的。我伸出手,并不意外地在颜翌宁的眼角抚到一滴泪。温热的泪珠,一如五百年前那般,烫烙着掌心。找到了萦烟的老家这样黑暗的夜间,想在山间辨明前方的路还着实不容易,这时候我们总算知道颜翌宁那种异能的另一桩好处了。他根本不看那张路线图,带了我们沿着山坡,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着,终于在一处地势略平的坡上站住,笑道:&ldo;应该,就是在这里了。&rdo;我用自己的袖子为颜翌宁擦去额上的汗水,勉强振足精神,四处打量时,树影深郁,遍地蒿莱,哪能看得到什么古墓?丁绫疑惑地走往稍高处,嘀咕道:&ldo;这里么?的确是向阳的山坡。可被雷劈过的老梧桐在哪里?&rdo;冷不防一物蓦地窜起,几乎贴着她的小腿跃过,吓得她一声尖叫,连我都惊出了一层冷汗,细弱地喘着气。颜翌宁忙低声安抚我:&ldo;别怕,应该是野兔野獾什么的。&rdo;杨旭笑道:&ldo;是啊,这些东西山间本来就多,何况这里原是墓群,有野生动物最喜欢相伴的非人类生命存在,自然这些东西更多了。嘻嘻,没带支猎枪来,真是可惜!&rdo;丁绫的表情很奇怪,瞪着眼睛,分明正愤怒,却不敢发作,完全是好女不吃眼前亏的郁闷模样。她对杨旭这不合时宜的话自然是恼极,只是考虑到这里正是杨旭的异能大显身手之处,才不得不硬生生将所有的不满吞了下去,反而小心翼翼地在糙间行走着,在杨旭跟前不到半步的地方站定,问道:&ldo;你找着萦烟的老家了么?&rdo;杨旭毫不客气地挽过她的手臂,拉了她往东方走着,笑道:&ldo;应该就在附近吧?不是说,就在尽东面么?&rdo;颜翌宁背着我,紧随在身后,小心向前觅着平坦之处落脚,努力保持着上身的平稳。而我的心跳,忽然之间激烈起来。到了,到了,五百年的距离,似在瞬间拉近。那被雷火从中劈断的梧桐树,以某种垂泣着的姿态,无力地从侧面伸展着枝丫,几只栖乌惊起,扑楞楞扬翅飞向远方。梧桐树下,同样是半人高的蒿莱野糙,但我们已能肯定,蒿莱野糙之下,正安静躺着一具五百年前的枯骨,包着白布,森寂得如同早已与泥土融作一处。可它游离的魂魄,终于在五百年后,再度开始为那副枯骨而动。我听到了嘤嘤的哭声,甚至发现了颜翌宁脊背的蓦然拉直。那种姿势,似乎很想立刻把背上的人扔出去,摔得远远的,彻底摔到不见踪影。我几乎立刻意识到,是萦烟复苏。不管杨旭在不在身畔,不管我多么不愿意让她来掌控我的身体,她都用我的唇舌,发出了那娇软委屈的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