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这是一句歌词,歌名也叫《童年》。当然,它正是出现在我的童年。1981年,罗大佑先生创作了此曲,那年我11岁。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童年的尾声。罗大佑创作歌曲无数,但我印象最深的是两首,一首是《恋曲1990》,那年我上大学;另一首就是《童年》,那年我上初中。说实话,我不知道童年与少年的分界线在哪一岁?但大概上了初一,应该就离童年渐远而离少年更近了。还有一件事也算标志,那就是我很快就要带上红领巾。这说明我的童年真正玩完了。总结自己的童年,我认为我是一个好孩子,而且我读过不少初中生才会读的书,比如我国的四大名著我已经读过了全本,尽管只能算跑马观花,好多字都还不认识。也就是说,我个儿虽小,却人小鬼大,相当成熟。做人要老实,不要讲假话,这么说吧,我读过的多数是小人书,确实也包括四大名著,当然,是简化版本。说来你不信,在小学我还读了不少古希腊神话故事,诸如特洛伊、奥德赛之类,我能讲很多故事给外婆听。当然,外婆也会讲一些故事给我听。她讲的都是真事,我讲的多是童话还有我自己的想象。我从小就很擅长讲故事,这主要得益于我读书多。母亲也喜欢听我讲故事,并且经常鼓励我讲给其他小朋友听。这种事情反过来又刺激我去读更多的书,很多是成人才能读懂的书,我小学就读过了。毫无疑问,这种良性循环使我的语言和文字能力在同龄人中遥遥领先。我讲的故事,有时甚至能得到父亲的好评,这是相当的骄傲。他也是秘书出身,又有私塾功底,自然是文字高手。我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能够得到他的点评甚至表扬,绝非偶然。比如我曾经讲过特洛伊木马的故事给父亲听,父亲听完,就接着给我讲了孙子兵法,指出我讲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也有类似事件,如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类,又如攻其不备之流。此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故事还差得远。于是又去书房找书看。那时我家没什么钱,但书却不少。书从哪来的我不知道,它们就在那里,一直排着队,等我。
为了讲好故事,我开始拚命读书。1979年,我家修建了新房子,因为外公的遗产处理得到了八千元人民币。你想,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万元户仍然是人们的追求目标,1979年的八千元是什么概念?!我家就此修建了整整十间大房子,四合院,前后都有院子,宽敞得很。不是我吹牛,肯定是当时寨子里最好的住房之一。我从小都是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又或者是老师宿舍什么的,总之是人多房间少,身都转不了,完全没有生活质量。这下好了,托我逝去已久的外公的福,我住上了旧式意义上的别墅,真有点平步青云之感。我说我1979年在住房方面就已经实现小康,一点也不过分。你想,我不到十岁就单独占用一间屋子,这就跟做梦一样美好。之前连想都不敢想。从此以后,我完全实现了读书自由,我一下子搬了几大箱书籍到我房间里,当然都是些闲书,主要是小说,不是课本。严格的讲,我喜欢读书是从这里真正开始。那时还没有电视,电影也不多而且不好看,反正我觉得远没有小说精彩,所以就专门读小说。诗歌、剧本之类也读,只要感觉有趣,可以一天到晚的读,上学除外。这样读了很久,我的作文开始显露头角,经常得到语文老师的表扬。我甚至背诵成语词典,因为我觉得成语真厉害,言简意赅,可以少说话,直抒胸臆,对于写作大有作用。到后来我写的作文,连老师有时候都要去查词典才敢批改,因为总是使用大量成语,老师不小心,也怕批改不对闹笑话。这种事确实发生过,把语文老师搞得相当难过。你看厉害不厉害?说真的,如果我是语文老师,我也害怕背诵成语的学生。后来我高考时数学只考了20分,语文是60多分,作文更是高分。如果我不严重偏科,1988年应该可以多一个应届大学生。但我终究只是语文和历史还行,其它都一塌糊涂,最后考了一个火斑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时候高考真的竞争太激烈太残酷,光靠课外书籍还是不行。我课本都没学好,却整天去研究小说诗歌剧本,有病!但一个儿童不会这样想,他沉浸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已经登基称王!
我在登基称王的前提下,搬进了别墅。当然,此时我认字还不太多,比如我在讲故事的时候,正讲得精彩,却把别墅说成别野,把父亲逗得哈哈大笑。这就尴尬了。为此我好久不愿意摆龙门阵。伤自尊了。与其自怨自艾,不如修练自身。我转身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去读更多的书,认更多的字。中国字少说也有几万个,远比世界上其它文字繁杂,要认完,真是任重而道远。也就是说,死记硬背是必要的必然的必须的。推而广之,任何语言文字,只要你肯花点时间死记硬背,都能轻松搞定。相信我,在死记硬背面前,其它的都是花架子。窝在被窝里读了几天书,我大功告成,又出来摆龙门阵讲故事,“树上的鸟儿他都可以哄下来!“这是大家对我的评价。我生得丑,显然无法靠脸吃饭,只能凭真本事赢得别人的喝彩。好了好了,写这些好象大都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就象我的童年没干过任何坏事一样。事实并非如此。
我童年时代干的第一件坏事也是最后一件坏事,是开赌场。惊世骇俗吧?当然,这是定性的说法。真实情况是,我和我哥在电影院大门外的广场上弄了一个弹子游戏桌,生意火爆!游戏规则是这样的,两块钱拉一次弹簧,弹簧把一颗玻璃珠弹出去在桌上乱转,最后通过既定通道回到出发点。通道中间几个显眼位置放着奖品,最高奖是两瓶窖酒!两块钱就有机会赢取大奖!自然玩家众多。但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人拿到过大奖,我亲自试过多次,拿大奖可能比成功抢银行更难。当然,为了吸引顾客,我们也时不时找个托来中一次大奖,然后他把两瓶酒抱回去,第二天又抱回来。我哥当时大概十四岁,我十二岁,这么两个小屁孩居然做这么大的生意,而且狡猾如斯,真是匪夷所思。但这是事实,而且我们两天就把投资全部收回,我俩是合资公司,一人出资二百。资本来源主要是多年的压岁钱和平时的零花钱节余。因为抓住了商机,然后每天晚上就数钱、分钱!钱多得不得了,每天都是一大堆小钞,数得手软!你都无法想象生意有多红火,不仅大批小孩来争着玩,连不少成人都要玩!最后必须排队!两弟兄还专门拉了线,就象新冠排队检查一样!我俩一个招呼赌桌,另一个维持秩序,忙得不可开交。当然,我们也有一点法律意识,知道赌博是不行的,特别是光天化日之下聚众赌博,更是骇人听闻!所以我们弄了一个大牌子立起。上面请书法高手题了五个大字:幸运太抽奖!说真的,这两个活宝真是城隍庙的鼓锤,一对!这些歪点子都是两弟兄自主创新的,之前根本没人做过。后来我想,如果两弟兄生在澳门或者拉斯维加斯,估计世上又要多出两个赌王。卧轨的人可能要成倍增加。生意兴隆,自然就要扩大规模,几天后我们的丰厚利润又变成了第二台弹子游戏机。当然,挥霍掉的除外。在置办第三台机子时,我们已经招收员工,开始当资本家、大老板、ceo。我的员工,一上岗就先发一包软中华加一瓶汽水,中午吃粉,加肉加蛋!晚饭下馆子,喝茅台!牛逼不?!这可是1982年!公司实力,一目了然。
这件事的最后结局当然是悲剧,被老爸残酷镇压,一顿黄金棍,哥俩立马变好人。公司尚未来得及注册就被腰斩。用老爸的原话讲:“你两个小狗日的要造反!老子锤死你!“赃款当然全部上缴家库,游戏机砸烂烧火。如有再犯,逐出家门!说实话,此事对我们来说也算因祸得福。因为不久后,“严打“就来了。如果我的露天赌场开到此时,后果堪忧。保守估计要多两个少年犯。小小十三岁的我,一下成熟很多。写到此处,必须抽支十五元一包的“黄金叶“,压压惊。说实话,十五元一包的“黄金叶“与一百元一包的“国酒香“,味道差不多。抽多了都会咳。几块钱一斤的包谷酒与几千块钱一瓶的茅台,味道也差不多。喝多了都会吐。摆个弹子赌博机与开一家大赌场,本质上没有不同,都是聚赌。“黄赌毒“,沾不得,真的。
开赌场的事告一段落。我带上了红领巾,正式告别喜忧参半的童年,踏上了前途光明的少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