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晚不知苏清煜的翻江倒海,只是觉得苏清煜时而沉稳时而依赖的性子飘忽不定,难以琢磨。不似常宁,一眼就知道她心底盘算着啥。
临别前,苏清煜缠着常晚给他束发,胡闹得又像个孩子。他喜欢茶香,总说自己身上有洗不去的乞丐味儿,所以打小喜欢靠着自己,说是能染着她身上的香味。。。
她手上是老茧,总怕将他那如绢的黑发弄得毛躁,束发前她会在手心中点上自酿的茶花油,为狼崽子盘上黑发,带上发冠。。
今天不知怎么了,狼崽子眯着眼睛望着镜子,勾着嘴角一脸沉浸。。。
“常姐姐,你披散头发的时候最好看!”
她望着镜子中鞠起自己发稍的少年郎,噗嗤笑了:“我皮头散发好看个啥,你这小嘴就会哄人开怀。。。”
“真的,在我心里,你就是常大美人儿。。。”
哪个女人不爱夸赞?就是是已经对婚姻没有希望的自己。。。
他向后仰起脸,头顶在自己身前,一双大眼睛认真极了,他又轻轻哼了一声:“真的,不骗你。。。”
看着玉冠少年郎,她竟然有一瞬呆愣。。。
常晚坐在梳妆镜前,回想盘起苏清煜长发,镜子中映出的惊为天人的脸。现在的狼崽子,已经不能用漂亮来形容,配上的词汇只能用妖孽!白皙的脸,发色和眉色漆黑,细长丹凤眼,鼻梁高挺,薄唇微紫。他会时不时的挑眉瞟一眼她,有时又被他那双眼睛紧紧地盯着。被漂亮的人那么瞧着,她也会脸红。
妖孽啊!男身女相,不走正道绝对是个妖孽!
常晚再瞧着镜子中的自己,除了眼睛大了些,其余一点也没变,清清淡淡,不施粉黛。
她快速的盘起了长发,用木簪子一插。了事儿。
今年开始,她尽量不让常宁陪自己再去茶铺店。
十三岁,是该嫁人了,更不能跟着自己抛投露脸。
常晚的茶铺二层,已开了三年。
原本这茶铺想开给女子的,当年那事,再加上林夫人被发现与男人私通,之前与之交好的夫人们换了一幅嘴脸,连着自己摊子也不来了。
常晚站在柜面整理着压制好的茶饼。
她的茶铺外铺开一张长桌还是卖着散茶,茶铺内靠墙放着六张小方桌,方桌下摆着两张墨绿蒲团。每个茶桌旁置一小火炉,火炉上架着一小锅。
小煜说,茶馆京城几十家,卖的是名贵茶,却忘了喝茶的乐趣。乐趣不仅在于品,还在于烹。
这个烹字,让她冒出让客人自己烹茶的想法,小煜更是举手赞成。
既让常家茶馆有特色又能省下茶的成本。
他们进了茶饼,总比那些冲泡的毛尖要节省,并且客人烹茶省去了人力,她只要应付门外散客就好。
常晚利落的将茶具小柜子摆放好,看着门外逐渐热闹的街巷。
再过一个时辰,她的小铺就会客满。楼上还有一层是被隔出两间雅间。每间各放巨树根部的茶座,靠墙放圈椅,小桌、还有书画案台。一间雅间儿能容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