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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第1页)

只是背后的年轻人倒得比他更快,咽喉处直插一柄利剑,深没至柄。沈东篱一步跃过,苏旷已叫道:“都别过来——”适才情急之下,他已经送开了右手。每个人都在看着他的左手,苏旷也是一头冷汗,勉强爬起,轻轻捏住了手上的袋子。他不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但是此刻,右手竟然微微颤抖起来。两个杀手已经后退了好几步,沈东篱僵在当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沈兄拔剑。”苏旷一字字道:“金壳线虫素来是咬破头骨而出,快如疾风,须得一击致命,你……不可失手。”沈东篱吸了口气,拔出尸体之上的长剑。寂静的小街,身后铁匠铺子里犹自冒出柳条筐燃烧的黑烟,周遭行人早就被这群人吓得溜之大吉,四个男人,八只眼睛,都死死盯着那个黑黝黝的袋子,连地上的尸首也无暇顾及。一伸手,生死立判,如揭开恶魔的封印。苏旷静静看了沈东篱一眼:“诸事拜托。”他一咬牙,已经将金丝袋揭开三个人几乎同时肌肉绷紧,提起兵刃,但是立即又顿在了半空——那只金壳线虫正自由自在地在苏旷手臂上游走,摇头摆尾,兴高采烈,丝毫不受外界萧杀气氛的感染,自得其乐。“莫非……”中年男子脸色大变,似乎想起什么,忽然叫道:“快走!”年轻的那个杀手也顿时面如死灰,跟着同伴飞奔而去。苏旷莫名其妙:“他们在搞什么鬼?”他实在忍受不了一条杀人魔王爬在胳膊上的感觉,用力一甩,将线虫甩了下去,只是金壳线虫刚刚一落地,又立即弹起,跳到苏旷另一条手臂上,继续四下游走,乐不思蜀。沈东篱皮笑肉不笑:“好像……它跟定你了。”苏旷哭笑不得,索性大了胆子,伸手把那小虫儿捏在手里,只见它摇头晃脑,竟是和自己亲热之极的样子。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苏旷没心情和这位新朋友套近乎,哆嗦着把它放进金丝袋中,这才大大出了口气,一身汗水,几乎虚脱。他终于明白了冯云矜为什么不来亲自收回虫子——这条金壳线虫,居然还是无主之物,稀里糊涂的,就把苏旷当成了主人。……沈南枝费了好大力气,才打开苏旷脚上的镣铐,抱怨道:“你可知道我和哥哥在扬州城找得多苦?都是你这死混蛋非要逞强!好臭的脚,没的脏了我的手。”苏旷讪讪笑着:“是是是,我这就熏香沐浴,伺候姑娘。”“唉,那小姑娘也是可怜……”沈南枝叹气:“好端端的,造此横祸,总算这丫头命大。”苏旷神色有些黯然,那姑娘爷爷惨死,多少总是与他沾了些关系,一念及此,他忍不住怒道:“借刀堂的人,忒也凶狠……若是她、她在,想必会把这孩子带在身边,可惜……”沈南枝却不知他话有所指,只撇嘴道:“你要我照顾那孩子,直说就是,罢了,沽义山庄,也少不了她一口饭吃。”只为这一口饭吃,从此之后,就又有一条生灵踏足江湖,学会生存,学会面对杀戮。“你就知道吃饭,吃得圆圆滚滚,也不怕将来找不到婆家。”苏旷存心取笑,伸手去捏沈南枝胖乎乎的脸蛋,一看见沈东篱冰冷的目光,又讪笑着收回手来。一提到吃饭,沈南枝忽然大叫:“对了,你那条破虫子,似乎是要吸血的……苏旷,我们怎么喂?”苏旷诧异道:“我……我已经喂过几次了,小金乖乖的,吃得很饱。”沈南枝大叫:“苏旷,你疯了?这东西你也敢喂?不要命了么?”苏旷不以为然,从腰间扯下金丝袋,向桌上一倒:“你瞧,它不是好好的?”金丝袋里倒出半副牛肉烧饼,两只小笼包,一块糖饼,还有只大大的酥梨,那金壳线虫钻在梨子里,露出半截身子,啃得不亦乐乎。“你……就喂他吃这个?”连沈东篱也看不下去。苏旷撇撇嘴:“有的吃就不错了,跟着我,自然是我吃什么它吃什么,再说小金从不挑食,吃得比我还快些。”那传说中的百蛊之王,戚戚查查地啃着梨子,时不时伸头出来和苏旷打打招呼,沈南枝只看得目瞪口呆,用力敲了敲脑门,哀叹:“算了算了,果然是什么人玩什么鸟。”沈东篱摸了摸妹妹的头:“苏旷,我们下面怎么办?”苏旷一惊:“你说我们?”沈东篱傲然:“废话,你又要我们满大街乱找,救你性命不成?”苏旷苦笑:“沈大少爷,你有点杀手的自尊好不好?”沈东篱面色一寒:“你以为我喜欢跟着你?若不是南枝,我管你死活。”沈南枝用力一拍桌子:“奶奶的,少废话,快说!”苏旷只得缓缓道:“京城……我要去见一个人。”“这不就完了?”沈南枝笑嘻嘻:“我去准备车马,我们明天一早动身——不成不成,明天午后动身!苏旷你少罗嗦,姑奶奶我要插手的事情,天王老子也管不了!”苏旷和沈东篱面面相觑,看着沈南枝大步走出。苏旷承认,他是比较喜欢明朗爽直的女孩子一点……只是上苍待他是不是太过宽厚,每次遇见的女孩儿,都像是吃错药一样的火爆脾气,而且最要命的是,身边还总是跟着个护花的男人……沈二小姐果然是小姐脾气,即使行走江湖,也一定要睡到日头过午。“大哥,苏旷,我差不多啦,走走!”她跳起身,一边洗脸,一边大声嚷嚷。沈东篱走了进来:“别喊了,苏旷连夜走了。追不上的。”沈南枝顿足:“哥你怎么不拦他!”沈东篱看了看妹子:“苏旷这个人,当真横下心做一件事,恐怕是天王老子也管不住的……再说,他一心了断些旧事,也不是外人能插得上手。”“旧事?”沈南枝喃喃:“借刀堂的事,怎么会是旧事呢?”苏旷一路北上,有了那只小小金虫做伴,倒也不算寂寞。原本虫母长大,便要分身的,但是苏旷一来无心使用这种旁门左道,二来又觉得太过残忍,便只管喂起,不顾其他。待到京城在望,他的金壳线虫竟然长得如同小蚕大小,和“线”似乎已经没什么关系了。这小东西日益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颇得圣人席不正不座割不正不食的真谛,若非临行找沈东篱借了笔银子,苏旷当真养不起它——即便如此,他还是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错拿错认,找了条传说中的馋虫冒充传说中的百蛊之王。其实,虫子和人,本来也没什么不同,没有什么生命是为了啃脑饮血而生的,只要可以选择,大家都愿意过终日饱暖、自由惬意的生活。只可惜,人生大多数时候,没有办法选择。京城,多么熟悉的地方。没有童年的回忆,又怎么会是家?苏旷走进城门的时候,像个孩子奔回了家。他数了数囊中剩下的几十两银子,便一路去买了糕点蜜饯,崭新的袍子,大大的纸鸢,替师父打了五斤莲花白,一路走到城南的一处小院子。那是多么熟悉的景致呢,大大的槐树遮蔽半个院落,小时候若是忘记带钥匙,总是拉着师弟,爬树过墙。大门紧锁着,师父想必还没回来,苏旷并不着急,只在青石的台阶上坐下,一手将风筝向天空一掷,接着随手拾起些小小石子,一粒粒打在细细的竹篾儿上,看着风筝左右摇摆,硬生生地飞起来。那是只大雁形状的风筝,做得惟妙惟肖。小时候,师弟功夫总不如他好,怎么也练不会这么一手放风筝的绝活儿,总急得跺脚……那个少年,如果活到今天,也快要满二十岁了吧?凤五哥总是说他妇人之仁,只是他又怎么明白,两个孤儿无依无靠的长大,苏旷心里,是真的把师弟当作弟弟看待的,他不明白,为什么最亲近的人依然有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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