垮下的衣襟堆叠在臂弯里,贴肤的洁白蕾丝露着一边角。如愿看到楚瀛的目光变了,他再佯装不小心地扯起衣襟合拢在胸前。
这次那只手伸来的速度太快了,他还未看清,就被人搂着腰拉到怀里,衣衫如花瓣般抖开滑落,展露出馨香白嫩的蕊心。
“不行……”丁厌挣脱开束缚,攥紧了衣襟穿回原处。他说:“你还没给我上药呢。”
他脖子的伤痕不深,尖细的爪印浸着鲜红,楚瀛想也不想,扣着他的肩膀吻上那块皮肤。
然后他们就在房间里待满了一下午。
由于是对着镜子,丁厌不可避免地要直面镜中的自己,他的手和腿都很漂亮,细细白白,缠着别人宽阔的背脊,缠着精悍劲瘦的腰身,那画面堪称活色生香,可比电影有冲击力多了。
然后心跳频率和体温一并升高,令人昏聩的燥热从胸腔和耳后扩散至每一条神经。
事后丁厌感慨万千,他也不愧为世间少有的奇葩了……
第一次和男朋友()有了感觉和兴致,居然是因为能欣赏自己的艳色。
因为过于羞耻怪异,所以他从未把这件事告诉楚瀛。他也从不敢说他对楚瀛的腹肌和完美身材毫无兴趣……每次他都是闭着眼脑补自己被……
但楚瀛是何等聪明之人,没多久便觉察出其中的微妙异样,多番尝试得出结论后,对方在卧室的天花板装了一面完整通亮的镜子,方便他更直观地观赏。
丁厌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发现有镜子自己是会更……一点,于是日渐食髓知味地接受了。
说回周末。
他对目前的工作拥有极高的热忱,连加班都不觉苦了(加班工资很厚道),工作日总是忙得脚不沾地,回家倒头就睡。
所以平日欠下的都要在周末补回来。
楚瀛这种闲散无忧的生活方式,本就会积蓄许多无处发泄的精力,以前还会靠户外运动疏解,现在就只沉迷于拿他解闷了。
这样一来,丁厌的周末算是彻底荒废,本来睡足了觉,该打扮打扮出门玩儿,浪一浪;但每每化妆期间就会被人抱着或扛回卧室,然后……然后就出去不成了。
他觉得自己的作息不是996,却胜似996;听了他的怨言,楚瀛说:“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付比你工资高十倍的价钱。”
丁厌本想说你给钱我干嘛要介意,可仔细一想,他要是收钱,那不就真成卖身了吗。
他气得打了楚瀛好几下,“你就会拿我寻开心!讨厌你!”
楚瀛捧着他的手,紧皱的眉头间竟有那么一丝丝卑微,温声和他商量道:“别去上班了,可以吗?”
“不可以!”丁厌果断道。
他并非是要靠工作实现自身价值和理想的人,如果是以前那份工作,他可能不会拒绝得如此果决,但现在的公司他很喜欢,环境松快,时间灵活,同事又那么好,他天天都开心死了,怎么能为单单一个楚瀛就放弃这些呢。
然而楚瀛深感不公,说:“可我是为了你放弃了原来的生活留在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