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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页(第1页)

来得及又怎样,他能丢下未婚妻,放弃出国的机会,不顾一切地跟她在一起吗?他早已不是四年前那个心无旁骛的单纯少年了。不管怎样,他都想见她,发疯一样地想见她!可是已经整整四年没有见过面了,就连他们共同的朋友都刻意地疏远了。要怎样才能尽快见到她?

……

直到走下飞机,走在南江市的街道上,宋翌辰的理智才渐渐回来。他来找她究竟是为了什么?见到她又该说些什么,从何说起呢?夏薇已是他的未婚妻,再过几天他就要远赴海外求学,见面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什么都无法改变。可是来都来了,不去找她又能去哪呢?总不能再立刻飞回去吧。就当去看望一位老友,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宋翌辰终于想了个还算说得过去的理由,便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去南江大学。”

宋翌辰一个人缓缓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想到脚下的这条路她每天都会走过,会留下她的足迹,竟有一丝满足和开心。经过图书馆,想象着她坐在窗边的桌子旁安静读书的样子;经过学生食堂,想象着她排着队打饭的样子;经过女生宿舍,想着她此刻也许就在某一间房间里;湖边的小石凳,她是否曾经坐在这里背书……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似乎都有她的气息。宋翌辰在校园里漫步了很久,几乎走遍了每一条大大小小的路,他还是渴望能与她相遇的吧,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有不期而遇的浪漫和惊喜。他开始在脑海中演练他们在这里偶遇的场景,一遍一遍,有惊喜的,有怨恨的,有泪流满面的,有相见不相识的……然而,他并没能遇见她,直到夜幕降临。偌大的校园,来来往往的男生女生,偶遇一个人又谈何容易。

走到校园的一个边门处,有一个鲜花店,名叫“恋初”。爱恋只如初见,他喜欢这个名字。卖花的姑娘十分热情,很年轻,像在勤工俭学的学生。姑娘一直在为他介绍各种花色鲜花的花语,问他要送给什么人,宋翌辰笑笑没有应答,眼光一直停留在一束不起眼的白色花束上,最终他买下了那束象征纯洁的白玫瑰。白色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玫瑰则是爱情的最好代言,送给她再合适不过。

宋翌辰捧着一束花走在校园中十分显眼,频频引来路人的侧目,有些尴尬。他这才开始后悔,为什么刚才毫不犹豫就买了这束花,他很可能根本不会见到她。

宋翌辰看着手里的花束,心中那份想要与她相见的期待越来越强烈,终于决定主动去找她。

“同学你好,请问中文系的女生宿舍怎么走?”宋翌辰找了一个路过的女孩子问道。

路遇手捧玫瑰的帅哥问路,女孩看起来十分欢喜,很热心地给宋翌辰指了路。

来到白荷所在的宿舍楼下,宋翌辰踱来踱去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他,都是那束花的缘故。宋翌辰想了想,把那束花藏在了一丛灌木的后面,心想见到她之后再去取花,当是个小惊喜也不错。宋翌辰远远地注视着宿舍楼的出入口,不放过任何一个出入宿舍的人。南方的盛夏酷热难耐,宋翌辰不知在那张望了多久,衬衫都被汗水浸透,透出些许的狼狈。已经很晚了,出入宿舍的人渐渐稀少,他还是没有看到要找的人。

“或许她今天恰好不在学校吧。”宋翌辰有些沮丧,但他还不想放弃,决定再等等。

那抹清丽的倩影就那么毫无征兆地映入他的眼帘,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因为她一点都没有变,一如他们初见时的样子。白色连衣裙,如黑色绸缎般铺在身后的长发,她还是喜欢这样简单的着装,不加任何修饰,却越发显露出脱俗的气质。唯一的不同,是他从未见她有过如此桃花般动人的笑,就是这样的笑,让身着素色衣裳的女孩整个人变得流光溢彩绚烂夺目。

宋翌辰赶忙上前走去,正要打招呼,却见女孩恰好转过身去,对正朝她走来的一个男孩使劲挥手:“林风,快点!快点!”宋翌辰看到那是一个身材高瘦、五官精致的男孩子,有着阳光、干净的气质。宋翌辰也算是相貌比较出众的男生,此时在那个男孩面前竟也自觉黯然失色。男孩将暖水瓶递到女孩的手中,嘱咐着什么。女孩转身要走,却被他扯住,宋翌辰正要忍不住上前,只见男孩居然低头将她吻住,而她,没有拒绝。

宋翌辰不是没有想过她可能有了男友,但亲眼看到这一事实的刹那还是那么难以接受。她应该很幸福吧,从她脸上前所未有的桃花般的笑就知道。即便隔了那么远,他似乎都能感染到一丝她的欢快,曾经在他面前,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时刻。那个男孩长相气质如此出色,一对璧人,令人艳羡。

宋翌辰在黑暗里站立了良久,直到宿舍大门关闭,校园里的人声渐渐消散,衣衫上的汗已经被夜风吹干。她自始至终她都没发现他的存在,也幸好是这样,好让他可以全身而退地离开。虽然这不是他想要的,但这是最好的结果,不是吗?

他又变回原来那个宋翌辰了,那个有娇美的未婚妻,即将去美国留学的天之骄子宋翌辰。在别人眼中,他的人生也是令人钦羡的,只有他自己明白,哀莫大于心死。

“好漂亮的花啊!”第二天一早,早起打扫卫生的姑娘发现了那束快要枯了的白玫瑰。“没人要了吗?好可惜啊。”姑娘把它捡起来,小心地插在一个简易的花瓶中,认真端详。

☆、夏夜的星空

按照惯例,在毕业生离校之前,学校会举办一场盛大的晚会,今年也不例外。作为毕业生代表和工程学院的颜值担当,林风是必然要参加表演的。自从和姚佳瑜分开以后,林风就很少再与校艺术团有交集了,但这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恐怕是避免不了了。林风再三推辞还是没能抵挡得住辅导员老师的软磨硬泡,因为学校要求每个学院的毕业生必须要出节目,而他们工程学院男生众多,以体育见长,但在文艺方面有特长的实在是寥寥无几。林风想着去唱首歌就行,很简单的事,就答应了下来。没想到主办方那边说上报的独唱节目太多了,建议与另一个女生独唱的节目合并,改成男女对唱。这下林风不乐意了,他表示,男女对唱可以,但他要自己选搭档。

鉴于林风是半个艺术团的人,又拥有不少女粉丝,是校园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主办方爽快地答应了林风的要求,而林风的这一要求直接导致了那个女生独唱的节目被删,被校草林风拒绝同台表演,那个女生一定挺伤心的吧。

当天晚饭的时候,林风像往常一样约了白荷吃饭。

“小荷,我们一起去唱歌吧。”

“好啊!”

“我是说在我们毕业晚会上。”

“什么!?”白荷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幸好没在喝饮料,要不可能会被呛死……”白荷庆幸地想。她上一次在舞台上表演唱歌的经历大概可以追溯到幼儿园大班,而且还是合唱!至今都还记得幼儿园的音乐老师一直嫌她的声音太小,要不是小时候的她长得还算甜美可爱,估计连合唱也轮不到她。

“不行不行不行不行……”白荷机关枪一样连续说了无数个“不行”。

林风看白荷头摇的像拨浪鼓,忍不住笑起来:“这么没信心?有我教你,怕什么。”

“我一开口就会紧张,肯定会特别丢脸。”白荷还是坚持不同意。

“上次见你上台弹琴弹得很好啊,你乐感那么好,唱歌对你来说不难。”

“弹琴和唱歌怎么能一样!”

“好啦,就这么决定了!难道你想看我和别的女生对唱情歌?”

白荷想起曾经林风和姚佳瑜一起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又使劲摇了摇头。

“这就对了,有我呢,别担心。”林风宠溺地拍了拍她的头,“快吃,吃完我们去练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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