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呀!”
秦寿亡魂皆冒,裤裆都湿了,愣神之际被饿狼重重扑倒在地。
生死一念之间,他本能的抬手掐住饿狼的脖子,避免了下一秒被对方咬断脖子的下场。
“艹尼玛的,想吃老子,老子先掐死你!”
秦寿也发狠了,怒目圆睁,双手猛掐。
饿狼也不是吃素的,眼冒蓝光,四只狼爪狂舞。
一人一狼拼命间,在地上滚开了,秦寿疼得咬牙切齿,他的肚子挨了无数爪,早已皮开肉绽,忍着钻心的疼痛,死命掐着饿狼的脖子就是不松手。
他坚信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
也不知过了多久,饿狼因为饥饿过度,锐气耗尽,渐渐没了反抗之力,两眼一闭没气了,秦寿力竭,趴在狼身上昏睡过去。
新的一天。
烈日炎炎下,秦寿醒了过来,浑身疼得厉害,站起来发现肚皮、大腿上全是一道道的血痕,好在血已经结疤了。
直到此刻,秦寿才深知大漠的凶险,流沙、狂风、野兽,无时无刻不在吞噬着生命,在这里生存难如登天。
休息了一会儿,他一瘸一拐的继续赶路,只要一息尚存,就要想办法活下去,永不言弃,或许真会出现奇迹。
日出日落,两天过去了,秦寿眼前还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他走不动了,倒在了地上。
也许是狼爪有毒,又或者伤口感染病毒,秦寿发烧了,高烧不退,大脑更是出现了幻觉。
我真的要死了吗?
哎!
死就死吧!
天当被,地当床,沙漠是件好衣裳。
秦寿实在是太累了,这一刻他放弃了求生的希望,两眼一闭,沉沉昏死过去。
……
也许是命不该绝,也许是猪脚光环护体,秦寿再次醒来已经是三天后。
入眼是蓝蓝的天,身下是柔软的沙滩,他艰难的坐起来,正好看到不远处有两只白骆驼正在亲昵的舔着彼此,像极了亲密无间的小夫妻。
是它们救了我?
看着眼前温馨的一幕,秦寿充满劫后余生的喜悦。
他站起来走到两头白骆驼身旁,蹲下身温柔的摩挲着它俩的绒毛,“谢谢!”
虽然明知道动物不可能听懂人言,秦寿还是要说声谢谢,有的动物天生善良,比人强百倍。
梳理了一会儿,秦寿手酸了,这才站起来离开,他可不想给人家当灯泡。
打量一下周围环境,原来是在一座小山脚下,黑色的小山,寸草不生,三十米高的样子,正对面居然有一个山洞,秦寿好奇的来到洞口走了进去。
山洞并不深,五米见方,最前端摆放着一个石桌,上面赫然立着一把菜刀和两个茶碗,金黄金黄的,黄的耀眼,黄金的?
山洞、菜刀,看着好诡异,最怪异的是石桌下有一汪泉水,边上横七竖八躺着好几具骷髅。
卧槽!
我遇到奇遇了?
秦寿看看那把金黄金黄的菜刀,又看看地上那些骷髅,得到这么一个推论,有过不少流放的人来过这里,至于怎么死的,或许泉水有毒,或许动了贪念,菜刀上有毒。
不过看着骷髅没有变黑,下一刻否决了中毒的可能。
想到这里,他更不敢去碰那把菜刀了,好奇害死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